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級法學會積極落實中國法學會關于推進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的部署要求,嚴格規范選聘程序,著力理順工作機制,不斷完善運作模式,持續強化組織保障,推動實現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在省市縣三級全面鋪開,一批決策咨詢意見被黨委政府采納,一批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一批信訪疑難案件得到穩妥處理,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逐步在云嶺大地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知名度認可度影響力不斷提升,法學會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進一步增強。
深刻認識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是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實踐創新,聚焦云南“三個定位”,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開展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服務黨委政府決策,參與基層社會治理,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是法學會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實的重要實踐。云南省各級法學會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殷殷囑托,聚焦“努力將云南建設成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三個定位,堅持用“十一個堅持”對照審視工作,用蘊含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解決問題,發揮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專業權威的優勢,不斷推動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良性互動,助力云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服務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云南省法學會牽頭在澄江市、昭陽區、寧蒗彝族自治縣建立法治宣傳教育示范基地,圍繞鄉村振興、民族團結、移風易俗等重點工作,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進教育基地,講解法律知識,解決法律問題。鼓勵支持州(市)、縣法學會結合本地區民族構成情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開展工作,團結各族人民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斷增進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普洱市法學會、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法學會成立聯合調研小組,帶領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深入普洱景邁山片區,根據當地布朗族、傣族、拉祜族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產業發展等情況,幫助修改完善村規民約,獲得一致好評。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法學會聯合柯渡法庭設立了“石榴籽民族團結調解室”,推動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入駐調解室,為少數民族群眾提供“上門服務”。
服務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云南省法學會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助力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筑牢祖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推薦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參加省人大立法調研組,多次實地調研,反復論證,制定出臺《云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對古茶樹種質資源、生長管理、環境保護、移植、利用等全周期科學保護作出規定;參與西雙版納大象表演案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研判,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玉溪市法學會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參與起草了《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玉溪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參與市人大常委會2022年-2026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編制、法規草案及地方立法中的重要問題咨詢論證20余次,出具多份咨詢論證意見;作為第三方評估主體開展了撫仙湖等三個湖泊保護條例立法后評估工作。景洪市、瀘水市、景東彝族自治縣等一批縣級法學會根據自身區位特點,圍繞熱帶雨林、高黎貢山、無量山等生物生態保護,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多次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律服務活動,提高當地群眾生態意識和法治自覺,營造全社會關心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濃厚氛圍。
服務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云南毗鄰緬甸、越南、老撾,區位優勢明顯,主動融入和服務共建“一帶一路”,發展潛力巨大。云南秉持開放、合作、包容的精神,加快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為對外開放、對外交流、對外經貿合作注入更多活力。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參與昆明中央法務區建設,提出昆明中央法務區建設構想,就選址、架構搭建、運作模式等作出系統建議,參與制定《昆明中央法務區建設總體方案》,為打造立足云南、影響全國、輻射南亞東南亞的法務聚集區貢獻智慧。與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財經大學簽署培養涉外法治人才的三方戰略合作協議,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等專家學者到外省調研學習,積極建言獻策,推動云南省涉外法治人才尤其是面向南亞東南亞法治人才的培養。連續三年與中國行為法學會、云南警官學院共同舉辦“瀾滄江—湄公河次區域國際法治論壇”,國內外專家學者、首席法律咨詢專家聚集一堂,交流知識,傳遞思想,產生了具有較高理論價值和實踐價值的學術成果,為瀾湄地區深化法治交流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撐。
深刻認識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有力舉措,聚焦全省政法工作重點,服務更高水平法治云南建設。新時代“楓橋經驗”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經驗,是經實踐不斷證明的疏導社會情緒、化解矛盾糾紛、管控社會風險、激發社會活力、實現平安中國目標的行之有效方法。以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為切入點,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源頭治理用力,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法學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增強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意義重大。云南省法學會聚焦全省政法工作重點,堅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煥發勃勃生機。
服務社會治理現代化。社會治理現代化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必須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云南省法學會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社會治理理念,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等法學法律工作者對家庭安全風險評估的范圍、內容、流程、機制、責任分工、組織保障等作了系統化的調研并提出建議,推動制定印發《云南省開展家庭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方案》。保山市法學會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探索具有保山特色、時代特征、區域特點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助推全市51個村(社區)被命名為全國、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26個少數民族村寨被命名為全國、全省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成功創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合格城市”。
服務法治宣傳走向深入。法治宣傳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多渠道多途徑開展法治宣傳,引領廣大人民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是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是法學會的本職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針對省法治宣傳工作的短板弱項,在全省開展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高校學者結合典型案例和群眾法律需求編寫普法讀物《普法進萬家》,印制發放200萬套400萬冊,提升普法實效。楚雄彝族自治州等多個州(市)、縣法學會協助黨委政法委具體統籌本地區的專項行動,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會同各參與單位分析問題、優化措施、持續推進,實現了刑事發案率、信訪總量、命案數同比下降,扭轉惡性命案高發多發態勢的工作目標。多舉措推動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與“雙百”“基層行”等法治宣傳活動融合,聘請首席法律咨詢專家作為“雙百”報告會主講人、參與“基層行”活動。近年來,云南省共發動青年普法志愿者6萬余人,舉行活動5萬余場次,發出宣傳資料958萬余份;開展“雙百”報告會1777場(次)。
服務基層廣大群眾。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是首席法律咨詢專家開展工作的重要平臺,是服務基層群眾的重要場所。云南省各級法學會依托綜治中心、政務服務中心、調解中心、會員之家等平臺,持續推動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服務室、法律診所)建設達500多個,指導全省大力推動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入駐基層服務站點,面對面服務群眾;推薦澄江市法學會作為全國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聯系點,同時確定為省級聯系點,探索工作制度、運作模式、考核機制等方面的優化完善,為全省做示范參考。昆明市法學會不斷推進基層服務站點規范化建設,在服務站點以宣傳冊、電子屏、展板、宣傳欄等形式,介紹首席法律咨詢專家的姓名、職務職稱、工作時間、擅長領域、主要成果等信息,加大宣傳力度;采取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法官、檢察官、民警、律師、法學會會員輪流坐班的方式,服務廣大群眾。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法學會結合身處邊境的特點,在全縣設立了7個邊境基層法律服務站,為掃黑除惡、綜治維穩、禁毒、邊境管控等提供法律服務。
深刻認識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是彰顯法學會職能優勢的重要抓手,聚焦重大決策論證、重大風險防控、重大矛盾糾紛調處、重大信訪積案化解,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推動各群團組織結合自身實際,緊緊圍繞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直面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敢于攻堅克難,注重夯實群團工作基層基礎。”法學會作為黨委政府聯系和團結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紐帶,具有基礎廣泛、聯系面廣、人才薈萃的獨特優勢,從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中選聘理論功底扎實、實踐經驗豐富的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咨政建言、服務群眾,是對這一優勢的充分運用。云南省法學會牢牢把握“六位一體”工作模式,聚焦“四個重大”,堅持目標導向,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不斷推動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服務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更多領域,當好黨委政府的“智囊團”“思想庫”“人才庫”。
服務重大公共決策和風險防控。云南省法學會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在戰略規劃、形勢研判、理論闡釋、政策解讀、決策咨詢、第三方評估等方面積極作為,打造法學會智庫品牌。建立健全研究成果要報制度,積極開展法學課題研究,協調舉辦“云南省中青年法學帶頭人評選”活動,推動首席法律咨詢專家的多篇研究成果進入領導決策,為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成長搭建廣闊平臺;以參與化解“帽天山磷礦資源糾紛案”等一批輿論壓力大、涉及群眾多、疑點難點多的案件為突破口,努力達到“辦成一件精品案件,帶動解決一類問題”的效果;圍繞法治建設規劃、“保交樓”、重大項目風險評估等關乎本地社會經濟發展和民生的重大問題,參與研判分析、決策論證,助推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近年來,云南省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共提供法律咨詢意見200余份,參與決策論證1000余次,獲得黨委政府的認可。
服務重大矛盾糾紛調處。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是維護我國社會安全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保障。群團組織具有政府和營利性組織所沒有的非行政性、非營利性和志愿性、公益性等獨特屬性,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云南省法學會既著眼于總體設計、頂層布局,從制度層面推動建立矛盾糾紛化解體系,又著力于深入一線、深入群眾,帶領首席法律咨詢專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服務矛盾糾紛化解,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參與制定出臺《云南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堅持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與邊疆民族地區實際緊密結合,圍繞“管住人、管住事”,科學系統規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協調聯動機制。指導各州(市)、縣法學會帶領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深入鄉鎮街道、村社區,為當地社會治理的難題把脈問診、出謀劃策、推動解決。近年來,云南省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共參與化解矛盾糾紛7000余件,基本涵蓋土地、鄰里、夫妻、撫養贍養、工資拖欠等基層常見的矛盾糾紛類型。
服務信訪積案化解。信訪工作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是我們黨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的重要制度安排,承擔著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職責。云南省法學會始終把人民立場作為根本立場,探索與政法各單位、信訪部門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啃硬骨頭,挑重擔子,充分發揮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法學理論過硬的優勢,從法學理論、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國內外判例等角度出具法律意見,為信訪工作尤其是化解時間跨度長、問題癥結多、成案原因雜、風險隱患大的信訪積案提供更廣闊的思路。近年來,云南省各級法學會共參與化解信訪疑難案件1700余件,積極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推動信訪工作法治化。
(作者系云南省法學會會長)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2024年第37期
責任編輯:馬毓晨 廖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