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二)》,全鏈條全方位保護植物新品種權,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該司法解釋自2021年7月7日起施行。
據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負責人介紹,該司法解釋擴展了保護范圍,明確品種權保護對象不受繁育方式限制,將品種權保護范圍擴展到許諾銷售行為以及為他人侵權提供收購、存儲、運輸、加工處理等幫助侵權環節,形成對侵權行為的全鏈條打擊。
同時,司法解釋提升保護力度,提升司法保護的及時性和有效性,落實懲罰性賠償。降低維權難度,適時轉移舉證責任,便利品種權人維權,充分運用文書提供命令和舉證妨礙制度,讓不誠信的被訴侵權人承擔不利法律后果。
此外,司法解釋完善法律制度,明確科研例外,鼓勵育種創新;規定權利用盡原則和合法來源抗辯,穩定市場交易秩序;既依法保護農民自繁自用的權利,又防止濫用“農民特權”實施侵權行為。規范鑒定程序,明確了鑒定人、鑒定方法的選擇以及重新鑒定的條件等。(記者羅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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