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變論
gradualism
定義:關于生物進化的一種學說。此學說認為生物進化是一個長期、平穩而緩慢的漸變過程,漫長的時間足以使微小的漸變逐漸積累,產生驚人的效果,而化石記錄中出現的明顯變化和突變現象則是由地層缺失造成的。
學科:微生物學_微生物系統學
相關名詞:變異 進化 遺傳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延伸閱讀】
19世紀,達爾文向人們宣告生物是變化的,生物的變化是漸變的這一論斷。達爾文認為自然界生物的變化服從于自然選擇,即適者生存的法則,而自然選擇只能通過累積輕微的連續有益的變異而發生作用,所以不能產生巨大的或者突然的變化,它只能通過短而慢的步驟發生作用,這就是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是一種漸變論。漸變論是生物進化理論中的重要學說之一。例如,某些昆蟲的翅膀長度可能在一代代的繁衍中逐漸發生微小的改變,從略短的翅膀逐漸演變為稍長的翅膀。這種微小的變化在每一代中可能并不顯著,但經過無數代的積累,最終可以產生巨大的差異。
漸變論有以下觀點:
1.新種是由其祖先種轉變成的;
2.這種轉變是緩慢的、持續的過程;
3.這種轉變包括祖先種群體的大部分,常常是整個群體;
4.這種轉變發生于祖先種地理分布的整個范圍或大部分地區。
漸變的機制由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來提供。自然選擇學說可以總結為以下幾個環節:
1.過渡繁殖是選擇的前提。生物繁殖產生的后代數目往往非常之多,經過自然選擇之后,其中只有一小部分能夠存活下來。
2.遺傳是物種保持穩定的保證,變異是自然選擇的源泉。能產生遺傳的變異為生物進化提供了材料,遺傳為變異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保證。
3.生存斗爭是進化的動力。過度繁殖產生的個體為了爭奪有限的資源而斗爭,對生物生存有利的變異在生存斗爭中保存了下來,對生存不利的變異被淘汰掉。
4.適者生存是選擇的結果。經過生存斗爭,變異得到逐漸積累,最后新物種得以形成。按照自然選擇的邏輯,物種是在自然選擇的長期作用下,經過可遺傳變異的逐漸積累而形成的。這種機制就決定了達爾文的進化論必然是一種漸變論。
漸變論得到了形態學、胚胎學、古生物學等方面支持,對于解釋種內進化、生物適應性等問題是非常合理的。漸變論作為生物進化的一種重要學說,對于我們理解生物的起源、發展和多樣性具有重要的意義。
責任編輯:張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