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農耕文明的歷史淵源及其演進。幾千年來,中華農耕文化在漫長的傳統農業經濟社會里不斷演變發展,不但深刻影響著中華民族的歷史進程,時至今日仍滲透在我們的生活特別是鄉村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以吳越地域為主體的江南農耕文化堪為典型代表。
按照李伯重的界定,“‘江南’大則囊括蘇皖南部、浙江全省乃至江西大部,小則僅有太湖東部平原之角。介乎其中,則有蘇松常鎮或蘇松嘉湖四府說、蘇松杭嘉湖五府說、蘇松常杭嘉湖六府說等”。若從狹義而論,“江南”基本可等同于長三角滬寧杭地區。江南的自然環境得天獨厚,土地肥沃,湖蕩密布,氣候溫潤,雨量充足,特別適宜農作物生產和水生物繁衍。以太湖流域為例,大約距今五萬至一萬年前,吳地的祖先就在茫茫的湖田江海中從事采集漁獵活動。到了新石器時代,水稻的種植與推廣,為吳地先民開創了農耕文化的先聲。數千年來,勤勞聰慧的江南百姓以極大熱情從事農業生產,不斷擴大種植面積,持續興修水利,優化作物品種,注重改良農具,使得江南一直保持著糧食作物高產區的地位。此外,蠶桑、棉花、蔬菜、瓜果、黃麻、薄荷、茶葉等大量出產,滿足了城鄉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并遠銷南北,也為手工業發展提供了價廉物美的生產原料。
新石器時代江南農民的耕作方式,尚停留在“耜耕”與“踏耕”的古老方式。到了西周至春秋時期,由于吳國國力的日益強盛和生產技術水平的日益提高,不僅生產面積擴大,產量也提高了。迨至魏晉六朝時期,衣冠南渡,大量中原人民南下,帶來了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唐宋時期以后,江南地區的農業生產方式由原來的原始粗放型轉向了精耕細作型,農具進一步改進,江東犁等工具出現,農業生產也得到了明顯發展。至北宋時,蘇州水稻“中稔之利,每畝得米二石至三石”“蘇湖熟,天下足”的說法開始流傳。也正是唐宋時期,江南單一的水稻種植業拓展為稻、麥、蠶、桑、茶、果、竹、木等多種經營齊頭發展的新型農業體系,不僅豐富了農業生產結構,也促進了商品性農業的形成發展。到了元明清,江南農業的走向更為成熟繁榮,農民種植經濟作物以及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加工業開始發軔,推動農業經濟逐步由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向滿足市場需求的商品經濟轉型。這是諸如黃河流域農耕文化等其他農耕文明類型所沒有的。
可以說,江南農耕文化發源并成長于中國傳統的農業社會,同時又孕育著部分現代化萌芽。
江南農耕文化的特質及其所面臨的困境。江南地區富庶下的安逸氛圍,塑造了本地民眾溫良柔和的品性,同時也有著積極勤勞、開拓進取的優秀品質。江南農耕文化作為數千年江南人民生產生活實踐總結的濃縮和反映,不僅是我們探尋長江下游中華文明萌芽發跡、形成演化進程的重要源泉,也為我們更好地傳承中華傳統文明、保護優秀農耕文化遺產、延續鄉村文化血脈帶來了可供借鑒的現實樣本。目前,在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的大背景下,農耕文化保護傳承仍面臨諸多挑戰。
一是社會轉型中農耕文化遺產呈現加速消亡的趨勢。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引發了對農業發展規律的認識誤區,不少地區將工業發展的思維簡單套用到農業上,農作物種植片面追求高產和商品化種養,導致農業資源的過度消耗和農村生態環境的嚴重污染。城鎮化的“虹吸效應”,讓農村勞動力持續向工業和城鎮轉移,加速了自然村落的衰亡。一些傳統文化建筑逐漸受到損壞,能夠反映傳統農耕文化特點的資源載體越發稀少。
二是生存環境變化中農耕文化遺產面臨傳承危機。隨著土地流轉和人口流動的加快,農民“兼業”成為普遍現象,有的甚至舉家搬遷,農民之間的關系逐漸松散,人們在共同勞動和生活基礎上開展農俗活動的傳統逐漸淡化。
三是現有政策管理體系下農耕文化遺產的保護不充分。目前對農耕文化遺產的概念和外延缺少權威性界定,大量遺產很難被認定為文物或非物質文化遺產,無法依據現有法律法規進行保護。農耕文化遺產豐富的地區往往因財力限制很難有效保護當地文化遺產。
四是傳統傳承路徑上農耕文化遺產“活”起來的辦法不多。這突出表現在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形式較為單一,基層文化陣地功能薄弱,許多鄉鎮文化站成為擺設;農村基礎教育很少涉及農耕文化內容,農耕文化博物館等有效的宣傳教育載體少,社會上保護傳承農耕文化的氛圍不濃;以農業文化遺產、傳統村落為主要資源的旅游開發,普遍看重眼前盈利和即期收益,“破壞性建設、建設性破壞”隱患不少,難以實現長久的可持續發展。
江南傳統農耕文化在現代化歷程中的可能進路。文化是民族之魂,而農耕文化則是鄉村振興之基。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必須傳承發展提升農耕文明,走鄉村文化興盛之路。農耕文化作為中國鄉村社會幾千年賴以存續的精神基礎,正面臨著消弭的危機,如何加強對其保護傳承、活化利用,真正守住農業文明的根和魂,讓璀璨的農耕文化遺產在現代化進程中煥發鮮活的基因,不僅是對歷史負責,更是對未來負責。
第一,全面加強對江南農耕文化遺產的調查摸底。省級層面建立江南農耕文化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吸納農業農村、宣傳文化、旅游、水利、環保等相關部門作為成員單位,厘清明確各部門在保護農耕文化方面的職責體系。分門別類組織開展對文化遺存、民居農具、自然環境、傳統習俗等農耕文化資源進行調查、甄別,篩選出保護意義大、留存價值高的重點資源列為保護對象,為進一步保護傳承明確方向和重點。
第二,加快制定江南農耕文化的保護名錄。重點圍繞民居建筑、橋梁水榭、農耕器具、手工業織造設備等有形文化遺存,生態濕地、河塘池溝、古樹名木等自然生態資源,種桑養蠶文化、畜牧捕魚方式等農業生產方式,婚喪嫁娶習俗、廟會、祭祀、民歌等農村傳統習俗,建立江南農耕文化保護名錄,對經審定為保護對象的農耕文化遺產,綜合運用文字錄像、數字化媒體等方式進行全面記錄,形成翔實的檔案數據庫。根據不同遺存的歷史文化價值和瀕危程度,分類制定保護等級和操作細則。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加強對保護名錄的實時管理,掌握農耕文化資源的動態變化,提高保護傳承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三,逐步完善江南農耕文化的政策保護體系。適時制定江南農耕文化保護地方法規,將相關文化遺存納入法定保護體系。對分布零散的農耕文化遺存,可采取置換搬遷、就地改造的方式進行整合集聚,總體上達到不損原物、妥善保護的目的。對遺存分布相對集中的可探索建立保護區,對可移動的保護對象要集聚到博物館內,實行分類展示,充分表達農耕領域的系列文化。
第四,持續營造保護傳承江南農耕文化的濃厚氛圍。要通過各種媒介宣傳農耕文化的重要意義,鼓勵建造開放特定主題的農耕文化園、農耕文化博物館,對列入保護范圍的內容廣而告之,重點推介,提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將鄉土農耕文化宣傳教育納入青少年基礎教育課程,讓其像其他文化課那樣呈現出明顯的教學成果。將農耕文化的宣傳保護與旅游業的規劃發展結合起來,注重資源開發的同時強化保護利用,推動經濟效益和文化效益相得益彰,實現江南傳統農耕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既宣傳了自身文化,又獲得了經濟效益。諸如此類,成績是顯而易見的。
在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中保護和傳承江南農耕文化,保護的是一種文化特質,延續的是一種文化理念,傳承的是一種文化精髓,連接的是一種文化脈絡,構建的是一種文化和諧。保護和傳承傳統江南農耕文化,刻不容緩,意義深遠。
(作者單位:南京郵電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