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5~15年,甚至更長時間內,伴隨我國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資源環境的瓶頸制約與脅迫影響將日益嚴峻。面對這一重大挑戰,必須深入貫徹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基礎上,明確未來環境科技發展的總體戰略,從前瞻性、戰略性、全局性高度對環境科技的發展認真分析、提前部署和科學規劃,使環境科技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發展要求,為我國未來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大的空間。
一、“十一五”環境形勢與科技需求
“十一五”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承前啟后的關鍵時期,構建發展與環境的新型關系,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重要目標。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的召開,預示著全國環保工作已進入了以保護環境優化經濟增長的新階段,按照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實現三個轉變,是“十一五”環境科技發展的首要任務。
1.1 當前的環境形勢與特點
當前,我國的環境形勢十分嚴峻,生態環境已進入大范圍生態退化和復合性環境污染的新階段。與上世紀80年代相比,我國生態與環境問題無論在類型、規模、結構、性質以及影響程度上都發生了深刻變化。主要表現在:
(1)環境與資源約束瓶頸加大,環境污染呈加劇蔓延趨勢。能源、資源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強度高,全國范圍內主要污染物排放已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污染與破壞已從陸地蔓延到近海,從地表延伸到地下,從單一污染發展到復合污染。工業結構性污染呈現不同空間尺度的梯度性轉移和變化;在一些重要經濟區域和流域形成了點、線、面源污染共存,生活、生產污染疊加,各種新舊污染物交織,水、氣、土污染交互影響的復雜態勢,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存在隱患。
(2)新污染物質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逐步顯現。一些新型污染物質如抗生素、內分泌干擾物、藻類毒素、殺蟲劑氧化副產物等對生態系統、食品安全、人體健康等,存在著更大的風險和更久遠、更難以預料的潛在影響,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加重。
(3)生態與環境問題變得更加復雜、風險更加巨大。一系列重大環境問題,如湖泊與近岸海域水體富營養化,區域酸沉降與城市大氣復合污染,土壤與面源污染,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區域(流域)生態系統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外來物種入侵和遺傳資源流失,以及突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等,越來越多地危及社會穩定與環境。
(4)環境問題成為新的外交熱點。在當前經濟全球化、市場一體化的過程中,資源與環境的國際貿易爭端與摩擦不斷加劇,履行國家環境義務、改善全球環境質量、保障國家資源供給、突破綠色貿易壁壘等,已成為國家外交事務的新熱點和基本內容之一。
1.2 環境科技的發展趨勢
進入新世紀,國際國內環境科技的發展呈現以下特點:
(1)研究手段更加先進。環境科學與技術之間的相互融合、相互滲透與相互轉化更加迅速。以長期連續觀測、探測和實驗資料的積累與分析為基礎,環境科學諸多前沿研究與高新技術的發展融為一體,新興學科不斷涌現。
(2)研發與應用結合更加緊密。圍繞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到消化吸收再創新,環境科技在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研究與成果應用轉化等縱深層面同時展開,研發與應用結合更加緊密。一批本屬于基礎研究的成果,如基因工程、納米材料等,在研究初期就快速進入環境應用研究領域。
(3)研究視野更加開闊。環境科學已由傳統的單一關注污染物質的環境效應和生態影響研究,轉為更加關注環境與人體健康的影響研究,關注人類生產方式的轉變,關注地區發展的不平衡關系、人與自然等人類社會發展的協調與和諧問題等,環境科技對人類社會發展的導向作用愈加顯現。
(4)國際合作主題更加突出。全球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國家水域、臭氧層損耗、土地退化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一系列重大環境問題,已成為當前及今后世界各國環境科技合作與交流的主題和基點。
1.3 “十五”環境科技發展回顧
“十五”以來,國家在重大環境科學研究領域組織實施了一批重要項目,取得了一定成績,主要體現在:
(1)持續支持基礎研究,科學揭示關鍵環境問題
“十五”期間,國家先后啟動了《湖泊富營養化過程與藍藻水華暴發機理研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環境安全、演變趨勢與控制原理》、《長江、珠江三角洲地區土壤和大氣環境質量變化規律與調控原理》、《東北老工業基地環境污染形成機理與生態修復研究》、《長江流域生物多樣性變化、可持續利用與區域生態安全》等重大基礎研究(973)項目,有效闡明了上述區域典型污染物的變化機理,科學揭示了某些污染物的環境行為和污染規律,顯著提高了部分前沿科學基礎問題的認識水平。
(2)重視重要技術研發,充分鼓勵集成創新與應用示范
“十五”期間,國家先后組織實施了《環境污染防治技術》主題、《水污染控制技術與治理工程》等高新技術領域(863)專項。實施了鍋爐燃煤污染控制、汽車尾氣監測技術、生活垃圾生態填埋技術、湖泊水源地水質改善與生態修復、河網區面源污染控制、重污染底泥疏浚、城市水環境質量改善等技術創新和工程示范。通過技術研發與工程示范,初步掌握了一批先進生產工藝和關鍵裝備制造技術,開發了一批重要技術產品,發明了一批污染治理專利技術,提高了燃煤、機動車尾氣、污水治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置等污染控制能力,縮短了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推進了我國部分區域(流域)污染控制與環境質量的有效改善。
(3)關注環境熱點,為國家環境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十五”期間,國家先后組織實施了《重大環境問題對策與關鍵支撐技術研究》、《全球環境變化對策與支撐技術研究》、《水安全保障技術研究》、《三峽庫區生態環境安全及生態經濟系統重建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中國可持續發展信息共享系統的研究開發》等一批重點攻關項目。其研究成果為完善國家環境法規政策、強化國家宏觀環境管理、參與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決策、確立國際履約談判基本立場、提高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控制能力等做出了重要貢獻。
1.4 問題與需求
1.4.1 存在問題
當前,我國的環境保護面臨著三大矛盾: 我國環境問題日益嚴重與增長方式轉變緩慢的矛盾突出,協調經濟與環境關系的難度越來越大;人民群眾改善環境的迫切性與環境治理長期性的矛盾突出,環境問題成為引發社會矛盾的“焦點”問題;污染形勢日益嚴峻與國際環保要求越來越高的矛盾突出。“十五”環境科技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面對世界環境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面對我國環境保護存在的矛盾,環境科技在遏制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緩解資源環境對發展的瓶頸制約,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為:一是環境科技與國家環境保護需求脫節,環境科技支持方向與國家環境保護內在需求聯系不緊密,缺乏應對科學發展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戰、新戰略的研究支持能力,環境綜合決策的科技支撐能力薄弱,環境科技體系尚不健全,對國家重點環保計劃的支持能力弱;二是研究計劃與應用結合不緊密,國家科技計劃安排中,忽視對部門應用科技的有效支持,忽視發揮部門的優化組合與引領作用,導致解決國家重大環境問題的有效技術和手段明顯不足;三是科技投入嚴重不足,沒有形成穩定的環境科技投入機制,科研基礎條件落后;四是環境科技隊伍力量較弱,科技人才不足的問題依然突出,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五是缺乏大跨度的學科交叉綜合研究和環境科技信息化共享平臺,眾多環境科技成果難以直接轉化為環境效益,環境科技在保護環境、改善環境質量方面的貢獻并不十分顯著。
1.4.2 科技需求
圍繞《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在“十一五”期間,環境科技必須真正體現以環境優化經濟增長的新思路、新要求,必須為實現“十一五”國家環境保護目標提供最直接的科技支撐,必須在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基礎上,為切實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提供最有效的科技服務。“十一五”期間,環境科技需求重點是:
(1)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環境質量保障體系科技需求
未來15年,我國經濟將保持快速增長,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將不斷加快,資源消耗量將突破生態環境的承載力,環境風險將急劇增大,國家環境安全受到挑戰。為解決實現國民經濟再翻兩番、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資源與環境瓶頸問題,需要實行科學的環境管理和綜合決策,特別需要正確的宏觀環境政策。“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若干環境科技問題:經污染損失調整后的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生態與環境資源價值量化理論與方法;環境負荷與經濟增長間的關系;企業環境會計和環境審計方法;排污交易手段;環境稅收和生態補償政策;國民經濟增長中的資源、能源需求與其支持度等。
(2)城市化快速發展進程中面臨的突出環境問題及科技需求
城市化是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重要發展戰略。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城市數量和規模將不斷增加,而且呈現城市連綿帶和大城市群的發展趨勢。“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城市大氣環境復合污染、水環境復合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及其優化控制技術;大氣細顆粒物和超細顆粒物的控制技術;城市生態綜合調控系統;城市重污染水體修復、飲用水源地保護及飲用水安全保障技術;城市連綿帶和城市群復合污染綜合調控技術;環境安全、健康安全和經濟合理的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如醫療垃圾)處理技術;城市臭氧、大氣有毒有害污染物、有毒化學品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污染控制;城市物理污染(如光污染、電磁污染、輻射污染、視覺污染等)控制對策和方法;城市環境污染對公眾健康的影響,包括污染暴露評估技術、污染-健康劑量反應關系評估以及室內污染防治技術等;城市物流、能流優化控制和管理技術等。
(3)新型工業化和生態產業發展科技需求
目前,經濟發展正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特別是重化工的發展將使環境污染最為突出。實現新型工業化,有助于大幅度減少工業污染物產生和排放。考慮到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尚在初期發展階段,工業污染壓力將持續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國家重大工業布局規劃以及相應的環境保護技術規范;能源發展戰略對環境的影響及其應對戰略;電力行業脫硫、脫硝、二氧化碳減排、重金屬污染治理技術及行業空間布局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石化、化工行業VOC控制與利用;重點行業高濃度廢水資源化利用;全國大壩和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和調水工程對生態環境的效應及控制戰略;環境友好的可再生開發技術體系;老工業城市和傳統資源型城市的振興環境技術對策;核工業安全和核輻射保護技術,放射性污染預防技術及放射性污染治理技術等。
(4)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環境問題與環境科技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環境保護對于我國乃至全球的環境安全至關重要。隨著城市環境問題的逐步解決,農業和農村的環境保護問題將會日益凸顯。盡管“九五”和“十五”期間我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仍呈持續下降趨勢。農村面源污染、鄉鎮企業快速發展所帶來的環境問題、農村有機廢棄物污染、飲用水安全保障以及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等,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時間農村環境保護面臨的主要問題。“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若干環境科技問題:生態農業與環境優美鄉鎮建設的環境管理與技術;農村環境保護制度;農村生態環境質量評價與監控體系;農業廢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與綜合利用示范;農業循環經濟關鍵節點技術;有機農業和生態農業技術體系;自然資源開發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影響的快速評價技術體系;農藥及其他農用化學品環境安全等。
(5)生態保育、修復與重建科技需求
目前,我國生態環境破壞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一是由原來的局部、小范圍的生態破壞逐步演變成區域性、大范圍的生態惡化;二是由原來以單要素為主的生態破壞,逐步轉向區域或流域的功能性生態破壞,許多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功能嚴重退化,甚至完全喪失。為此,生態保育與建設必須由以要素為基本單元轉向以區域為單元,通過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設,停止一切導致生態功能繼續退化的生產開發活動和其它人為破壞活動,防止新的破壞,加大現有植被和自然生態系統的保護,恢復和重建退化的生態功能,盡快遏制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要在戰略上重視生態環境與資源承載力研究,加強生態系統健康管理技術體系建設,開展典型區域生態環境狀況監測與評價研究。“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系統保護與建設理論和支撐技術;生態脆弱區保護與建設研究;生態保護的技術支撐體系;生態環境監控技術;生態承載力與區域可持續發展理論和方法等。
(6)核與輻射安全科技需求
在核與輻射安全科技方面,我國與國外相比有較大差距:核電廠概率風險管理技術和嚴重事故的預防和緩解措施研究手段嚴重不足,相關的核安全軟件絕大多數由國外引進,消化吸收和應用還有大量的研究工作要做;核設施退役技術(如源項調查技術,解體技術,遠距離操作技術,去污技術等)的研究處于較低水平;高放廢物(包括乏燃料)的處置研究處于前期工作階段,距最終處置道路漫長,將成為制約核電發展的瓶頸;核材料的保安研究(特別是快速甄別與探查技術)與國外相比差距較大;應對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相關技術措施研究剛剛處于起步階段。“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核安全風險評估與放射性廢物污染控制技術;核與輻射最優化管理技術;電磁輻射與環境安全相關的標準等。
(7)循環經濟發展的關鍵科技問題
循環經濟作為實現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目標,對提高資源生產率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是長期和前瞻性的科技發展方向。我國需要及早開發循環經濟平臺技術,實現跨越式發展。在面向污染防治和環境管理方面,循環經濟技術的第一層面是廢物資源利用的環境污染評估、控制技術,要形成完善的廢物資源利用與管理的國家政策與制度。第二層面是資源的高效、清潔轉化利用技術即清潔生產技術,要加強自主創新,選擇典型城市和重點行業試點,形成一批帶動性強、對重污染行業傳統技術的重大替代性技術。第三層面為企業共生網絡和生態工業集成系統,要開發生態工業、生態農業技術,探索生態市(縣)建設模式。“十一五”期間,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靜脈產業污染防控和資源化技術;工業園區生態化監測與評估體系;污染物總量物質流分析和控制途徑;資源循環對污染物總量的影響機制及污染控制技術經濟政策;主導行業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的關鍵節點技術,廢物資源化技術,循環經濟的建設模式與指標體系,評價模式與指標體系建設等。
(8)重大流域水污染和區域大氣污染控制科技需求
我國水環境污染形勢嚴峻,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總體進展緩慢,環境污染事故頻發。“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流域或跨流域水環境容量、生態環境容量測算技術方法和實施技術路線;重點流域水環境承載力和生態需水量閾值;飲用水安全保障技術、面源控制技術、水污染控制生物與物化技術和中小城鎮污水處理廠成套技術與設備、城鎮污水廠污泥處理利用等。
區域大氣污染仍較為嚴重,二氧化硫排放量仍處于較高水平,由酸雨造成的經濟損失嚴重。“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區域大氣環境容量測算技術方法和實施技術路線;區域大氣環境承載力;東南沿海、西部、東北老工業基地等區域大氣、水體、土壤復合環境污染相互影響及調控技術;區域大氣細顆粒物、超細顆粒物、氮氧化物、臭氧以及空氣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技術及對策;區域酸雨形成機制研究、酸雨帶來的生態破壞調查與恢復技術研究等。
(9)全球化的環境影響和國際環境履約科技需求
近年來,全球氣候變化、臭氧層破壞、酸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污染與越境轉移、生態系統失衡、生物多樣性減少等全球性環境問題日趨嚴重,使人類環境面臨著更為嚴峻的挑戰。因此,必須適時開展國際環境問題的研究,提出解決國際環境問題的國家技術方案。“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POPs安全控制方法、臭氧層保護技術、溫室氣體減排技術、國際水域及跨境河流環境污染問題、生物多樣性保護、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和氣候變化等全球性環境問題。
(10)環境綜合管理的科技發展需求
當前,我國環境管理的基本思路是從過去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因此,如何在制度、機制、技術上克服犧牲環境發展經濟的痼疾,是環境綜合管理科技中緊迫需求研究和解決的重要問題。“十一五”期間,要重點研究以下環境科技問題:創新環境立法,開展環境立法評估和環境立法及配套立法研究;完善環境管理制度,進一步深入研究污染物排放總量核定技術、環境監管與應急預警體系、環境監測與信息管理、環境基準與標準、環境區劃與規劃、環境政策與法規等。
二、指導思想、規劃原則和規劃目標
2.1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解決我國未來五年乃至更長時間發展過程中的重大環境問題、為環境管理提供科技支撐為出發點,以區域、流域的污染綜合防治及保障生態環境系統與人體健康為重點,開展基礎性、前瞻性和應用基礎性研究,努力建設以改善環境質量為主要特征的、能主動引導社會經濟發展的、具有中國環境科技特色的環境科技創新體系,為實現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提供環境科技保障,為實現國家“十一五”環境目標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
2.2 規劃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原則
充分體現以污染治理化解環境壓力、以資源節約優化經濟發展、以環境友好促進社會和諧的總體科技發展思路,促進改善環境質量、維護人民群眾健康、保障生態系統安全,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2)堅持立足全局、統籌兼顧的原則
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重點,優先安排一批重大的、共性的、制約區域性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環境科研項目,同時,重視和安排近期環境管理與污染防治急需的、涉及面廣的環境科技項目。
(3)堅持基礎研究、綜合集成與推廣應用相結合的原則
在堅持環境科技基礎研究的同時,更加重視應用基礎技術的研究,支持技術綜合、技術集成和成果轉化,真正發揮環境科技在強化環境監管、促進產業升級、改善環境質量、維護人體健康方面的基礎支撐作用。
(4)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
以污染防治為重點,按照全面推進重點突破的環保工作思路,突出環保部門的特點和優勢,體現部門專業化實際,集中力量重點研究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大、對環境質量改善明顯、符合環境管理迫切需求的科學問題,重點開發一批具有帶動作用的關鍵環境技術,體現“預防為主”戰略,防止未來新的環境問題的發生。
(5)堅持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原則
廣泛動員全社會的科技力量參與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有效集成國家、部門、地方和企業的科技資源,促進科技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科學利用,加強對地方環境科技工作的指導,鼓勵企業自主創新。
2.3 規劃目標
(1)總目標
到2010年,基本闡明我國區域性、流域性重大環境問題形成的機理和機制,以解決關鍵技術為核心,適當開展儲備技術研究,實現我國重要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綜合防治關鍵技術的突破和創新;按照系統、完備、實用、高效、應急的原則,研究建立先進的國家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國家環境監管體系和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管理體系;進一步研究完善國家宏觀環境管理決策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形成應對全球變化與履行國際環境公約的科技支撐;建設環境保護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實驗室;基本完成環境科技體制改革,形成高素質的國家環境科技管理、研究、成果推廣隊伍,力爭為“十一五”環境保護目標的全面實現提供完整的環境科技支撐。
(2)具體目標
1)以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和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國家水環境保護戰略、政策與標準,研發一批科技含量高、應用前景廣、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流域水污染控制與修復關鍵技術,改善我國地表水水質,減緩地下水污染,提升我國流域水污染預防、控制、治理整體科技水平。
2)以區域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為基礎,研究并闡明重點地區和城市大氣污染與成因,提出我國重點地區和城市大氣污染控制技術與對策,研發大氣細粒子及“三致”污染物源解析與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建立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綜合調控方法,確保重點地區和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的改善。
3)在查明我國土壤污染現狀的基礎上,以土壤多介質污染防治為重點,建立控制及修復受污染土壤的技術體系;支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技術的開發、應用和推廣,提高農村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科技能力,改善村鎮環境質量。
4)完善污染物總量控制理論與方法,提高環境監測信息綜合分析能力,建立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為中心、以綠色設計為引導的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技術體系,確保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強度明顯降低。
5)在查明我國污染物排放現狀的基礎上,建立污染物排放清單和環境統計、分析與公布的技術體系,為準確判斷環境形勢,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政策服務。
6)研究建立預防和降低環境災害的預警應急技術體系,構建以環境安全監控、環境風險預警、環境應急處置、環境基準標準為核心的環境監管技術支撐體系,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7)制定并完善水、大氣、土壤有毒有害和難降解污染物優先控制名錄,研究典型有毒有害和難降解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生物降解性能和處理處置技術,研究我國環境與人體健康的標準、基準,探索污染與健康的診斷、預警和防治方法。
8)研究保護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功能、遏制區域生態惡化趨勢的科學和技術問題,開展草原退化、水土流失、礦區生態環境狀況評價方法和理論研究;完善環境標識、環境認證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研究制訂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標準和評價體系。
9)提出符合我國國情的全球變化的適應和減緩對策,研究全球變化的區域響應,履行氣候變化國際公約的科技支撐,履行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國際公約的科技支撐,履行環境污染與越境轉移國際公約的科技支撐,不斷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履約支撐體系。
10)建設一支與我國環境科技發展需求相適應的規模適中、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環境科技人才隊伍,整體改善環境科技儀器裝備,使國家環境科研裝備、實驗條件、人才隊伍適應環境科技與環境管理的發展要求。
三、重點發展領域與優先主題
3.1 水污染防治
3.1.1 飲用水安全保障及關鍵支撐技術
選擇南水北調、三峽庫區、大江大河入海口等具有戰略意義和重大污染問題的水源地,以水源水質改善與生態保護區為核心,開展水源地保護與生態修復研究;以大中型城市供水為重點,以水質安全風險控制為核心,研究開發飲用水質安全保障的技術體系,進行技術集成和應用示范。研究解決調水沿線或庫區周邊地區環境保護管理策略與政策措施;完善水源地水質安全評價指標體系與方法;制定飲用水源地環境質量標準和分質供水標準,修訂現行飲用水國家標準。
針對村鎮地表水源和淺層下水源污染、凈水工藝技術落后、水質安全缺乏保障等重要問題,研究開發適合村鎮飲用供給特征和經濟水平、工藝先進、運行簡便的系列技術和集成系統,進行分類應用示范。針對中西部農村劣質飲用水源區,開發與集成不同飲用水源類型區水源保護與分散型飲用水安全凈化技術,實施農村小型飲用水源保護、飲用水質凈化一體化工程示范;針對華北、華東農村地區面源與淺層地下水的交互影響,開展面源與地下水污染協同調控與管理政策研究。針對西部干旱區,開展污水資源化技術與工程示范研究。
研究飲用水源中有毒有害有機物去除技術、藻毒素去除技術,研究靈敏、快速的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方法,開發飲用水源中重要有機、有毒污染物的痕量與超痕量檢測技術;
支持地下水污染控制技術研究。重點研究石油、化工、固體廢物存放地、垃圾填埋場等典型污染場地地下水污染的過程與規律;建立區域地下水污染風險評估指標體系,開發地下水污染評估模型和綜合調控技術,探索地下水環境質量的恢復機理機制。
3.1.2 流域(區域)水污染控制與工程示范
以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水庫庫區及上游,黃河小浪底水庫庫區及上游,南水北調沿線,太湖、滇池、巢湖為重點,開展流域(區域)水污染物總量控制與削減方案研究;通過區域污水集中控制、河道凈化與修復、污水回用與生態水資源保育等技術集成和工程示范,實現流域(區域)水污染物總量控制與分配關鍵技術突破,支持國家“十一五”水污染物總量削減計劃的實現;重點開展太湖等重點流域水污染控制與生態修復技術,三峽庫區水體富營養化控制技術,淮河等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與水體修復技術,以及南水北調沿線污染控制與水質改善技術等的研究。
開展梯級水電開發活動與流域重大工程項目對流域水生態與水環境的影響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態與水環境優化調控技術方法體系及流域開發與規劃的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與方法體系;支持開展干流、河口與海岸帶及近海海域污染物通量與陸源控制區劃與規劃研究,優化流域(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空間,提出解決區域和流域水污染沖突問題的技術辦法和管理措施。開展流域水污染控制規劃評估研究;研究在流域水污染控制中逐步引入生態管理的方法。
深化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區域水、氣、土復合污染機理與調控技術研究;繼續支持湖泊和水庫富營養化形成機理及水環境生態恢復的技術方法體系研究;支持河口與近岸海域污染削減與控制相關技術研究,研究環境水體的脫氮除磷技術;開展適合于高寒地區水污染處理工藝技術研究和處理設備研制。
3.1.3 城市水環境質量改善與生態建設
加強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的深度脫氮除磷集成技術研究;研制開發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與資源化利用關鍵技術及成套設備,構建高效經濟的城市污水處理與綜合利用技術模式。
研究城市區域整體水環境質量改善及水體修復技術,選擇具有代表性和戰略意義的城市區域,研究構建以水為核心的城市生態系統的關鍵技術,研究城市水環境綜合服務功能構建與保障技術,研究制定城市水環境的合理利用與系統管理方案。
3.2 大氣污染防治
3.2.1 區域大氣污染現狀、成因與調控技術
研究經濟快速發展區域城鎮空間布局、產業布局、能源結構等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與調控技術和對策,區域性大氣污染診斷技術和區域敏感源篩選識別技術;支持區域性大氣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研究、大氣過程與環境容量關系研究;繼續支持區域不同大氣污染物的污染貢獻與負荷分配、動態總量控制與削減技術與方法研究;開展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的預測預報技術、模型與方法研究;開展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區域大氣復合污染成因及綜合調控技術和對策研究,建立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的區域調控機制,實現我國區域性大氣環境質量的科學管理。
3.2.2 城市大氣環境問題與控制
研究重點城市大氣灰霾、細顆粒與超細顆粒、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來源、成因與轉化機理;開展機動車排放與大氣質量關系研究、典型城市大氣污染特征及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技術研究;開展城市大氣污染源解析技術以及城市空氣質量模擬仿真技術研究。
3.2.3 大氣污染物控制與廢氣治理技術
開展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源達標排放及污染物削減控制技術研究,重點研究燃燒過程中SO2、NOX同步控制與治理技術,工業排放有毒有害有機污染物的控制技術;支持燃煤汞污染、二惡英、VOC等大氣污染物控制技術研究,開展脫硫副產物(CaSO4、CaSO3)資源化利用技術及集成示范。
開發室內空氣污染物控制與削減技術與設備;研究汽油清凈劑與柴油清凈劑對大氣污染影響,開展機動車排放相關的燃油品質保障和改進措施、加油站排放控制及管理措施研究。
3.3 土壤污染防治與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3.3.1 土壤污染與修復技術
調查并研究我國區域土壤污染特征、演變歷史及趨勢,開展土壤污染高風險區毒害有機污染物源解析;研究與食品安全、生態安全及人體健康有關的土壤環境質量分區、分類、分級評估技術與方法;開展區域土壤環境容量預研究,研究建立國家土壤污染檔案。
研究典型土壤污染生態風險識別、風險評價模式與表征方法;開發重金屬污染、有機污染、復合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開展污染場地土壤修復工程示范。
3.3.2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與農村面源污染防治
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摸清農村環境現狀的基礎上,重點開展農村環境污染趨勢與特點分析研究、國家農村環境管理政策與制度研究;研究并制定國家面源污染控制行動方案;支持開展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技術、村落環境規劃與管理技術、規模化養殖畜禽糞便處理技術、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有機農業推廣技術、農村新能源生態工程技術、農村面源污染控制技術研究;鼓勵地方和企業開展農業資源后繼產業設計與資源高效利用技術研究。
3.3.3 農藥環境安全
開展各類新型農藥環境生態風險評價研究,重點研究農藥環境風險評價模型、評價準則和農藥環境風險管理技術;支持開展持久性及環境激素類農藥生態安全監控與污染防治技術研究,重點研究我國典型城鎮及農村區域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有毒污染物(PBT)物質污染水平、生態效應、環境控制指標體系;調查研究我國部分地區和流域中持久性污染物質、環境激素類物質和抗生素類PBT物質的污染水平并開展相關生態環境風險評估;研究提出農藥PBT物質優先控制名錄;探索建立農藥PBT物質環境監管技術體系,研究制定農用化學品環境管理政策并提出相關污染控制技術。
3.4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污染防治
3.4.1 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
開展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和處理處置技術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評價研究,提出固體廢物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分析方法,建立相關的評價技術理論和方法體系,研究建立我國固體廢物管理的決策評價制度。開展固體廢物管理和處理處置技術的環境風險分析研究。
開展固體廢物在社會循環與生態循環中的轉化形態與污染途徑的研究;研究固體廢物處理與資源化的產業化經濟技術政策和管理機制,建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和資源化技術評價體系,形成我國完善、合理的固體廢物管理的技術、經濟政策體系。
開展污染控制技術的基礎研究,識別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的關鍵點和關鍵技術,提出污染控制的技術對策和技術路線,完善我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與資源循環過程的污染控制標準、規范。研究廢舊產品資源評價、資源化工程與工藝技術;研究固體廢物全過程控制關鍵技術及二次污染控制技術。
3.4.2 危險廢物管理、風險控制和處理處置技術
開展危險廢物資源化過程的全生命周期分析和環境風險評價研究,建立相應的技術理論基礎;開展危險廢物資源化產品中污染物質的污染特征變化規律研究,以掌握資源化產品在環境中可能的暴露途徑和暴露人群;建立相應的環境安全評價模型,并對資源化產品的長期安全性進行實驗驗證。編制危險廢物資源化產品的長期安全性評價方法標準、資源化產品的污染控制標準;提出資源化過程中的環境保護技術規范。
研究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在環境中的污染規律和環境效應,研究建立危險廢物分級管理依據和分級體系,并提出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級別和相對應的管理規范和危險廢物分級管理名單;完善危險廢物、新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評估及豁免(排除)體系;重點研發特種危險廢物(如醫療廢物、電子廢物、有毒化學品等)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技術及污染防治新技術;開發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場二次污染監控及防治技術系統。
3.4.3 化學品環境效應與風險評估技術
研究開發化學品(有毒化學品)環境暴露與評估模型,研究建立化學品風險評價及監管體系。選擇若干區域,開展有毒化學品排放源的調查研究;開展高產量化學品的篩選與評估研究,研究建立相關指標和方法;研究建立篩選優先環境管理化學品名錄的指標和方法;完善新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評估及豁免體系。
探查我國典型地區POPs的現狀、特征及分布規律,開展我國POPs在環境介質中的遷移、轉化和歸宿研究;研究建立我國POPs生產、銷售、使用、排放過程中的環境監管制度;研究建立POPs的識別指標和檢測方法;開展環境激素類污染物研究,探索新型化學品復合污染效應;開展化學品污染場地生態風險評價與修復應用示范。
3.5 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
3.5.1 國家重要生態功能區的保護與建設
以保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為前提,針對江河源頭區、重要水源涵養區、防風固沙區、江河洪水調蓄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開展區域生態安全評價理論體系研究,研究我國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安全影響機理與機制,研究重要生態功能區系統結構與功能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提出不同類型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和建設的方法與技術模式,開展生態安全預警分析與模擬研究,為重要生態功能區的整體保護、建設和科學利用提供理論依據;開展荒漠生態工程的技術開發與示范。
3.5.2 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系統監測技術
以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為基礎,研究各類資源開發對生態系統的損毀性與累積性影響,提出合理的開發模式與減緩生態影響的關鍵技術;研究自然資源開發區、流域之間、資源輸入區對輸出區、國家對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的生態補償機制和政策;繼續開展重點區域(流域)生態承載力指標體系、評價方法研究,區域(流域)生態系統的穩定性與社會發展的空間關系研究;進一步完善城市及城市群生態系統規劃方法,研究維護城市(城市群)生態平衡的管理技術與模式;支持開展生態系統監測指標與方法研究,研究開發新型實用的生物指標體系和基準;研究生態交錯區、脆弱區分布、變化與監測評估方法與保護對策。
3.5.3 生物多樣性與生物安全支撐技術
研究生物多樣性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與地位以及對各行業的貢獻,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利用的政策法規體系;研究建立國家生物多樣性預警監測和評價技術體系,掌握重要生態系統和物種的動態變化趨勢;完善國家自然保護區建設規范和各項制度,發展監測平臺,進一步提高保護區的科學管理水平和實際保護效能;研究建立國家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防范外來入侵生物、轉基因生物對生物多樣性構成的風險;開展遺傳資源經濟價值評價體系、重要珍稀物種的保育模式、水生生態系統生態功能恢復與重建技術、物種、生態系統、自然遺跡保護的空缺分析研究,提高生物多樣性保護技術,促進完善自然保護區網絡體系;加強跨界自然保護區聯合保護研究,支持大湄公河次區域、中亞、東北亞等跨界生物多樣性保護合作研究。
3.6 核與輻射安全
3.6.1 核設施安全風險評價與控制研究
開展一回路壓力邊界完整性研究,新型反應堆嚴重事故機理研究、嚴重事故序列及源項研究、核電站防火研究;開展反應堆老化管理和延壽管理安全技術和評價技術研究;研究概率安全分析(PSA)技術和風險管理技術在核安全管理中的應用;開展核燃料循環設施核臨界安全理論和試驗驗證方法研究;開展大型乏燃料后處理廠源項及嚴重事故研究;反應堆高燃耗燃料元件安全性能研究;開展輻射防護最優化以及職業照射控制技術研究。
3.6.2 輻射環境與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研究
開發核電廠等核設施及核污染事故的大氣輸送及擴散預警模型系統,建立核安全信息平臺與核安全管理技術體系;開展核設施污染源調查及核污染嚴重事故的試驗和取樣分析研究。開展放射性廢物的最小化、高放廢液的分離—嬗變研究;開展高放廢物地質處置安全研究;開發針對污染物料解控的測量和控制技術,開展輻射評價模式與輻射后果評價方法研究。建立核設施退役和放射性廢物管理數據庫,構建核設施和強放射源威脅評價技術體系;開展核設施退役過程中廢物與資源處理技術研究;開展累積的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中、低放廢物處理、整備和處置技術及環境生態恢復技術研究;開展核恐怖活動可能的后果評價及放射性釋放的特點研究。
3.6.3 輻射源安全技術研究
開展放射源標識技術研究和回取整備技術研究;研究建立醫用輻射控制指標和標準,完善核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研究不同電磁輻射源(包括高壓輸變電線路、高頻感應設備等)電磁輻射源強及其對環境與人體健康的影響,開展電磁場源數量和多樣性對人體健康的影響研究;開展各類人群電磁輻射超敏反應的統計學結果與影響評估研究;完善國家電磁輻射環境控制標準。
3.7 環境綜合管理關鍵科學技術支撐
3.7.1 污染物排放總量統計與核定技術
研究制定國家工業污染源、農業面源、生活污染源、三產污染源的調查與統計技術規范,開展全國重點污染源產排污現狀監測調查研究;研究重點工業行業不同裝備水平、不同生產規模以及不同工藝技術下各類污染物排放系數與估算技術;篩選我國環境優先污染物名錄;研究各類非點源污染源強估算技術與方法;開展同一污染物在不同環境介質中的分配系數研究,制定環境統計技術手冊,為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實現排放總量的科學管理提供技術方法和指南;基本建立完整的、覆蓋各類主要污染物的動態源排放清單及數據庫系統。
3.7.2 環境監管與應急預警體系
優先研究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庫區及上游、小浪底水庫庫區及上游、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的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風險評估技術與風險防范技術,研究開發上述區域(流域)突發性水污染事故預警方法;研究制訂區域(流域)環境安全管理決策支持系統建設技術規范;研究區域(流域)環境應急監測的布局理論、災情數據的獲取規范及重大污染應急響應技術,研究跨區域(流域或上下游)致災區與受災區重大污染事故的協同響應機制與部門應急預案,建立重點區域流域環境預警監控系統;研究開發重點核設施核事故的預警監控及應急響應技術和系統。
研究建立固定及流動源環境風險防范及評價技術體系,研究制訂各類環境風險評價導則和相關設計規范。研究并提出對企業和地方政府環境風險防范的相關要求,建立健全突發性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研究企業與地方政府的應急響應和預案的銜接技術,促進二者的有機銜接。
3.7.3 環境監測與信息管理
開展環境監測發展戰略、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環境監測網優化調整研究;加強現代采、制樣技術和現代環境監測分析技術研究,重點加強環境優先污染物的痕量、超痕量監測分析技術、生物監測技術、形態分析技術、源解析技術、環境質量評價技術和發布技術、水和大氣污染事故應急監測設備和技術的應用研究。加強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技術和系統的研究開發;研究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技術標準、技術政策,開展環境監測技術成果轉化服務平臺的研究;鼓勵企業自主研制一批在線連續自動監測儀器、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在線連續監測系統、便攜式監測儀器設備等。
加強國家環境保護計量標準體系研究,研究環保專業計量理論與應用技術,開展各類環境污染計量標準研究。重點研制揮發性和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農藥、POPs和其他優先污染物等水環境監控計量標準;研制零空氣計量基準、臭氧計量標準器、VOC標準氣體等空氣污染監控計量基標準;研制重點城市空氣顆粒物、重點流域水質及水系沉積物、典型污染土壤、生物等環境基體標準樣品。
研究開發流域水質監測技術與關鍵設備,包括常規污染物在線監測、特殊污染物快速檢測和水質安全預警等關鍵技術與設備,以及全流域大尺度水環境遙感遙測應用技術,形成我國流域水環境監測的技術系統。
基于“環境與災害監測小衛星星座系統”及國家環保總局“金環”工程建設,開展相關衛星地面接收、預處理和應用系統研究,研究涵蓋時空變化信息的環境質量綜合分析與表征規范和標準化技術,開展專項環境監測信息技術和應用系統研究,加強環境監測信息聯網與數據共享應用技術研究。研究建立適應環境保護工作需要的環境信息標準和技術規范。組織研究環境信息集成技術和綜合分析技術。
3.7.4 環境基準與標準
開展水、氣、土壤、聲環境基準理論(毒理學、風險評估理論)研究,采用與研發重點有毒污染物、PM10、PM2.5、富營養物質、“三致”污染物質的環境基準(人體,生態)的指南,建立我國環境基準推導的方法學;開展環境質量標準基本原理與制訂方法學研究,研究我國環境質量標準的體系、標準文本體例結構、污染物項目、標準限值與評價方法。
開展排放標準體系調整研究,提出體系設置原則與體系表,進行優先控制污染物名單研制;開展國家大氣、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原理與方法學研究,重點包括:標準控制項目選擇與指標設計原理研究、污染控制技術評估指標體系和方法研究、成本-效益分析模型研究。
研究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實施制度與技術措施。研究環境保護管理、執法與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建設技術標準規范研究;開展區域綜合開發項目或規劃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及廢棄物綜合利用比例、數量等環境標準的研究;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標準和涉及循環經濟的污染控制行業標準研究;研究制定資源開發生態保護與恢復標準,建立基于城市人群生活舒適性的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技術規范和農村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技術規范;開展基于空氣、地表水、土壤、生態、固體廢物、噪聲、振動、放射線、電磁輻射等監測要素或監測對象分類的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研究。
3.7.5 環境政策與法規
重點開展環境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技術經濟政策等的基礎研究。優先開展國家環境安全戰略研究。優先支持土壤污染、化學物質污染、生態保護、遺傳資源、生物安全、臭氧層保護、核安全、循環經濟、環境損害賠償、污染責任保險和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的擬訂研究工作;配合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修訂研究;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研究不同區域的產業淘汰和污染治理政策。
開展不同行業環保政策與項目準入、環境政策落實及部門監督等具體環節之間銜接、配套情況的研究。開展城市功能定位與區域能源供應、環境規劃等宏觀規劃、功能分區的協調性研究;開展各類規劃的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與方法研究。
支持國家中長期社會環境經濟綜合分析預測研究和環境資源、環境污染的經濟評估理論與方法研究;研究建立國家自然資本評估系統、綠色國民經濟指標體系和核算理論與方法;研究建立國民經濟核算與專業部門核算之間的聯系平臺;開展排污指標初始定價及排污權交易研究,研究生態稅費和經濟補(賠)償政策。
3.7.6 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保障體系
全面調查我國環境狀況、各省環境容量背景值,調研和評估重點行業、企業的環境友好性,明確我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點領域,建立相應的基礎數據庫和評價指標。調查和評價重點行業工藝技術的環境友好性,編制環境友好型的技術、設備清單和數據庫,提出需重點研發的環境友好型技術發展計劃。研究編制我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總體規劃,提出建設環境友好型城市、行業和企業規劃的技術導則,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制度保障體系。
3.7.7 城市環境管理及對策
調查和分析我國城市發展的現狀、特點、區域差異、產業結構、資源消耗強度、能源消耗強度、排放強度等特點,建立城市環境管理綜合信息數據庫。研究開發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評估方法學、評估原則和標準、評估指標、評估程序等。研究中、東、西部不同區域城市的特點以及資源型、工業型、旅游型、歷史文化型等不同類型城市的特點,提出促進城市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分類指導政策。開展城市環境管理基礎規范化工作及政策研究,提出城市生態環境管理思路以及實施城市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標體系,為不斷深化“城考”、“創模”提供科學依據。
3.8 基于循環經濟的污染防治技術
3.8.1 靜脈產業污染防控和資源化技術
研究開發廢舊家電、汽車等廢棄物回收、拆解、破碎、分離的環境友好技術,研究開發上述廢棄物拆解、破碎、資源化過程中的污染監測、控制和污染物處理技術,研究現有集中拆解受污染場地中污染物特征識別、遷移轉化途徑和變化規律,開發污染場地修復技術;研究廢物資源化相關技術,我國提升廢物資源化水平的政策措施;制定靜脈產業環境準入標準、廢物回收過程環境標準、再生原材料管理和分類標準、廢物資源化生產場地監測標準和制成品環境標準。
3.8.2 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技術
研究典型工業園區物質循環利用率監測、分析技術,研究生態工業園區對區域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的影響規律,研究靜脈產業類、行業類、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在產業集聚、產業鏈成長過程中污染物控制、減排機理和驅動力;開發靜脈產業類、行業類、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共性鏈接技術、物質循環利用技術、能量高效利用技術和污染控制技術,開展生態工業環境效應評價,構建以物流、能流、信息流、價值流、技術流為核心的工業園區生態效率評估模型及相應的數據管理系統;研究通過發展循環經濟,防范園區環境風險的模式。
3.8.3 污染物總量物質流分析和控制途徑
研究重點行業和典型區域物質流特征,包括重點污染物排放途徑及關鍵環節、存在形態、產生和排放規律;選取鋼鐵、石化、化工、能源、有色、造紙、水泥等資源消耗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業,研究測定主要工藝、生產過程的產污系數;制定我國經由物質流調控手段和技術,隔斷和削減主要污染物總量的方案,支持國家“十一五”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研究開發削減污染物總量的清潔生產技術、物質循環技術和替代技術。
3.8.4 資源循環對污染物總量的影響機制及污染控制技術經濟政策
識別對區域環境污染貢獻率大的產品(例如電解錳)的資源具備性、技術含量及生態環境影響,研究對相關產業實施鼓勵限制發展、關停及進入國際大循環的技術政策;研究區域性高載能行業發展循環經濟的技術途徑和政策,產業結構調整、政府監管、市場機制及采用清潔生產技術削減污染物總量的技術經濟政策,為突破資源制約瓶頸提供環境科技支撐;研究廢物資源化過程減降污染物總量的機制、評估方法及推動廢物循環技術經濟政策。
3.9 環境與健康
3.9.1 環境污染與健康危害
開展全國范圍內典型地區環境污染與健康危害的監測、調查,遴選環境污染與健康問題的優先控制或重點研究區域,基于細胞、分子和遺傳基因水平,研究暴露標志物和健康效應生物標志物指標體系、評價技術和方法;建立暴露累計水平計量模型,研究大樣本人群的環境暴露健康特征流行病學監控辦法,研究分析公害病的污染因素,預防公害病的發生;研究建立環境健康風險評價技術體系。
3.9.2 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的機理與識別技術
開展污染物健康遺傳毒理學“三致”效應和生態系統健康效應研究,城市主要大氣污染物的環境流行病學和環境健康負擔調查研究;開展環境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危險度評價,跟蹤評估慢性污染效應,關注高污染職業暴露人群、易感性人群的健康危害效應;在細胞和分子水平研究建立代表性污染物的生物“三致”效應、生殖效應與體征效應的環境基準實驗評價模型,基于毒理學、遺傳醫學、流行病學和我國人群健康特征與社會經濟發展特點,開展典型污染物環境基準的實驗模擬研究和危害阻斷方法研究。
3.10 區域與全球環境問題
3.10.1 全球環境變化影響的適應技術與對策
針對臭氧耗損、溫室效應及酸性物質跨洲輸送等三大全球環境問題,開展相關氣體污染物和顆粒物的觀測與科學研究;加強我國與周邊國家之間的沙塵暴、酸沉降、“棕色云” 等空氣污染物交互影響的科學研究,重點支持中蒙邊境沙塵暴來源解析、沙塵暴的(中日韓)區域環境影響、東北部邊境地區和東南部沿海地區酸沉降和空氣污染源解析研究;啟動開展臭氧層損耗物質替代品的科學評估研究;支持跨界流域水環境管理的國際合作研究。研究溫室氣體減排技術。研究巴塞爾公約發展趨勢以及我國履約關鍵支撐技術。
3.10.2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控制技術及對策
評估履約國家實施方案(NIP)和POPs各領域戰略的實施情況,以更新NIP和相關戰略;支持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法”的預研究;開展預防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技術經濟政策研究;支持開展相關POPs管理和控制技術規范和標準的研究,特別是副產物類POPs控制的最佳可行技術/最佳環境實踐(BAT/BEP)導則;開展POPs削減、淘汰、替代、處理處置、控制和監測技術方法,及環境修復技術的研究;建立國家無意持久性有機污染物(UP-POPs)、多氯聯苯(PCB)及殺蟲劑類POPs的動態清單,逐步加強國家UP-POPs的系統監測能力和水平。
四、加強環境科技基礎能力建設
4.1 提高環境科技實驗研究能力
按照“凝練方向、優化結構、交叉融合、重點突破”的方針,優先支持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建設,力爭在化學品生態效應與風險評估、農藥環境評價與污染控制、水環境模擬與污染控制、湖泊環境污染防治、二惡英污染控制、土壤污染控制、生物安全、河口與海岸帶污染、機動車污染控制、城市環境生態、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污染途徑與控制技術、空氣質量和氣溶膠、濕地生態與植被恢復、生態工業、環境與健康、惡臭控制、城市空氣顆粒物污染防治、環境與健康、有機毒物治理、POPs與PBT物質控制、飲用水安全保障等重要學科領域,具備比較完備的實驗儀器,形成較為完善的實驗能力,建設學科交叉研究的通用研究平臺。
積極支持在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土壤污染控制與修復、河流生態恢復、礦山固廢處理、工業煙氣控制、鋼鐵工業污染控制、城市污水處理與資源化工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業資源循環利用、城市噪聲與振動、清潔煤炭與礦區生態恢復、有色金屬工業污染控制、生活垃圾處理、膜工程、清潔能源等方面,開展國家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建設,提高國家環境技術集成創新能力和新技術轉化能力。
4.2 提高環境基礎觀測能力
編制國家重點實驗基地建設方案,啟動大氣環境、水環境、農藥安全評價、生物安全等大型室內與野外模擬裝置和實驗基地建設,研制一批環境科技重要專項實驗裝置和系列化設備;優化主要環境敏感區國家野外長期觀測站點,在完善水、氣、生態等國家環境保護核心觀測基站和網絡的基礎上,依托小衛星系統,形成天地一體化觀測系統;研究建設大江、大河、重要湖庫環境應急動態預警監測系統。各省(市、自治區)也要構建自己的生態系統長期觀測臺站網。
4.3 建立完善環保科普基地
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基地建設。依托具有環境保護科普功能的場、館、園等社會公共活動場所,實現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企業,環境友好企業,“自然保護區”、“生態工業園區”、“生態示范區”,各級環境監測站點、監控中心,核設施及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危險廢物處理裝置、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城鎮自來水生產企業、引種繁育中心等公眾關注的環保熱點單位和從事環境科學研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以及獲得“全球500佳”稱號的單位和其他具有環保科普功能的單位和場所,建設50家國家環境保護科普基地。
4.4 建設國家環境科技資源信息共享平臺
依托國家環保總局“金環工程”總體框架,建設國家環境保護科技資源信息共享平臺。形成包括環境科研成果、環境實驗數據、環境監測數據、環境統計數據、環境管理數據、環境技術數據在內的共享機制和硬件支持環境。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環境信息網絡,形成環境信息基礎、應用支撐體系、資源共享和信息服務平臺,建成國家級、省級環境數據中心以及分布式環境數據共享機制;實現環保骨干、核心業務的電子化,全國縱向一體化辦公、審批協同平臺,為提高環境綜合決策能力、環境監管能力、公共服務能力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撐與能力保障。建立安全的電子政務技術體系和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5.1 加強環境科技管理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應將《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中與本地環保工作相關的科技內容納入本地區環境保護規劃,做出安排,以切實保證科學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重視和大力支持所屬科研單位的工作,繼續深化科研院所的改革,加強重點實驗室和研究中心的建設,認真組織重大專項和重點項目的申報、實施和評估。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在工作中充分運用先進的科技成果和手段,實現管理與決策的科學化,進一步促進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大膽的探索和研究各項環境管理制度,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的有效性。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的科技管理機構應將涉及到全局性、綜合性、普遍性的重大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項目納入國家和地方的科技發展計劃,在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研究、科技攻關、自然科學基金和科技專項等重點項目中支持和安排環境科技研究項目。
5.2 優先主題的分解落實
5.2.1 優先主題的分類原則
按照“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多方參與”的原則,本規劃確定的10大重點領域33項優先主題,擬分別采取以下不同的實施策略。
第一類:符合納入“十一五”國家科技發展計劃的項目。由國家有關部門結合全國環境保護工作的科技需求和國家“十一五”期間的科技發展計劃,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爭取納入國家科技發展計劃(如“973”、“863”和“國家科技攻關計劃”等)。
第二類:整體推進環境保護依法行政、改善環境質量和監管能力的科技發展計劃項目。涉及國家環境政策、法規、標準與能力建設的科學研究,由國家環保總局統一規劃、部署和組織安排,由國家環保總局直屬科研單位聯合國內優勢單位共同承擔。涉及地方的研究工作由各地環境保護部門負責落實并主持實施,同時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支持。國家將擇優在政策、財政、項目升級、項目國際科技合作、示范工程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
第三類:鼓勵企業自主開展和國際科技合作的科技發展計劃項目。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發布的科技發展指南,企業(包括科技開發型研究院所)結合市場需求和自身需求自主選擇開展的科研項目。凡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科技發展技術指南并由研究院所、企業開發完成的科技項目,國家擬在評估后受理組織技術評審,推薦申報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計劃、科技示范工程和國際科技合作等。對于國際科技合作發展計劃項目,國家環保總局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優先納入環境保護領域的多邊-雙邊國際科技合作發展計劃。同時鼓勵并支持各級環保科研管理機構和科研院所依托承擔的國家和部門重大項目,開展國際合作或地區合作與交流。
5.2.2 優先主題的計劃方案
10大重點領域33項優先主題的計劃方案見表1。
表1 “十一五”環境科技優先主題計劃分解表
5.3 以體制創新和機制轉變推進規劃的實施
進一步推進環境科技體制創新,繼續推動一院兩所科技體制的改革。按照“十一五”環境科技的發展要求,重點加強一批部門急需,具有基礎和優勢的重點學科和研究隊伍的建設,形成結構優化、布局合理、高效精干、能打硬仗的環境科技創新核心團隊。
重點加強對項目、人才、基地的統籌安排,優先支持國家環境科技創新基地、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承擔國家環境科技項目,鼓勵和支持年輕人才、復合型人才承擔或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
逐步完善以應用研究為主的科學研究體系,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開發體系和以社會化服務為主的環境科技服務體系,促進“三個體系”的良性發展,形成新的環境科研創新的組織形式。
重視并支持地方環境科研院所建設,選擇一些具有地域特色和專業特色的地方環境科研院所,實行國家、地方聯合共建。充分調動和利用全社會環境科技資源參與環保科技工作的積極性。支持西部地區環境科技基礎能力建設,促進國家環境科技力量均衡發展。
5.4 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機制
(1)積極爭取國家財政對公益性國家環境科技研究的投入,重點爭取國家財政、發展改革委、科技部門對環境科技的投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科技合作,力爭將重大環境科技項目優先納入國家科技發展計劃,并在基礎研究、高新技術開發、科技攻關和自然科學基金等重點科技計劃中得到落實和支持。切實加強環境戰略、環境政策、環境制度等的軟科學研究的投入,重點解決環境管理工作所需的支撐性技術。
(2)注重中央環保部門投入:環保總局每年從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支持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項目,支持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的日常運行。
(3)爭取地方政府投入:地方環保部門也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增加環境科技投入,拿出一定比例,開展區域性、流域性的環境科技攻關和產業化示范。
(4)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投入: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鼓勵企業為國家和地方環保部門組織的公益性科研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加大保護知識產權力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保護企業自主開發環境技術和產品的積極性。
(5)充分利用國際資金或基金,積極拓展外資投入渠道。按照互利互惠的原則,充分吸納國外資金用于環境科研和技術開發。
5.5 促進科技示范和成果推廣轉化
認真做好環境科技示范工作,繼續加強環境最佳適用技術的認證和推廣。嚴格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鼓勵科技中介企業參與科技成果推廣和轉化。鼓勵地方建立各類環保科技、環保產業、生態工業和循環經濟示范區,大力推廣環境保護高新技術和產品,積極表彰在環境科技成果推廣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以環保科研機構為核心,通過各種形式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全面合作,促進環保科研產業化發展,形成環保產業集團,集中人力、物力、財力,開展環保科技創新和技術、產品、設備的推廣,加強環保科技成果的產業化進程。充分發揮各地環境保護協會和環境科學學會在成果轉化和推廣中的積極作用。
5.6 加強環境科技普及與教育
把環境科技宣傳、教育與普及列為各級環境科技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充分利用現有的電視、廣播、報刊、網站等公眾媒體,宣傳環境科技知識,介紹環境科研最新成果。國家環保總局和地方環保部門的專業報刊雜志應主動介紹國內外最新的環境科技知識和科技進展,應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和其它組織在環境科技宣傳和普及方面的作用。充分發揮各地環境科學學會在環境科技普及與教育中的積極作用。
六、經費預算
根據本規劃確定的10個優先領域33個重點主題的科技發展計劃,在不包括本規劃中涉及的環境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投入的情況下,預計“十一五”國家環境科技需要國家投入研究經費60億元(其中:不包括地方配套、企業投入、國際合作資金)。
一、“十一五”環境形勢與科技需求
“十一五”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承前啟后的關鍵時期,構建發展與環境的新型關系,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重要目標。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的召開,預示著全國環保工作已進入了以保護環境優化經濟增長的新階段,按照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實現三個轉變,是“十一五”環境科技發展的首要任務。
1.1 當前的環境形勢與特點
當前,我國的環境形勢十分嚴峻,生態環境已進入大范圍生態退化和復合性環境污染的新階段。與上世紀80年代相比,我國生態與環境問題無論在類型、規模、結構、性質以及影響程度上都發生了深刻變化。主要表現在:
(1)環境與資源約束瓶頸加大,環境污染呈加劇蔓延趨勢。能源、資源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強度高,全國范圍內主要污染物排放已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污染與破壞已從陸地蔓延到近海,從地表延伸到地下,從單一污染發展到復合污染。工業結構性污染呈現不同空間尺度的梯度性轉移和變化;在一些重要經濟區域和流域形成了點、線、面源污染共存,生活、生產污染疊加,各種新舊污染物交織,水、氣、土污染交互影響的復雜態勢,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存在隱患。
(2)新污染物質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逐步顯現。一些新型污染物質如抗生素、內分泌干擾物、藻類毒素、殺蟲劑氧化副產物等對生態系統、食品安全、人體健康等,存在著更大的風險和更久遠、更難以預料的潛在影響,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加重。
(3)生態與環境問題變得更加復雜、風險更加巨大。一系列重大環境問題,如湖泊與近岸海域水體富營養化,區域酸沉降與城市大氣復合污染,土壤與面源污染,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區域(流域)生態系統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外來物種入侵和遺傳資源流失,以及突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等,越來越多地危及社會穩定與環境。
(4)環境問題成為新的外交熱點。在當前經濟全球化、市場一體化的過程中,資源與環境的國際貿易爭端與摩擦不斷加劇,履行國家環境義務、改善全球環境質量、保障國家資源供給、突破綠色貿易壁壘等,已成為國家外交事務的新熱點和基本內容之一。
1.2 環境科技的發展趨勢
進入新世紀,國際國內環境科技的發展呈現以下特點:
(1)研究手段更加先進。環境科學與技術之間的相互融合、相互滲透與相互轉化更加迅速。以長期連續觀測、探測和實驗資料的積累與分析為基礎,環境科學諸多前沿研究與高新技術的發展融為一體,新興學科不斷涌現。
(2)研發與應用結合更加緊密。圍繞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到消化吸收再創新,環境科技在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研究與成果應用轉化等縱深層面同時展開,研發與應用結合更加緊密。一批本屬于基礎研究的成果,如基因工程、納米材料等,在研究初期就快速進入環境應用研究領域。
(3)研究視野更加開闊。環境科學已由傳統的單一關注污染物質的環境效應和生態影響研究,轉為更加關注環境與人體健康的影響研究,關注人類生產方式的轉變,關注地區發展的不平衡關系、人與自然等人類社會發展的協調與和諧問題等,環境科技對人類社會發展的導向作用愈加顯現。
(4)國際合作主題更加突出。全球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國家水域、臭氧層損耗、土地退化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一系列重大環境問題,已成為當前及今后世界各國環境科技合作與交流的主題和基點。
1.3 “十五”環境科技發展回顧
“十五”以來,國家在重大環境科學研究領域組織實施了一批重要項目,取得了一定成績,主要體現在:
(1)持續支持基礎研究,科學揭示關鍵環境問題
“十五”期間,國家先后啟動了《湖泊富營養化過程與藍藻水華暴發機理研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環境安全、演變趨勢與控制原理》、《長江、珠江三角洲地區土壤和大氣環境質量變化規律與調控原理》、《東北老工業基地環境污染形成機理與生態修復研究》、《長江流域生物多樣性變化、可持續利用與區域生態安全》等重大基礎研究(973)項目,有效闡明了上述區域典型污染物的變化機理,科學揭示了某些污染物的環境行為和污染規律,顯著提高了部分前沿科學基礎問題的認識水平。
(2)重視重要技術研發,充分鼓勵集成創新與應用示范
“十五”期間,國家先后組織實施了《環境污染防治技術》主題、《水污染控制技術與治理工程》等高新技術領域(863)專項。實施了鍋爐燃煤污染控制、汽車尾氣監測技術、生活垃圾生態填埋技術、湖泊水源地水質改善與生態修復、河網區面源污染控制、重污染底泥疏浚、城市水環境質量改善等技術創新和工程示范。通過技術研發與工程示范,初步掌握了一批先進生產工藝和關鍵裝備制造技術,開發了一批重要技術產品,發明了一批污染治理專利技術,提高了燃煤、機動車尾氣、污水治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置等污染控制能力,縮短了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推進了我國部分區域(流域)污染控制與環境質量的有效改善。
(3)關注環境熱點,為國家環境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十五”期間,國家先后組織實施了《重大環境問題對策與關鍵支撐技術研究》、《全球環境變化對策與支撐技術研究》、《水安全保障技術研究》、《三峽庫區生態環境安全及生態經濟系統重建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中國可持續發展信息共享系統的研究開發》等一批重點攻關項目。其研究成果為完善國家環境法規政策、強化國家宏觀環境管理、參與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決策、確立國際履約談判基本立場、提高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控制能力等做出了重要貢獻。
1.4 問題與需求
1.4.1 存在問題
當前,我國的環境保護面臨著三大矛盾: 我國環境問題日益嚴重與增長方式轉變緩慢的矛盾突出,協調經濟與環境關系的難度越來越大;人民群眾改善環境的迫切性與環境治理長期性的矛盾突出,環境問題成為引發社會矛盾的“焦點”問題;污染形勢日益嚴峻與國際環保要求越來越高的矛盾突出。“十五”環境科技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面對世界環境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面對我國環境保護存在的矛盾,環境科技在遏制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緩解資源環境對發展的瓶頸制約,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為:一是環境科技與國家環境保護需求脫節,環境科技支持方向與國家環境保護內在需求聯系不緊密,缺乏應對科學發展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戰、新戰略的研究支持能力,環境綜合決策的科技支撐能力薄弱,環境科技體系尚不健全,對國家重點環保計劃的支持能力弱;二是研究計劃與應用結合不緊密,國家科技計劃安排中,忽視對部門應用科技的有效支持,忽視發揮部門的優化組合與引領作用,導致解決國家重大環境問題的有效技術和手段明顯不足;三是科技投入嚴重不足,沒有形成穩定的環境科技投入機制,科研基礎條件落后;四是環境科技隊伍力量較弱,科技人才不足的問題依然突出,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五是缺乏大跨度的學科交叉綜合研究和環境科技信息化共享平臺,眾多環境科技成果難以直接轉化為環境效益,環境科技在保護環境、改善環境質量方面的貢獻并不十分顯著。
1.4.2 科技需求
圍繞《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在“十一五”期間,環境科技必須真正體現以環境優化經濟增長的新思路、新要求,必須為實現“十一五”國家環境保護目標提供最直接的科技支撐,必須在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基礎上,為切實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提供最有效的科技服務。“十一五”期間,環境科技需求重點是:
(1)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環境質量保障體系科技需求
未來15年,我國經濟將保持快速增長,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將不斷加快,資源消耗量將突破生態環境的承載力,環境風險將急劇增大,國家環境安全受到挑戰。為解決實現國民經濟再翻兩番、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資源與環境瓶頸問題,需要實行科學的環境管理和綜合決策,特別需要正確的宏觀環境政策。“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若干環境科技問題:經污染損失調整后的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生態與環境資源價值量化理論與方法;環境負荷與經濟增長間的關系;企業環境會計和環境審計方法;排污交易手段;環境稅收和生態補償政策;國民經濟增長中的資源、能源需求與其支持度等。
(2)城市化快速發展進程中面臨的突出環境問題及科技需求
城市化是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重要發展戰略。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城市數量和規模將不斷增加,而且呈現城市連綿帶和大城市群的發展趨勢。“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城市大氣環境復合污染、水環境復合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及其優化控制技術;大氣細顆粒物和超細顆粒物的控制技術;城市生態綜合調控系統;城市重污染水體修復、飲用水源地保護及飲用水安全保障技術;城市連綿帶和城市群復合污染綜合調控技術;環境安全、健康安全和經濟合理的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如醫療垃圾)處理技術;城市臭氧、大氣有毒有害污染物、有毒化學品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污染控制;城市物理污染(如光污染、電磁污染、輻射污染、視覺污染等)控制對策和方法;城市環境污染對公眾健康的影響,包括污染暴露評估技術、污染-健康劑量反應關系評估以及室內污染防治技術等;城市物流、能流優化控制和管理技術等。
(3)新型工業化和生態產業發展科技需求
目前,經濟發展正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特別是重化工的發展將使環境污染最為突出。實現新型工業化,有助于大幅度減少工業污染物產生和排放。考慮到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尚在初期發展階段,工業污染壓力將持續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國家重大工業布局規劃以及相應的環境保護技術規范;能源發展戰略對環境的影響及其應對戰略;電力行業脫硫、脫硝、二氧化碳減排、重金屬污染治理技術及行業空間布局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石化、化工行業VOC控制與利用;重點行業高濃度廢水資源化利用;全國大壩和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和調水工程對生態環境的效應及控制戰略;環境友好的可再生開發技術體系;老工業城市和傳統資源型城市的振興環境技術對策;核工業安全和核輻射保護技術,放射性污染預防技術及放射性污染治理技術等。
(4)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環境問題與環境科技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環境保護對于我國乃至全球的環境安全至關重要。隨著城市環境問題的逐步解決,農業和農村的環境保護問題將會日益凸顯。盡管“九五”和“十五”期間我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仍呈持續下降趨勢。農村面源污染、鄉鎮企業快速發展所帶來的環境問題、農村有機廢棄物污染、飲用水安全保障以及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等,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時間農村環境保護面臨的主要問題。“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若干環境科技問題:生態農業與環境優美鄉鎮建設的環境管理與技術;農村環境保護制度;農村生態環境質量評價與監控體系;農業廢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與綜合利用示范;農業循環經濟關鍵節點技術;有機農業和生態農業技術體系;自然資源開發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影響的快速評價技術體系;農藥及其他農用化學品環境安全等。
(5)生態保育、修復與重建科技需求
目前,我國生態環境破壞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一是由原來的局部、小范圍的生態破壞逐步演變成區域性、大范圍的生態惡化;二是由原來以單要素為主的生態破壞,逐步轉向區域或流域的功能性生態破壞,許多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功能嚴重退化,甚至完全喪失。為此,生態保育與建設必須由以要素為基本單元轉向以區域為單元,通過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設,停止一切導致生態功能繼續退化的生產開發活動和其它人為破壞活動,防止新的破壞,加大現有植被和自然生態系統的保護,恢復和重建退化的生態功能,盡快遏制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要在戰略上重視生態環境與資源承載力研究,加強生態系統健康管理技術體系建設,開展典型區域生態環境狀況監測與評價研究。“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系統保護與建設理論和支撐技術;生態脆弱區保護與建設研究;生態保護的技術支撐體系;生態環境監控技術;生態承載力與區域可持續發展理論和方法等。
(6)核與輻射安全科技需求
在核與輻射安全科技方面,我國與國外相比有較大差距:核電廠概率風險管理技術和嚴重事故的預防和緩解措施研究手段嚴重不足,相關的核安全軟件絕大多數由國外引進,消化吸收和應用還有大量的研究工作要做;核設施退役技術(如源項調查技術,解體技術,遠距離操作技術,去污技術等)的研究處于較低水平;高放廢物(包括乏燃料)的處置研究處于前期工作階段,距最終處置道路漫長,將成為制約核電發展的瓶頸;核材料的保安研究(特別是快速甄別與探查技術)與國外相比差距較大;應對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相關技術措施研究剛剛處于起步階段。“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核安全風險評估與放射性廢物污染控制技術;核與輻射最優化管理技術;電磁輻射與環境安全相關的標準等。
(7)循環經濟發展的關鍵科技問題
循環經濟作為實現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目標,對提高資源生產率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是長期和前瞻性的科技發展方向。我國需要及早開發循環經濟平臺技術,實現跨越式發展。在面向污染防治和環境管理方面,循環經濟技術的第一層面是廢物資源利用的環境污染評估、控制技術,要形成完善的廢物資源利用與管理的國家政策與制度。第二層面是資源的高效、清潔轉化利用技術即清潔生產技術,要加強自主創新,選擇典型城市和重點行業試點,形成一批帶動性強、對重污染行業傳統技術的重大替代性技術。第三層面為企業共生網絡和生態工業集成系統,要開發生態工業、生態農業技術,探索生態市(縣)建設模式。“十一五”期間,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靜脈產業污染防控和資源化技術;工業園區生態化監測與評估體系;污染物總量物質流分析和控制途徑;資源循環對污染物總量的影響機制及污染控制技術經濟政策;主導行業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的關鍵節點技術,廢物資源化技術,循環經濟的建設模式與指標體系,評價模式與指標體系建設等。
(8)重大流域水污染和區域大氣污染控制科技需求
我國水環境污染形勢嚴峻,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總體進展緩慢,環境污染事故頻發。“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流域或跨流域水環境容量、生態環境容量測算技術方法和實施技術路線;重點流域水環境承載力和生態需水量閾值;飲用水安全保障技術、面源控制技術、水污染控制生物與物化技術和中小城鎮污水處理廠成套技術與設備、城鎮污水廠污泥處理利用等。
區域大氣污染仍較為嚴重,二氧化硫排放量仍處于較高水平,由酸雨造成的經濟損失嚴重。“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區域大氣環境容量測算技術方法和實施技術路線;區域大氣環境承載力;東南沿海、西部、東北老工業基地等區域大氣、水體、土壤復合環境污染相互影響及調控技術;區域大氣細顆粒物、超細顆粒物、氮氧化物、臭氧以及空氣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技術及對策;區域酸雨形成機制研究、酸雨帶來的生態破壞調查與恢復技術研究等。
(9)全球化的環境影響和國際環境履約科技需求
近年來,全球氣候變化、臭氧層破壞、酸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污染與越境轉移、生態系統失衡、生物多樣性減少等全球性環境問題日趨嚴重,使人類環境面臨著更為嚴峻的挑戰。因此,必須適時開展國際環境問題的研究,提出解決國際環境問題的國家技術方案。“十一五”期間,要重點解決以下環境科技問題:POPs安全控制方法、臭氧層保護技術、溫室氣體減排技術、國際水域及跨境河流環境污染問題、生物多樣性保護、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和氣候變化等全球性環境問題。
(10)環境綜合管理的科技發展需求
當前,我國環境管理的基本思路是從過去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因此,如何在制度、機制、技術上克服犧牲環境發展經濟的痼疾,是環境綜合管理科技中緊迫需求研究和解決的重要問題。“十一五”期間,要重點研究以下環境科技問題:創新環境立法,開展環境立法評估和環境立法及配套立法研究;完善環境管理制度,進一步深入研究污染物排放總量核定技術、環境監管與應急預警體系、環境監測與信息管理、環境基準與標準、環境區劃與規劃、環境政策與法規等。
二、指導思想、規劃原則和規劃目標
2.1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解決我國未來五年乃至更長時間發展過程中的重大環境問題、為環境管理提供科技支撐為出發點,以區域、流域的污染綜合防治及保障生態環境系統與人體健康為重點,開展基礎性、前瞻性和應用基礎性研究,努力建設以改善環境質量為主要特征的、能主動引導社會經濟發展的、具有中國環境科技特色的環境科技創新體系,為實現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提供環境科技保障,為實現國家“十一五”環境目標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
2.2 規劃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原則
充分體現以污染治理化解環境壓力、以資源節約優化經濟發展、以環境友好促進社會和諧的總體科技發展思路,促進改善環境質量、維護人民群眾健康、保障生態系統安全,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2)堅持立足全局、統籌兼顧的原則
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重點,優先安排一批重大的、共性的、制約區域性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環境科研項目,同時,重視和安排近期環境管理與污染防治急需的、涉及面廣的環境科技項目。
(3)堅持基礎研究、綜合集成與推廣應用相結合的原則
在堅持環境科技基礎研究的同時,更加重視應用基礎技術的研究,支持技術綜合、技術集成和成果轉化,真正發揮環境科技在強化環境監管、促進產業升級、改善環境質量、維護人體健康方面的基礎支撐作用。
(4)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
以污染防治為重點,按照全面推進重點突破的環保工作思路,突出環保部門的特點和優勢,體現部門專業化實際,集中力量重點研究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大、對環境質量改善明顯、符合環境管理迫切需求的科學問題,重點開發一批具有帶動作用的關鍵環境技術,體現“預防為主”戰略,防止未來新的環境問題的發生。
(5)堅持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原則
廣泛動員全社會的科技力量參與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有效集成國家、部門、地方和企業的科技資源,促進科技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科學利用,加強對地方環境科技工作的指導,鼓勵企業自主創新。
2.3 規劃目標
(1)總目標
到2010年,基本闡明我國區域性、流域性重大環境問題形成的機理和機制,以解決關鍵技術為核心,適當開展儲備技術研究,實現我國重要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綜合防治關鍵技術的突破和創新;按照系統、完備、實用、高效、應急的原則,研究建立先進的國家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國家環境監管體系和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管理體系;進一步研究完善國家宏觀環境管理決策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形成應對全球變化與履行國際環境公約的科技支撐;建設環境保護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實驗室;基本完成環境科技體制改革,形成高素質的國家環境科技管理、研究、成果推廣隊伍,力爭為“十一五”環境保護目標的全面實現提供完整的環境科技支撐。
(2)具體目標
1)以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和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國家水環境保護戰略、政策與標準,研發一批科技含量高、應用前景廣、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流域水污染控制與修復關鍵技術,改善我國地表水水質,減緩地下水污染,提升我國流域水污染預防、控制、治理整體科技水平。
2)以區域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為基礎,研究并闡明重點地區和城市大氣污染與成因,提出我國重點地區和城市大氣污染控制技術與對策,研發大氣細粒子及“三致”污染物源解析與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建立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綜合調控方法,確保重點地區和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的改善。
3)在查明我國土壤污染現狀的基礎上,以土壤多介質污染防治為重點,建立控制及修復受污染土壤的技術體系;支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技術的開發、應用和推廣,提高農村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科技能力,改善村鎮環境質量。
4)完善污染物總量控制理論與方法,提高環境監測信息綜合分析能力,建立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為中心、以綠色設計為引導的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技術體系,確保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強度明顯降低。
5)在查明我國污染物排放現狀的基礎上,建立污染物排放清單和環境統計、分析與公布的技術體系,為準確判斷環境形勢,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政策服務。
6)研究建立預防和降低環境災害的預警應急技術體系,構建以環境安全監控、環境風險預警、環境應急處置、環境基準標準為核心的環境監管技術支撐體系,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7)制定并完善水、大氣、土壤有毒有害和難降解污染物優先控制名錄,研究典型有毒有害和難降解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生物降解性能和處理處置技術,研究我國環境與人體健康的標準、基準,探索污染與健康的診斷、預警和防治方法。
8)研究保護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功能、遏制區域生態惡化趨勢的科學和技術問題,開展草原退化、水土流失、礦區生態環境狀況評價方法和理論研究;完善環境標識、環境認證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研究制訂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標準和評價體系。
9)提出符合我國國情的全球變化的適應和減緩對策,研究全球變化的區域響應,履行氣候變化國際公約的科技支撐,履行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國際公約的科技支撐,履行環境污染與越境轉移國際公約的科技支撐,不斷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履約支撐體系。
10)建設一支與我國環境科技發展需求相適應的規模適中、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環境科技人才隊伍,整體改善環境科技儀器裝備,使國家環境科研裝備、實驗條件、人才隊伍適應環境科技與環境管理的發展要求。
三、重點發展領域與優先主題
3.1 水污染防治
3.1.1 飲用水安全保障及關鍵支撐技術
選擇南水北調、三峽庫區、大江大河入海口等具有戰略意義和重大污染問題的水源地,以水源水質改善與生態保護區為核心,開展水源地保護與生態修復研究;以大中型城市供水為重點,以水質安全風險控制為核心,研究開發飲用水質安全保障的技術體系,進行技術集成和應用示范。研究解決調水沿線或庫區周邊地區環境保護管理策略與政策措施;完善水源地水質安全評價指標體系與方法;制定飲用水源地環境質量標準和分質供水標準,修訂現行飲用水國家標準。
針對村鎮地表水源和淺層下水源污染、凈水工藝技術落后、水質安全缺乏保障等重要問題,研究開發適合村鎮飲用供給特征和經濟水平、工藝先進、運行簡便的系列技術和集成系統,進行分類應用示范。針對中西部農村劣質飲用水源區,開發與集成不同飲用水源類型區水源保護與分散型飲用水安全凈化技術,實施農村小型飲用水源保護、飲用水質凈化一體化工程示范;針對華北、華東農村地區面源與淺層地下水的交互影響,開展面源與地下水污染協同調控與管理政策研究。針對西部干旱區,開展污水資源化技術與工程示范研究。
研究飲用水源中有毒有害有機物去除技術、藻毒素去除技術,研究靈敏、快速的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方法,開發飲用水源中重要有機、有毒污染物的痕量與超痕量檢測技術;
支持地下水污染控制技術研究。重點研究石油、化工、固體廢物存放地、垃圾填埋場等典型污染場地地下水污染的過程與規律;建立區域地下水污染風險評估指標體系,開發地下水污染評估模型和綜合調控技術,探索地下水環境質量的恢復機理機制。
3.1.2 流域(區域)水污染控制與工程示范
以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水庫庫區及上游,黃河小浪底水庫庫區及上游,南水北調沿線,太湖、滇池、巢湖為重點,開展流域(區域)水污染物總量控制與削減方案研究;通過區域污水集中控制、河道凈化與修復、污水回用與生態水資源保育等技術集成和工程示范,實現流域(區域)水污染物總量控制與分配關鍵技術突破,支持國家“十一五”水污染物總量削減計劃的實現;重點開展太湖等重點流域水污染控制與生態修復技術,三峽庫區水體富營養化控制技術,淮河等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與水體修復技術,以及南水北調沿線污染控制與水質改善技術等的研究。
開展梯級水電開發活動與流域重大工程項目對流域水生態與水環境的影響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態與水環境優化調控技術方法體系及流域開發與規劃的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與方法體系;支持開展干流、河口與海岸帶及近海海域污染物通量與陸源控制區劃與規劃研究,優化流域(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空間,提出解決區域和流域水污染沖突問題的技術辦法和管理措施。開展流域水污染控制規劃評估研究;研究在流域水污染控制中逐步引入生態管理的方法。
深化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區域水、氣、土復合污染機理與調控技術研究;繼續支持湖泊和水庫富營養化形成機理及水環境生態恢復的技術方法體系研究;支持河口與近岸海域污染削減與控制相關技術研究,研究環境水體的脫氮除磷技術;開展適合于高寒地區水污染處理工藝技術研究和處理設備研制。
3.1.3 城市水環境質量改善與生態建設
加強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的深度脫氮除磷集成技術研究;研制開發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與資源化利用關鍵技術及成套設備,構建高效經濟的城市污水處理與綜合利用技術模式。
研究城市區域整體水環境質量改善及水體修復技術,選擇具有代表性和戰略意義的城市區域,研究構建以水為核心的城市生態系統的關鍵技術,研究城市水環境綜合服務功能構建與保障技術,研究制定城市水環境的合理利用與系統管理方案。
3.2 大氣污染防治
3.2.1 區域大氣污染現狀、成因與調控技術
研究經濟快速發展區域城鎮空間布局、產業布局、能源結構等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與調控技術和對策,區域性大氣污染診斷技術和區域敏感源篩選識別技術;支持區域性大氣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研究、大氣過程與環境容量關系研究;繼續支持區域不同大氣污染物的污染貢獻與負荷分配、動態總量控制與削減技術與方法研究;開展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的預測預報技術、模型與方法研究;開展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區域大氣復合污染成因及綜合調控技術和對策研究,建立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的區域調控機制,實現我國區域性大氣環境質量的科學管理。
3.2.2 城市大氣環境問題與控制
研究重點城市大氣灰霾、細顆粒與超細顆粒、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來源、成因與轉化機理;開展機動車排放與大氣質量關系研究、典型城市大氣污染特征及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技術研究;開展城市大氣污染源解析技術以及城市空氣質量模擬仿真技術研究。
3.2.3 大氣污染物控制與廢氣治理技術
開展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源達標排放及污染物削減控制技術研究,重點研究燃燒過程中SO2、NOX同步控制與治理技術,工業排放有毒有害有機污染物的控制技術;支持燃煤汞污染、二惡英、VOC等大氣污染物控制技術研究,開展脫硫副產物(CaSO4、CaSO3)資源化利用技術及集成示范。
開發室內空氣污染物控制與削減技術與設備;研究汽油清凈劑與柴油清凈劑對大氣污染影響,開展機動車排放相關的燃油品質保障和改進措施、加油站排放控制及管理措施研究。
3.3 土壤污染防治與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3.3.1 土壤污染與修復技術
調查并研究我國區域土壤污染特征、演變歷史及趨勢,開展土壤污染高風險區毒害有機污染物源解析;研究與食品安全、生態安全及人體健康有關的土壤環境質量分區、分類、分級評估技術與方法;開展區域土壤環境容量預研究,研究建立國家土壤污染檔案。
研究典型土壤污染生態風險識別、風險評價模式與表征方法;開發重金屬污染、有機污染、復合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開展污染場地土壤修復工程示范。
3.3.2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與農村面源污染防治
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摸清農村環境現狀的基礎上,重點開展農村環境污染趨勢與特點分析研究、國家農村環境管理政策與制度研究;研究并制定國家面源污染控制行動方案;支持開展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技術、村落環境規劃與管理技術、規模化養殖畜禽糞便處理技術、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有機農業推廣技術、農村新能源生態工程技術、農村面源污染控制技術研究;鼓勵地方和企業開展農業資源后繼產業設計與資源高效利用技術研究。
3.3.3 農藥環境安全
開展各類新型農藥環境生態風險評價研究,重點研究農藥環境風險評價模型、評價準則和農藥環境風險管理技術;支持開展持久性及環境激素類農藥生態安全監控與污染防治技術研究,重點研究我國典型城鎮及農村區域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有毒污染物(PBT)物質污染水平、生態效應、環境控制指標體系;調查研究我國部分地區和流域中持久性污染物質、環境激素類物質和抗生素類PBT物質的污染水平并開展相關生態環境風險評估;研究提出農藥PBT物質優先控制名錄;探索建立農藥PBT物質環境監管技術體系,研究制定農用化學品環境管理政策并提出相關污染控制技術。
3.4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污染防治
3.4.1 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
開展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和處理處置技術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評價研究,提出固體廢物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分析方法,建立相關的評價技術理論和方法體系,研究建立我國固體廢物管理的決策評價制度。開展固體廢物管理和處理處置技術的環境風險分析研究。
開展固體廢物在社會循環與生態循環中的轉化形態與污染途徑的研究;研究固體廢物處理與資源化的產業化經濟技術政策和管理機制,建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和資源化技術評價體系,形成我國完善、合理的固體廢物管理的技術、經濟政策體系。
開展污染控制技術的基礎研究,識別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的關鍵點和關鍵技術,提出污染控制的技術對策和技術路線,完善我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與資源循環過程的污染控制標準、規范。研究廢舊產品資源評價、資源化工程與工藝技術;研究固體廢物全過程控制關鍵技術及二次污染控制技術。
3.4.2 危險廢物管理、風險控制和處理處置技術
開展危險廢物資源化過程的全生命周期分析和環境風險評價研究,建立相應的技術理論基礎;開展危險廢物資源化產品中污染物質的污染特征變化規律研究,以掌握資源化產品在環境中可能的暴露途徑和暴露人群;建立相應的環境安全評價模型,并對資源化產品的長期安全性進行實驗驗證。編制危險廢物資源化產品的長期安全性評價方法標準、資源化產品的污染控制標準;提出資源化過程中的環境保護技術規范。
研究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在環境中的污染規律和環境效應,研究建立危險廢物分級管理依據和分級體系,并提出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級別和相對應的管理規范和危險廢物分級管理名單;完善危險廢物、新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評估及豁免(排除)體系;重點研發特種危險廢物(如醫療廢物、電子廢物、有毒化學品等)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技術及污染防治新技術;開發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場二次污染監控及防治技術系統。
3.4.3 化學品環境效應與風險評估技術
研究開發化學品(有毒化學品)環境暴露與評估模型,研究建立化學品風險評價及監管體系。選擇若干區域,開展有毒化學品排放源的調查研究;開展高產量化學品的篩選與評估研究,研究建立相關指標和方法;研究建立篩選優先環境管理化學品名錄的指標和方法;完善新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評估及豁免體系。
探查我國典型地區POPs的現狀、特征及分布規律,開展我國POPs在環境介質中的遷移、轉化和歸宿研究;研究建立我國POPs生產、銷售、使用、排放過程中的環境監管制度;研究建立POPs的識別指標和檢測方法;開展環境激素類污染物研究,探索新型化學品復合污染效應;開展化學品污染場地生態風險評價與修復應用示范。
3.5 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
3.5.1 國家重要生態功能區的保護與建設
以保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為前提,針對江河源頭區、重要水源涵養區、防風固沙區、江河洪水調蓄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開展區域生態安全評價理論體系研究,研究我國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安全影響機理與機制,研究重要生態功能區系統結構與功能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提出不同類型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和建設的方法與技術模式,開展生態安全預警分析與模擬研究,為重要生態功能區的整體保護、建設和科學利用提供理論依據;開展荒漠生態工程的技術開發與示范。
3.5.2 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系統監測技術
以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為基礎,研究各類資源開發對生態系統的損毀性與累積性影響,提出合理的開發模式與減緩生態影響的關鍵技術;研究自然資源開發區、流域之間、資源輸入區對輸出區、國家對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的生態補償機制和政策;繼續開展重點區域(流域)生態承載力指標體系、評價方法研究,區域(流域)生態系統的穩定性與社會發展的空間關系研究;進一步完善城市及城市群生態系統規劃方法,研究維護城市(城市群)生態平衡的管理技術與模式;支持開展生態系統監測指標與方法研究,研究開發新型實用的生物指標體系和基準;研究生態交錯區、脆弱區分布、變化與監測評估方法與保護對策。
3.5.3 生物多樣性與生物安全支撐技術
研究生物多樣性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與地位以及對各行業的貢獻,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利用的政策法規體系;研究建立國家生物多樣性預警監測和評價技術體系,掌握重要生態系統和物種的動態變化趨勢;完善國家自然保護區建設規范和各項制度,發展監測平臺,進一步提高保護區的科學管理水平和實際保護效能;研究建立國家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防范外來入侵生物、轉基因生物對生物多樣性構成的風險;開展遺傳資源經濟價值評價體系、重要珍稀物種的保育模式、水生生態系統生態功能恢復與重建技術、物種、生態系統、自然遺跡保護的空缺分析研究,提高生物多樣性保護技術,促進完善自然保護區網絡體系;加強跨界自然保護區聯合保護研究,支持大湄公河次區域、中亞、東北亞等跨界生物多樣性保護合作研究。
3.6 核與輻射安全
3.6.1 核設施安全風險評價與控制研究
開展一回路壓力邊界完整性研究,新型反應堆嚴重事故機理研究、嚴重事故序列及源項研究、核電站防火研究;開展反應堆老化管理和延壽管理安全技術和評價技術研究;研究概率安全分析(PSA)技術和風險管理技術在核安全管理中的應用;開展核燃料循環設施核臨界安全理論和試驗驗證方法研究;開展大型乏燃料后處理廠源項及嚴重事故研究;反應堆高燃耗燃料元件安全性能研究;開展輻射防護最優化以及職業照射控制技術研究。
3.6.2 輻射環境與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研究
開發核電廠等核設施及核污染事故的大氣輸送及擴散預警模型系統,建立核安全信息平臺與核安全管理技術體系;開展核設施污染源調查及核污染嚴重事故的試驗和取樣分析研究。開展放射性廢物的最小化、高放廢液的分離—嬗變研究;開展高放廢物地質處置安全研究;開發針對污染物料解控的測量和控制技術,開展輻射評價模式與輻射后果評價方法研究。建立核設施退役和放射性廢物管理數據庫,構建核設施和強放射源威脅評價技術體系;開展核設施退役過程中廢物與資源處理技術研究;開展累積的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中、低放廢物處理、整備和處置技術及環境生態恢復技術研究;開展核恐怖活動可能的后果評價及放射性釋放的特點研究。
3.6.3 輻射源安全技術研究
開展放射源標識技術研究和回取整備技術研究;研究建立醫用輻射控制指標和標準,完善核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研究不同電磁輻射源(包括高壓輸變電線路、高頻感應設備等)電磁輻射源強及其對環境與人體健康的影響,開展電磁場源數量和多樣性對人體健康的影響研究;開展各類人群電磁輻射超敏反應的統計學結果與影響評估研究;完善國家電磁輻射環境控制標準。
3.7 環境綜合管理關鍵科學技術支撐
3.7.1 污染物排放總量統計與核定技術
研究制定國家工業污染源、農業面源、生活污染源、三產污染源的調查與統計技術規范,開展全國重點污染源產排污現狀監測調查研究;研究重點工業行業不同裝備水平、不同生產規模以及不同工藝技術下各類污染物排放系數與估算技術;篩選我國環境優先污染物名錄;研究各類非點源污染源強估算技術與方法;開展同一污染物在不同環境介質中的分配系數研究,制定環境統計技術手冊,為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實現排放總量的科學管理提供技術方法和指南;基本建立完整的、覆蓋各類主要污染物的動態源排放清單及數據庫系統。
3.7.2 環境監管與應急預警體系
優先研究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庫區及上游、小浪底水庫庫區及上游、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的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風險評估技術與風險防范技術,研究開發上述區域(流域)突發性水污染事故預警方法;研究制訂區域(流域)環境安全管理決策支持系統建設技術規范;研究區域(流域)環境應急監測的布局理論、災情數據的獲取規范及重大污染應急響應技術,研究跨區域(流域或上下游)致災區與受災區重大污染事故的協同響應機制與部門應急預案,建立重點區域流域環境預警監控系統;研究開發重點核設施核事故的預警監控及應急響應技術和系統。
研究建立固定及流動源環境風險防范及評價技術體系,研究制訂各類環境風險評價導則和相關設計規范。研究并提出對企業和地方政府環境風險防范的相關要求,建立健全突發性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研究企業與地方政府的應急響應和預案的銜接技術,促進二者的有機銜接。
3.7.3 環境監測與信息管理
開展環境監測發展戰略、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環境監測網優化調整研究;加強現代采、制樣技術和現代環境監測分析技術研究,重點加強環境優先污染物的痕量、超痕量監測分析技術、生物監測技術、形態分析技術、源解析技術、環境質量評價技術和發布技術、水和大氣污染事故應急監測設備和技術的應用研究。加強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技術和系統的研究開發;研究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技術標準、技術政策,開展環境監測技術成果轉化服務平臺的研究;鼓勵企業自主研制一批在線連續自動監測儀器、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在線連續監測系統、便攜式監測儀器設備等。
加強國家環境保護計量標準體系研究,研究環保專業計量理論與應用技術,開展各類環境污染計量標準研究。重點研制揮發性和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農藥、POPs和其他優先污染物等水環境監控計量標準;研制零空氣計量基準、臭氧計量標準器、VOC標準氣體等空氣污染監控計量基標準;研制重點城市空氣顆粒物、重點流域水質及水系沉積物、典型污染土壤、生物等環境基體標準樣品。
研究開發流域水質監測技術與關鍵設備,包括常規污染物在線監測、特殊污染物快速檢測和水質安全預警等關鍵技術與設備,以及全流域大尺度水環境遙感遙測應用技術,形成我國流域水環境監測的技術系統。
基于“環境與災害監測小衛星星座系統”及國家環保總局“金環”工程建設,開展相關衛星地面接收、預處理和應用系統研究,研究涵蓋時空變化信息的環境質量綜合分析與表征規范和標準化技術,開展專項環境監測信息技術和應用系統研究,加強環境監測信息聯網與數據共享應用技術研究。研究建立適應環境保護工作需要的環境信息標準和技術規范。組織研究環境信息集成技術和綜合分析技術。
3.7.4 環境基準與標準
開展水、氣、土壤、聲環境基準理論(毒理學、風險評估理論)研究,采用與研發重點有毒污染物、PM10、PM2.5、富營養物質、“三致”污染物質的環境基準(人體,生態)的指南,建立我國環境基準推導的方法學;開展環境質量標準基本原理與制訂方法學研究,研究我國環境質量標準的體系、標準文本體例結構、污染物項目、標準限值與評價方法。
開展排放標準體系調整研究,提出體系設置原則與體系表,進行優先控制污染物名單研制;開展國家大氣、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原理與方法學研究,重點包括:標準控制項目選擇與指標設計原理研究、污染控制技術評估指標體系和方法研究、成本-效益分析模型研究。
研究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實施制度與技術措施。研究環境保護管理、執法與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建設技術標準規范研究;開展區域綜合開發項目或規劃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及廢棄物綜合利用比例、數量等環境標準的研究;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標準和涉及循環經濟的污染控制行業標準研究;研究制定資源開發生態保護與恢復標準,建立基于城市人群生活舒適性的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技術規范和農村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技術規范;開展基于空氣、地表水、土壤、生態、固體廢物、噪聲、振動、放射線、電磁輻射等監測要素或監測對象分類的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研究。
3.7.5 環境政策與法規
重點開展環境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技術經濟政策等的基礎研究。優先開展國家環境安全戰略研究。優先支持土壤污染、化學物質污染、生態保護、遺傳資源、生物安全、臭氧層保護、核安全、循環經濟、環境損害賠償、污染責任保險和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的擬訂研究工作;配合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修訂研究;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研究不同區域的產業淘汰和污染治理政策。
開展不同行業環保政策與項目準入、環境政策落實及部門監督等具體環節之間銜接、配套情況的研究。開展城市功能定位與區域能源供應、環境規劃等宏觀規劃、功能分區的協調性研究;開展各類規劃的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與方法研究。
支持國家中長期社會環境經濟綜合分析預測研究和環境資源、環境污染的經濟評估理論與方法研究;研究建立國家自然資本評估系統、綠色國民經濟指標體系和核算理論與方法;研究建立國民經濟核算與專業部門核算之間的聯系平臺;開展排污指標初始定價及排污權交易研究,研究生態稅費和經濟補(賠)償政策。
3.7.6 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保障體系
全面調查我國環境狀況、各省環境容量背景值,調研和評估重點行業、企業的環境友好性,明確我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點領域,建立相應的基礎數據庫和評價指標。調查和評價重點行業工藝技術的環境友好性,編制環境友好型的技術、設備清單和數據庫,提出需重點研發的環境友好型技術發展計劃。研究編制我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總體規劃,提出建設環境友好型城市、行業和企業規劃的技術導則,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制度保障體系。
3.7.7 城市環境管理及對策
調查和分析我國城市發展的現狀、特點、區域差異、產業結構、資源消耗強度、能源消耗強度、排放強度等特點,建立城市環境管理綜合信息數據庫。研究開發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評估方法學、評估原則和標準、評估指標、評估程序等。研究中、東、西部不同區域城市的特點以及資源型、工業型、旅游型、歷史文化型等不同類型城市的特點,提出促進城市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分類指導政策。開展城市環境管理基礎規范化工作及政策研究,提出城市生態環境管理思路以及實施城市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標體系,為不斷深化“城考”、“創模”提供科學依據。
3.8 基于循環經濟的污染防治技術
3.8.1 靜脈產業污染防控和資源化技術
研究開發廢舊家電、汽車等廢棄物回收、拆解、破碎、分離的環境友好技術,研究開發上述廢棄物拆解、破碎、資源化過程中的污染監測、控制和污染物處理技術,研究現有集中拆解受污染場地中污染物特征識別、遷移轉化途徑和變化規律,開發污染場地修復技術;研究廢物資源化相關技術,我國提升廢物資源化水平的政策措施;制定靜脈產業環境準入標準、廢物回收過程環境標準、再生原材料管理和分類標準、廢物資源化生產場地監測標準和制成品環境標準。
3.8.2 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技術
研究典型工業園區物質循環利用率監測、分析技術,研究生態工業園區對區域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的影響規律,研究靜脈產業類、行業類、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在產業集聚、產業鏈成長過程中污染物控制、減排機理和驅動力;開發靜脈產業類、行業類、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共性鏈接技術、物質循環利用技術、能量高效利用技術和污染控制技術,開展生態工業環境效應評價,構建以物流、能流、信息流、價值流、技術流為核心的工業園區生態效率評估模型及相應的數據管理系統;研究通過發展循環經濟,防范園區環境風險的模式。
3.8.3 污染物總量物質流分析和控制途徑
研究重點行業和典型區域物質流特征,包括重點污染物排放途徑及關鍵環節、存在形態、產生和排放規律;選取鋼鐵、石化、化工、能源、有色、造紙、水泥等資源消耗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業,研究測定主要工藝、生產過程的產污系數;制定我國經由物質流調控手段和技術,隔斷和削減主要污染物總量的方案,支持國家“十一五”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研究開發削減污染物總量的清潔生產技術、物質循環技術和替代技術。
3.8.4 資源循環對污染物總量的影響機制及污染控制技術經濟政策
識別對區域環境污染貢獻率大的產品(例如電解錳)的資源具備性、技術含量及生態環境影響,研究對相關產業實施鼓勵限制發展、關停及進入國際大循環的技術政策;研究區域性高載能行業發展循環經濟的技術途徑和政策,產業結構調整、政府監管、市場機制及采用清潔生產技術削減污染物總量的技術經濟政策,為突破資源制約瓶頸提供環境科技支撐;研究廢物資源化過程減降污染物總量的機制、評估方法及推動廢物循環技術經濟政策。
3.9 環境與健康
3.9.1 環境污染與健康危害
開展全國范圍內典型地區環境污染與健康危害的監測、調查,遴選環境污染與健康問題的優先控制或重點研究區域,基于細胞、分子和遺傳基因水平,研究暴露標志物和健康效應生物標志物指標體系、評價技術和方法;建立暴露累計水平計量模型,研究大樣本人群的環境暴露健康特征流行病學監控辦法,研究分析公害病的污染因素,預防公害病的發生;研究建立環境健康風險評價技術體系。
3.9.2 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的機理與識別技術
開展污染物健康遺傳毒理學“三致”效應和生態系統健康效應研究,城市主要大氣污染物的環境流行病學和環境健康負擔調查研究;開展環境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危險度評價,跟蹤評估慢性污染效應,關注高污染職業暴露人群、易感性人群的健康危害效應;在細胞和分子水平研究建立代表性污染物的生物“三致”效應、生殖效應與體征效應的環境基準實驗評價模型,基于毒理學、遺傳醫學、流行病學和我國人群健康特征與社會經濟發展特點,開展典型污染物環境基準的實驗模擬研究和危害阻斷方法研究。
3.10 區域與全球環境問題
3.10.1 全球環境變化影響的適應技術與對策
針對臭氧耗損、溫室效應及酸性物質跨洲輸送等三大全球環境問題,開展相關氣體污染物和顆粒物的觀測與科學研究;加強我國與周邊國家之間的沙塵暴、酸沉降、“棕色云” 等空氣污染物交互影響的科學研究,重點支持中蒙邊境沙塵暴來源解析、沙塵暴的(中日韓)區域環境影響、東北部邊境地區和東南部沿海地區酸沉降和空氣污染源解析研究;啟動開展臭氧層損耗物質替代品的科學評估研究;支持跨界流域水環境管理的國際合作研究。研究溫室氣體減排技術。研究巴塞爾公約發展趨勢以及我國履約關鍵支撐技術。
3.10.2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控制技術及對策
評估履約國家實施方案(NIP)和POPs各領域戰略的實施情況,以更新NIP和相關戰略;支持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法”的預研究;開展預防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技術經濟政策研究;支持開展相關POPs管理和控制技術規范和標準的研究,特別是副產物類POPs控制的最佳可行技術/最佳環境實踐(BAT/BEP)導則;開展POPs削減、淘汰、替代、處理處置、控制和監測技術方法,及環境修復技術的研究;建立國家無意持久性有機污染物(UP-POPs)、多氯聯苯(PCB)及殺蟲劑類POPs的動態清單,逐步加強國家UP-POPs的系統監測能力和水平。
四、加強環境科技基礎能力建設
4.1 提高環境科技實驗研究能力
按照“凝練方向、優化結構、交叉融合、重點突破”的方針,優先支持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建設,力爭在化學品生態效應與風險評估、農藥環境評價與污染控制、水環境模擬與污染控制、湖泊環境污染防治、二惡英污染控制、土壤污染控制、生物安全、河口與海岸帶污染、機動車污染控制、城市環境生態、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污染途徑與控制技術、空氣質量和氣溶膠、濕地生態與植被恢復、生態工業、環境與健康、惡臭控制、城市空氣顆粒物污染防治、環境與健康、有機毒物治理、POPs與PBT物質控制、飲用水安全保障等重要學科領域,具備比較完備的實驗儀器,形成較為完善的實驗能力,建設學科交叉研究的通用研究平臺。
積極支持在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土壤污染控制與修復、河流生態恢復、礦山固廢處理、工業煙氣控制、鋼鐵工業污染控制、城市污水處理與資源化工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業資源循環利用、城市噪聲與振動、清潔煤炭與礦區生態恢復、有色金屬工業污染控制、生活垃圾處理、膜工程、清潔能源等方面,開展國家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建設,提高國家環境技術集成創新能力和新技術轉化能力。
4.2 提高環境基礎觀測能力
編制國家重點實驗基地建設方案,啟動大氣環境、水環境、農藥安全評價、生物安全等大型室內與野外模擬裝置和實驗基地建設,研制一批環境科技重要專項實驗裝置和系列化設備;優化主要環境敏感區國家野外長期觀測站點,在完善水、氣、生態等國家環境保護核心觀測基站和網絡的基礎上,依托小衛星系統,形成天地一體化觀測系統;研究建設大江、大河、重要湖庫環境應急動態預警監測系統。各省(市、自治區)也要構建自己的生態系統長期觀測臺站網。
4.3 建立完善環保科普基地
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基地建設。依托具有環境保護科普功能的場、館、園等社會公共活動場所,實現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企業,環境友好企業,“自然保護區”、“生態工業園區”、“生態示范區”,各級環境監測站點、監控中心,核設施及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危險廢物處理裝置、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城鎮自來水生產企業、引種繁育中心等公眾關注的環保熱點單位和從事環境科學研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以及獲得“全球500佳”稱號的單位和其他具有環保科普功能的單位和場所,建設50家國家環境保護科普基地。
4.4 建設國家環境科技資源信息共享平臺
依托國家環保總局“金環工程”總體框架,建設國家環境保護科技資源信息共享平臺。形成包括環境科研成果、環境實驗數據、環境監測數據、環境統計數據、環境管理數據、環境技術數據在內的共享機制和硬件支持環境。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環境信息網絡,形成環境信息基礎、應用支撐體系、資源共享和信息服務平臺,建成國家級、省級環境數據中心以及分布式環境數據共享機制;實現環保骨干、核心業務的電子化,全國縱向一體化辦公、審批協同平臺,為提高環境綜合決策能力、環境監管能力、公共服務能力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撐與能力保障。建立安全的電子政務技術體系和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5.1 加強環境科技管理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應將《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中與本地環保工作相關的科技內容納入本地區環境保護規劃,做出安排,以切實保證科學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重視和大力支持所屬科研單位的工作,繼續深化科研院所的改革,加強重點實驗室和研究中心的建設,認真組織重大專項和重點項目的申報、實施和評估。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在工作中充分運用先進的科技成果和手段,實現管理與決策的科學化,進一步促進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大膽的探索和研究各項環境管理制度,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的有效性。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的科技管理機構應將涉及到全局性、綜合性、普遍性的重大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項目納入國家和地方的科技發展計劃,在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研究、科技攻關、自然科學基金和科技專項等重點項目中支持和安排環境科技研究項目。
5.2 優先主題的分解落實
5.2.1 優先主題的分類原則
按照“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多方參與”的原則,本規劃確定的10大重點領域33項優先主題,擬分別采取以下不同的實施策略。
第一類:符合納入“十一五”國家科技發展計劃的項目。由國家有關部門結合全國環境保護工作的科技需求和國家“十一五”期間的科技發展計劃,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爭取納入國家科技發展計劃(如“973”、“863”和“國家科技攻關計劃”等)。
第二類:整體推進環境保護依法行政、改善環境質量和監管能力的科技發展計劃項目。涉及國家環境政策、法規、標準與能力建設的科學研究,由國家環保總局統一規劃、部署和組織安排,由國家環保總局直屬科研單位聯合國內優勢單位共同承擔。涉及地方的研究工作由各地環境保護部門負責落實并主持實施,同時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支持。國家將擇優在政策、財政、項目升級、項目國際科技合作、示范工程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
第三類:鼓勵企業自主開展和國際科技合作的科技發展計劃項目。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發布的科技發展指南,企業(包括科技開發型研究院所)結合市場需求和自身需求自主選擇開展的科研項目。凡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科技發展技術指南并由研究院所、企業開發完成的科技項目,國家擬在評估后受理組織技術評審,推薦申報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計劃、科技示范工程和國際科技合作等。對于國際科技合作發展計劃項目,國家環保總局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優先納入環境保護領域的多邊-雙邊國際科技合作發展計劃。同時鼓勵并支持各級環保科研管理機構和科研院所依托承擔的國家和部門重大項目,開展國際合作或地區合作與交流。
5.2.2 優先主題的計劃方案
10大重點領域33項優先主題的計劃方案見表1。
表1 “十一五”環境科技優先主題計劃分解表
5.3 以體制創新和機制轉變推進規劃的實施
進一步推進環境科技體制創新,繼續推動一院兩所科技體制的改革。按照“十一五”環境科技的發展要求,重點加強一批部門急需,具有基礎和優勢的重點學科和研究隊伍的建設,形成結構優化、布局合理、高效精干、能打硬仗的環境科技創新核心團隊。
重點加強對項目、人才、基地的統籌安排,優先支持國家環境科技創新基地、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承擔國家環境科技項目,鼓勵和支持年輕人才、復合型人才承擔或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
逐步完善以應用研究為主的科學研究體系,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開發體系和以社會化服務為主的環境科技服務體系,促進“三個體系”的良性發展,形成新的環境科研創新的組織形式。
重視并支持地方環境科研院所建設,選擇一些具有地域特色和專業特色的地方環境科研院所,實行國家、地方聯合共建。充分調動和利用全社會環境科技資源參與環保科技工作的積極性。支持西部地區環境科技基礎能力建設,促進國家環境科技力量均衡發展。
5.4 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機制
(1)積極爭取國家財政對公益性國家環境科技研究的投入,重點爭取國家財政、發展改革委、科技部門對環境科技的投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科技合作,力爭將重大環境科技項目優先納入國家科技發展計劃,并在基礎研究、高新技術開發、科技攻關和自然科學基金等重點科技計劃中得到落實和支持。切實加強環境戰略、環境政策、環境制度等的軟科學研究的投入,重點解決環境管理工作所需的支撐性技術。
(2)注重中央環保部門投入:環保總局每年從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支持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項目,支持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的日常運行。
(3)爭取地方政府投入:地方環保部門也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增加環境科技投入,拿出一定比例,開展區域性、流域性的環境科技攻關和產業化示范。
(4)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投入: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鼓勵企業為國家和地方環保部門組織的公益性科研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加大保護知識產權力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保護企業自主開發環境技術和產品的積極性。
(5)充分利用國際資金或基金,積極拓展外資投入渠道。按照互利互惠的原則,充分吸納國外資金用于環境科研和技術開發。
5.5 促進科技示范和成果推廣轉化
認真做好環境科技示范工作,繼續加強環境最佳適用技術的認證和推廣。嚴格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鼓勵科技中介企業參與科技成果推廣和轉化。鼓勵地方建立各類環保科技、環保產業、生態工業和循環經濟示范區,大力推廣環境保護高新技術和產品,積極表彰在環境科技成果推廣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以環保科研機構為核心,通過各種形式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全面合作,促進環保科研產業化發展,形成環保產業集團,集中人力、物力、財力,開展環保科技創新和技術、產品、設備的推廣,加強環保科技成果的產業化進程。充分發揮各地環境保護協會和環境科學學會在成果轉化和推廣中的積極作用。
5.6 加強環境科技普及與教育
把環境科技宣傳、教育與普及列為各級環境科技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充分利用現有的電視、廣播、報刊、網站等公眾媒體,宣傳環境科技知識,介紹環境科研最新成果。國家環保總局和地方環保部門的專業報刊雜志應主動介紹國內外最新的環境科技知識和科技進展,應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和其它組織在環境科技宣傳和普及方面的作用。充分發揮各地環境科學學會在環境科技普及與教育中的積極作用。
六、經費預算
根據本規劃確定的10個優先領域33個重點主題的科技發展計劃,在不包括本規劃中涉及的環境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投入的情況下,預計“十一五”國家環境科技需要國家投入研究經費60億元(其中:不包括地方配套、企業投入、國際合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