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顯示,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6.32億畝,占耕地總面積的31.24%;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9.47億畝,占耕地總面積的46.81%;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4.44億畝,占耕地總面積的21.95%。《公報》分析了東北、內蒙古及長城沿線、黃淮海、黃土高原、長江中下游、西南、華南、甘新、青藏等九個區域的耕地質量等級情況及影響農業生產的主要障礙因素,提出加強農田建設、培肥改良土壤、提升地力的措施建議。
2014年,原農業部首次發布《關于全國耕地質量等級情況的公報》。自2017年起,農業農村部啟動開展本輪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工作,于2019年完成了全國耕地質量等級劃分。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建設專家指導組及有關科研、教學、推廣單位專家對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評價成果進行論證。專家組認為,評價方法依據充分,數據來源翔實,結果符合各地實際,客觀反映了黨中央、國務院大力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的成效。
近年來,農業農村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秸稈綜合利用、輪作休耕、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農機深松深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工作,采取綜合措施培肥改良土壤,有效推動了耕地質量保護。
耕地質量等級評價是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的一項基礎性、長期性和公益性工作,本次發布的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成果將為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編制自然資源負債表耕地質量相關內容提供科學依據;指導各地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退化耕地治理、劃定永久基本農田、開展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質量驗收等工作;增進社會公眾對耕地質量保護重要性的認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耕地質量建設與保護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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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國耕地質量等級情況公報
2019年,農業農村部依據《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農業部令2016年第2號)和《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國家標準,組織完成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工作。評價以全國20.23億畝耕地為基數,以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壤圖、行政區劃圖疊加形成的圖斑為評價單元,選取了立地條件、剖面性狀、耕層理化性狀、養分狀況、土壤健康狀況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標對耕地質量進行綜合評價,完成了全國耕地質量等級劃分。現將結果公布如下:
一、全國耕地質量總體情況
全國耕地按質量等級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一至十等(表1),平均等級為4.76等,較2014年提升了0.35 個等級。其中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6.32億畝,占耕地總面積的31.24%。這部分耕地基礎地力較高,障礙因素不明顯,應按照用養結合方式開展農業生產,確保耕地質量穩中有升。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9.47億畝,占耕地總面積的46.81%。這部分耕地所處環境氣候條件基本適宜,農田基礎設施條件相對較好,障礙因素較不明顯,是今后糧食增產的重點區域和重要突破口。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4.44億畝,占耕地總面積的21.95%。這部分耕地基礎地力相對較差,生產障礙因素突出,短時間內較難得到根本改善,應持續開展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和耕地內在質量建設。
表1 全國耕地質量等級面積比例及主要分布區域
耕地質量等級 |
面積(億畝) |
比例(%) |
主要分布區域 |
一等地 |
1.38 |
6.82 |
東北區、長江中下游區、西南區、黃淮海區 |
二等地 |
2.01 |
9.94 |
東北區、黃淮海區、長江中下游區、西南區 |
三等地 |
2.93 |
14.48 |
東北區、黃淮海區、長江中下游區、西南區 |
四等地 |
3.50 |
17.30 |
東北區、黃淮海區、長江中下游區、西南區 |
五等地 |
3.41 |
16.86 |
長江中下游區、東北區、西南區、黃淮海區 |
六等地 |
2.56 |
12.65 |
長江中下游區、西南區、東北區、黃淮海區、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 |
七等地 |
1.82 |
9.00 |
西南區、長江中下游區、黃土高原區、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華南區、甘新區 |
八等地 |
1.31 |
6.48 |
黃土高原區、長江中下游區、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西南區、華南區 |
九等地 |
0.70 |
3.46 |
黃土高原區、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長江中下游區、西南區、華南區 |
十等地 |
0.61 |
3.01 |
黃土高原區、黃淮海區、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華南區、西南區 |
二、不同區域耕地質量情況
按照中國綜合農業區劃,兼顧土壤類型、農業生產條件、行政區劃等因素,將我國耕地劃分為東北、內蒙古及長城沿線、黃淮海、黃土高原、長江中下游、西南、華南、甘新、青藏等九個區,形成《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區劃圖》(圖1)。耕地質量等級情況分述如下:
(一)東北區。包括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全部和內蒙古自治區東北部,共劃分為興安嶺林區、松嫩-三江平原農業區、長白山地林農區、遼寧平原丘陵農林區等4個二級區。總耕地面積4.49億畝,平均等級為3.59等。
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2.34億畝,占東北區耕地總面積的52.01%。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松遼平原、三江平原、大興安嶺兩側高平原和長白山地林農區的部分盆地中,以黑土、草甸土、暗棕壤和黑鈣土為主,沒有明顯的障礙因素。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1.80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40.08%。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松遼平原、建三江平原、大興安嶺東側高平原,長白山地、遼西低山丘陵和遼東山地周邊的中下部,以暗棕壤、草甸土、黑鈣土為主。這部分耕地立地條件較好,基礎地力中等,灌排能力基本滿足,部分耕地存在鹽漬化、潛育化、障礙層次和瘠薄等障礙因素。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0.35 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7.90%。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西部、三江平原地勢較低處,小興安嶺至黑龍江延伸地帶,長白山、遼西低山丘陵和遼東山地的坡中坡上,以草甸土、暗棕壤、黑鈣土和風沙土為主。這部分耕地立地條件較差,基礎地力較低,土壤結構松散,農田基礎設施缺乏,灌溉條件不足,存在鹽堿、瘠薄、潛育化、障礙層次、酸化等障礙因素,并伴有風蝕和水蝕危害。這部分耕地要注重推廣少耕免耕技術,減少對耕層的擾動,降低風蝕水蝕風險,同時要針對障礙因素進行改良,培肥地力,提升耕地綜合生產能力。
(二)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河北省大部分區域,共劃分為內蒙古北部牧農區、內蒙古中南部牧農區、長城沿線農牧區等3個二級區。總耕地面積為1.33億畝,平均等級為6.28等。
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0.17億畝,占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耕地總面積的12.76%。主要分布在大興安嶺南麓、西遼河平原及土默川平原,這部分耕地海拔相對較低,整體地勢較為平坦,以栗鈣土、草甸土、褐土為主,土壤中沒有明顯的障礙因素。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0.52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38.79%。主要分布在陰山南、北麓及大興安嶺南麓區域,以栗鈣土、褐土、黑鈣土為主,這部分耕地立地條件一般,部分地區的農田灌溉設施較薄弱。隨著近年來農田基礎設施的大力投入,灌溉能力有所提升,耕地質量水平有所提高。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0.64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48.45%。主要分布在陰山南麓與北麓區域,以栗鈣土及鹽化或堿化的草甸土為主,耕地中土壤養分含量整體偏低,水土流失嚴重。同時,這部分耕地灌溉水資源缺乏,干旱威脅嚴重。針對土壤養分含量整體偏低問題,應通過增施有機肥等方式增加耕層土壤有機質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狀和生物性狀。針對陰山南麓與北麓及西遼河平原區域水土流失問題,應通過增加地表覆蓋物等方式,減緩風蝕水蝕。針對部分地區水資源短缺突出問題,應通過選擇節水型作物,推廣水肥一體化節水技術、節水型耕作制度等,提高農業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實現農業生態的可持續發展。對于不適宜耕種且難以進行整治的耕地,應逐步推行退耕還林還草,因地制宜地調整農林牧用地結構。
圖2 東北區耕地質量等級比例分布圖
圖3 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耕地質量等級比例分布圖
圖4 黃淮海區耕地質量等級比例分布圖
(三)黃淮海區。包括北京、天津、山東省(市)全部,河北省東部、河南省東部、安徽省北部。共劃分為燕山太行山山麓平原農業區、冀魯豫低洼平原農業區、山東丘陵農林區和黃淮平原農業區等4個二級區。總耕地面積3.21億畝,平均等級為4.2等。
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1.29億畝,占黃淮海區耕地總面積的40.15%。主要分布在魯西北平原、魯中南山前平原、豫東和豫中平原、淮北平原、北京東部和天津南部平原。土壤類型以潮土、砂姜黑土、褐土為主,土壤質地以輕壤土和中壤土為主。土壤理化性狀良好,養分含量較高、無明顯障礙因素。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1.58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49.22%。主要分布在魯西北平原、豫東和豫中平原、魯中南和魯東丘陵中下部、淮北平原、北京東部和天津南部平原。土壤類型以潮土、褐土、棕壤、砂姜黑土為主。土壤養分含量中等,灌排能力基本滿足,部分耕地受輕度鹽漬化影響。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0.34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10.64%。主要分布在丘陵上部、平原區局部高地、濱海低地,以粗骨土、棕壤為主。這部分耕地有的土層淺薄,灌溉設施缺乏,應重點完善配套農田水利設施,推廣作物秸稈還田技術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有的受土壤鹽漬化等因素限制,作物產量較低,應完善排水設施,控制地下水位;對膠東地區存在的酸化問題,應通過施用土壤調理劑、增施有機肥等措施加以改良。
(四)黃土高原區。包括陜西省中、北部,甘肅省中、東部,青海省東部,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南部,山西省中、南部,河北省西部太行山區和河南省西部地區,共劃分為晉東豫西丘陵山地農林牧區、汾渭谷地農業區、晉陜甘黃土丘陵溝壑牧林農區和隴中青東丘陵農牧區等4個二級區。總耕地面積1.70億畝,平均等級為6.47等。
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0.22億畝,占黃土高原區耕地總面積的13.16%。主要分布在黃河、渭河和汾河河谷的一、二級階地,晉東南的長治、晉城河谷盆地和豫西的洛陽、汝州河谷盆地,地形平坦,水熱條件好。土壤以褐土、潮土為主,剖面發育完整,養分含量較高,障礙因素不明顯,農田基礎設施完善。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0.55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32.08%。主要分布在黃河、渭河和汾河河谷的高階地,黃土高原東南部的高原溝壑區和陜西無定河、寧夏清水河、青海河湟和甘肅景泰川谷地,以及太行山和豫西山地的低山丘陵。土壤以黃綿土、黑壚土為主,土層深厚、養分含量中等,灌溉水源缺乏,部分耕地水土流失嚴重。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0.93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54.76%。主要分布在黃土高原西北部的丘陵溝壑區和長城沿線風蝕灘地區,前者地表起伏破碎、坡度大、侵蝕非常嚴重,后者氣候干旱、土層淺薄,立地條件很差。土壤以灰鈣土、灰褐土和風沙土為主,質地較粗,結構松散,土壤養分極度貧乏,農田基礎設施缺乏。針對黃土高原區低等級耕地障礙因素,應加強農田生態環境建設,恢復坡地植被,減少水土流失。大力發展節水灌溉,努力擴大水澆地面積。實施整修梯田、修復地埂等田間工程措施,提升水土保持能力。通過秸稈覆蓋還田、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合理輪作等措施培肥熟化土壤, 著力改善耕層理化性狀和養分狀況。
圖5 黃土高原區耕地質量等級比例分布圖
(五)長江中下游區。包括河南省南部及安徽、湖北、湖南省大部,上海、江蘇、浙江、江西省(市)全部,福建、廣西、廣東省(區)北部,共劃分為長江下游平原丘陵農畜水產區、鄂豫皖平原山地農林區、長江中游平原農業水產區、江南丘陵山地農林區、浙閩丘陵山地林農區、南嶺丘陵山地林農區等6個二級區。總耕地面積3.81億畝,平均等級為4.72等。
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1.04億畝,占長江中下游區耕地總面積的27.27%。主要分布在江漢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陽湖平原、里下河平原、環太湖平原、杭嘉湖平原、寧紹平原、金衢盆地、南陽盆地、韶關盆地等區域,以水稻土、紅壤、砂姜黑土為主。這部分耕地基礎地力較高,地形起伏較小,土層深厚,土壤養分含量較高,農田基礎設施完善,無明顯障礙因素。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2.08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54.56%。主要分布在淮北平原、低山丘陵下部和濱海島嶼區域,以潮土、紫色土為主。這部分耕地地形有一定的起伏,土層較深厚,具備一定的農田基礎設施,灌排條件較好,土壤養分處于中等水平。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0.69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18.17%。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地中上部及沿海區域,以黃棕壤、棕壤、褐土為主,立地條件較差,地形起伏較大,土壤養分貧瘠,基礎地力較低, 水利設施條件落后,灌溉條件不足,部分耕地存在障礙因素。處于丘陵山區的低質量等級耕地,田間基礎設施較差,應繼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沿海地區的低等級耕地存在鹽堿等障礙因素,應綜合采取工程洗鹽、農藝壓鹽、物理阻鹽和化學改良等方法進行改良。針對復墾后有機質含量低、鹽分含量高的新墾灘涂耕地,應通過增施有機肥等措施,培肥地力,阻斷鹽分在土表的集聚。
圖6 長江中下游區耕地質量等級比例分布圖
圖7 西南區耕地質量等級比例分布圖
(六)西南區。包括重慶市與貴州省全部、甘肅省東南部、陜西省南部、湖北省與湖南省西部、云南省和四川省大部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北部,共劃分為秦嶺大巴山林農區、四川盆地農林區、渝鄂湘黔邊境山地林農牧區、黔桂高原山地林農牧區和川滇高原山地農林牧區等5個二級農業區。總耕地面積3.14億畝, 平均等級為4.98等。
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0.69億畝,占西南區耕地總面積的22.12%。主要分布在成都平原、漢中平原、云貴高原山間壩子、四川盆地淺(緩)丘平壩等處,以水稻土為主,沒有明顯障礙因素。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1.77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56.21%。主要集中在四川盆地的丘陵區、金沙江與牛欄江流域的河谷地區、秦巴山與黔中的低山丘陵區等處,以紫色土、黃壤為主,基礎地力中等,灌排條件一般,部分耕地質地偏黏,存在酸化、障礙層次等障礙因素。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0.68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21.67%。主要散布于滇東北黔西北的烏蒙山區、湘鄂渝黔的武陵山區以及隴南山地區等, 以黃棕壤、石灰(巖)土為主,立地條件較差,土層淺薄,礫石含量高,存在酸化、瘠薄、潛育化、障礙層次等障礙因素。針對該區酸化問題,可采用化學改良劑、施用堿性肥料等措施進行改良;針對部分稻田潛育化問題,可采取開溝排水或放水曬田等措施加以緩解;針對土層淺薄、養分貧瘠和障礙層次等問題,可采取聚土壟作或橫坡耕作等措施減少水土流失,同時,增施有機肥料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結構。
(七)華南區。包括海南省全部、廣東省與福建省中南部、廣西壯族自治區與云南省中南部(港澳臺地區未參與評價),共劃分為閩南粵中農林水產區、粵西桂南農林區、滇南農林區、瓊雷及南海諸島農林區等4個二級區。總耕地面積1.23億畝,平均等級為5.36等。
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0.31億畝,占華南區耕地總面積的25.33%。主要分布在漳州平原、珠江三角洲平原、潮汕平原、潯江平原、玉林盆地、蒙自盆地等區域,以水稻土、赤紅壤、潮土為主,沒有明顯障礙因素。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0.49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40.13%。主要分布在南寧盆地、西江流域、文山、臨滄、普洱市丘陵地區,以水稻土、赤紅壤、紅壤、磚紅壤為主,基礎地力中等,灌溉條件一般,部分耕地存在鹽漬化、潛育化等障礙因素。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0.43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34.54%。主要分布在普洱市和保山市山區、右江流域石灰巖地區、雷州半島和海南島西北部沿海區域,以紫色土、石灰(巖)土、風沙土為主,基礎地力相對較差,農田基礎設施缺乏,部分耕地存在酸化、鹽漬化、瘠薄等障礙因素。對丘陵山地的冷底田、湖洋田,應建設田間渠道和環山溝,及時排水,提高土壤溫度;石灰巖地區應加強水土保持,構筑蓄水池;沿海地區應加強排灌渠道建設,引淡洗酸。
圖8 華南區耕地質量等級比例分布圖
(八)甘新區。包括新疆全境、甘肅河西走廊、寧夏中北部及內蒙古西部。共劃分為蒙寧甘農牧區、北疆農牧林區、南疆農牧林區等3個二級區。總耕地面積1.16億畝,平均等級為5.02等。
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0.26億畝,占甘新區耕地總面積的22.36%。主要分布在河套平原、河西走廊中西部、鄂爾多斯盆地及塔里木盆地西南部、準噶爾盆地南部、伊犁河谷等平原低階、平原中階、山間盆地及寧夏平原引黃灌區上游。這部分耕地有穩定的灌溉水源和充足的光熱,有機質含量高,以灌淤土、潮土、灌漠土為主,沒有明顯的障礙因素。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0.63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54.55%。主要分布于平原中階、平原低階、山地坡中、平原高階等地形區域,其中,北疆農牧林區、南疆農牧林區及寧夏引黃灌區占比較大。這部分耕地以具有一定灌溉條件的灌淤土、潮土、灰漠土為主,部分耕地水利設施不配套,生產力水平不高,存在障礙層次、鹽堿、瘠薄等障礙因素。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0.27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23.08%。主要分布在準噶爾盆地北部及西南、東南部,塔里木盆地西北部、河西走廊東部及寧夏平原引黃灌區下游地區。以棕鈣土、灰漠土、棕漠土為主,這部分耕地水資源缺乏、鹽分含量高,沙化、荒漠化嚴重、有效灌溉程度低、土壤養分貧瘠、生產力水平較低。在耕地土壤鹽漬化嚴重的地區,應通過工程、農藝、生物、化學等綜合配套措施改良鹽堿地,同時,完善灌排系統,灌水洗鹽,井河輪灌,降低地下水位。在風蝕沙化嚴重地區,改常規耕作為留高茬免耕(或少耕)覆蓋保護性耕作,改順風向種植為垂直風向種植,防止土壤風蝕沙化。同時,通過建設農田防護林網、構建生物籬帶、糧草輪作等措施增加風蝕沙化農田的植被覆蓋率。針對耕層淺、養分貧瘠、保水保肥能力差等障礙因素,因地制宜開展秸稈粉碎翻壓還田、秸稈免耕覆蓋還田,提高耕地地力。針對水資源匱乏、利用效率低的問題,通過實施節水灌溉技術提高灌溉水和肥料利用率。
圖9 甘新區耕地質量等級比例分布圖
(九)青藏區。包括西藏自治區全部、青海省大部、甘肅省甘南及天祝地區、四川省西部、云南省西北部。共劃分為藏南農牧區、川藏林農牧區、青甘牧農區、青藏高寒地區等4個二級區,總耕地面積0.16億畝, 平均等級為7.35等。
評價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積為0.003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1.65%。零星分布于柴達木盆地、共和盆地洪積扇前緣或河谷階地,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怒江流域及岷江上游河流低谷階地等處,以水稻土、灰棕漠土、棕鈣土為主。這部分耕地基礎地力較高,沒有明顯障礙因素。評價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積為0.052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32.56%。散布于滇西北、川西北高原山地坡下及河流低谷階地,藏東南低海拔地區及藏南河流寬谷階地,及柴達木盆地、海南臺地洪積扇中部、河流高階地及山地坡下,甘南高原東部山地坡下、祁連山山地,以栗鈣土、灰褐土、褐土為主,存在砂礫層等障礙層次,這部分耕地地塊較為破碎,土壤肥力差,土層淺薄,灌溉能力差。評價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積為0.105億畝,占該區耕地總面積的65.79%。主要集中在橫斷山區、青藏高寒地區山地中上部,甘南高原西部及祁連山山地中上部,以及環青海湖區、青南高寒地區山地中上部,以亞高山草甸土、黑鈣土、栗鈣土為主,這部分耕地海拔高、積溫低,且土層較薄、土壤養分貧瘠,灌溉能力差,耕地生產能力較低。應通過改善農田灌排條件、持續推進有機質提升工程、加強坡耕地治理等措施,提升耕地綜合生產能力。對高海拔生態脆弱地區,應加強農業生態保護,建設防護林網,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圖10 青藏區耕地質量等級比例分布圖
農業農村部
2020年2月5日
來源:農業農村部官網
官網原文:《2019年全國耕地質量等級情況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