海關統計是海關依法對進出口貨物貿易的統計,是國民經濟統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制定對外經濟貿易政策的重要依據,是研究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和國民經濟貿易的重要資料,在國家宏觀經濟決策、對外貿易管理和海關依法行政中發揮重要的決策輔助和監測監督作用。海關統計服務是海關統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提供海關統計信息,有助于發揮海關統計信息對國家宏觀經濟決策支持作用,幫助企業了解市場和參與國際競爭,推動對外經濟貿易高質量發展。
一、公眾可以獲取海關統計數據嗎?
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海關總署門戶網站(www.customs.gov.cn)政務公開欄目中定期公布的統計數據、在線數據查詢系統以及統計數據服務申請三條渠道獲得海關統計數據。其中海關向公眾提供海關統計服務,指海關根據其他行政機關和社會公眾提出的超出海關主動公開統計信息范圍的個性化數據需求,對進出口貨物貿易統計數據(以下簡稱“海關統計數據”)進行檢索、復制并對外提供的行為。對于不予提供統計服務的情形,海關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提供的理由。
二、如何獲得海關統計數據?
(一)定期公布
社會公眾可通過海關總署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海關統計欄目,了解海關統計制度,查詢海關統計參數,瀏覽海關統計快訊、月報、監測預警分析文章等統計刊物。
(二)在線數據查詢
社會公眾可通過海關統計數據在線查詢平臺進行查詢。
(三)統計數據服務申請
社會公眾只需按規定填寫電子《海關統計服務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隨附身份信息,就可以通過公布的電子郵箱向海關申請提供統計服務。全國海關信息中心可受理全國范圍內的海關統計數據服務申請,接受服務申請電子郵箱為dwtjfw@mail.customs.gov.cn,聯系電話:010-65196015。
(四)申請須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不予提供統計服務:
(1)《申請表》申請人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實的;
(2)《申請表》關于數據需求描述不詳細具體、不準確或超出《關于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服務的通知》第一條范圍的;
(3)統計分組項目超過5個的;
(4)同一用戶一次數據查詢結果超過郵箱發送限制(50MB),或當第一個統計分組項目為8位數商品時,同一用戶一次數據查詢所涉及的8位數商品編碼超過500個的;
(5)所申請的統計服務可以通過海關依法主動公開的統計信息查詢得到的;
(6)其他按規定不予提供的情形。
2.可申請提供包含以下統計項目的海關統計數據:品名及編碼、數量及法定計量單位、統計金額、進出口收發貨人注冊地、收發貨人所有權性質、貿易方式、運輸方式、原產國(地區)、目的國(地區)、啟運國(地區)、運抵國(地區)、境內目的地、境內貨源地、進出口日期和關別。所需統計數據描述須提供具體的統計代碼。涉及商品的,還需要注明該商品編碼有效的年份。
3.公民提出申請的,需同時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的電子掃描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同時提供有效證明文件的電子掃描件。
4.海關對社會公眾提供統計服務僅以電子數據形式通過電子郵件提供,不收取費用。
三、海關統計數據公布時間
海關總署每年12月對外公告下一年度海關統計數據發布的時間。
來源:中國國門時報
責任編輯:劉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