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人類民主的新形態,是人民民主的本質體現。新時代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充分彰顯社會主義國家性質,充分彰顯人民主體地位,使人民意志得到更好體現、人民權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創造活力進一步激發,更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
全過程人民民主從理論上為人民當家作主提供有力支撐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之所以有這樣的論斷,在于這種全新的民主形態在實踐中展現出了超強的民主價值實現能力,能夠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不斷適應和滿足人民的民主需求,為更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提供強大保障。
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們早已對資本主義民主進行了深刻批判,指出資本主義民主本質上代表資產階級的利益,是受到資本操控、極少數人統治絕大多數人的工具,對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來說絕不是真正的民主,揭露了其虛偽性、局限性。選舉是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的首要環節。馬克思、恩格斯曾經揭示過這種投票選舉的本質,指出在選舉環節之外以及在選舉之后,就沒有什么民主的過程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只有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后就毫無發言權,只有拉票時受寵、選舉后就被冷落,這樣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顯然,這種休眠式民主只是一種裝飾品,解決不了人民真正要解決的問題。中國共產黨人所倡導的民主,是具有足夠真實性和有效性的民主,是對資本主義民主的超越。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堅持“兩個結合”,深刻把握民主政治發展規律,原創性提出了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理論,標志著我們黨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達到新的高度。全過程人民民主強調民主的廣泛性、真實性、有效性,具有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顯著特征,與其他民主形態形成鮮明對比。就參與主體而言,全過程人民民主旨在通過民主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人民既是民主的受益者,更是民主的參與者。這一新型民主形態能夠最大限度地團結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構建具有強向心力的民主參與格局,其政治關系是協調的、整體的。就民主過程而言,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緊密聯系、相互貫通的全鏈條民主。就政治體系而言,全過程人民民主是貫通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層面各維度的全方位民主。就民主領域而言,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涵蓋國家各項事業各項工作的全覆蓋民主,使民主實踐在政治之外的領域得以彰顯。
全過程人民民主從制度上為人民當家作主提供廣闊平臺
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需要以科學的制度體系為基本依托,推進人民當家作主的實踐過程也主要體現為對民主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就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強調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現實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在此基礎上,需要具體地處理好一系列制度細節,使民主制度和民主實踐更充分地體現民主價值。
從宏觀層面的制度構建看,人民意志向國家意志的轉換鏈條較長、需要完成的整合環節較多、涉及的具體利益訴求較為復雜,需要平衡好制度鞏固與制度創新之間的關系。對于全過程人民民主而言,其發展根植于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這就是它要守的“正”;在黨的全面領導下健全民主制度機制、完善各項政策舉措,就是它要創的“新”。將全過程人民民主寫入法律,是保障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生動實踐。2021年修改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增加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堅持全過程民主,始終同人民保持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的規定;2022年修改的地方組織法將“堅持全過程人民民主”寫入總則,這使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及其實踐得以高度制度化,更具有全局性指導意義,在國家治理中的地位也更加凸顯。
從微觀層面的制度構建看,無論是重大方針政策的制定,還是在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具體過程中,都應積極拓展人民表達意愿關切、行使民主權利的途徑,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等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都能切實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維護人民權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基層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基礎和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過程人民民主深入發展,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充滿活力,基層民主形式不斷豐富,人民群眾從各領域各層次有序參與政治生活。健全基層民主制度,有助于充分調動人民群眾政治參與的積極性,有助于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有助于經濟社會穩定有序發展。
以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民主的制度功能拓展
資本主義的民主制度主要應用于政治活動中,而中國共產黨領導推進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將民主價值同民主實踐結合起來,將政治民主與其他方面的民主結合起來,將政治發展同經濟社會文化等發展結合起來,使民主不僅在政治領域發揮作用,而且能夠影響國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實現民主功能的拓展。從實踐效果來看,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將政治制度和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地融合起來,同解決國家治理中的具體問題結合起來,而不僅僅是為人民提供一張選票。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
以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民主的制度功能拓展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形成推動發展的強大合力。比如,人民政協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它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以緊密團結為基礎發展民主,以發揚廣泛民主增進團結,實現二者有機統一,是全過程人民民主促進團結奮斗的生動體現。二是拓展國家治理的可用工具。比如,基層協商民主不僅是基層民主實踐的重要形式,也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載體,它引導群眾自覺參與到協商所達成的公共決策的執行中來,實現以民主求共識、以共識促治理。三是確保中國式現代化在正確的軌道上順利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體現在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全部活動之中,覆蓋國家治理的各環節,貫通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旨在保障和實現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領域的廣泛權利,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反觀資本主義的民主,將民主局限在政治領域,很容易導致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形成以資本為中心的發展邏輯,甚至會反過來限制政治領域民主的發展,讓民主成為資本的工具。
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維護好人民在發展中的中心地位
在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指引下,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政治資源向能夠實現人民根本政治利益的方向配置,同時以政治發展引領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治理資源的合理分配,使各方面都充分體現人民當家作主,并推動人的全面發展。正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要求的,“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現實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這實際上明確了全過程人民民主如何在實踐中維護人民在發展中的中心地位,明確了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如何全方位彰顯人民的主體性。首先,“體現人民意志”要求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政策的具體制定要從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要充分反映人民訴求。中國共產黨的階級性質和政治立場決定了黨的利益同人民利益具有高度統一性,決定了其一切工作都必須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黨領導下的民主事業也需要服從這一政治要求。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制度體系和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為人民群眾行使民主權利提供了有力保障,能夠不斷實現黨的主張、國家意志與人民意愿的高度統一。其次,“保障人民權益”要求維護好人民的合法權利,充分發展好人民的現實利益。黨領導下的多元組織參與的經濟治理、文化治理、社會治理、生態治理實踐,要通過多樣化的民主形式不斷聽取人民意見、接受人民監督,而不只是在選舉或重大決策等特定環節維護人民權益,必須充分彰顯全過程人民民主“全鏈條”的顯著特征。最后,“激發人民創造活力”要求通過民主將人民充分納入各領域發展實踐中,充分發揮人民的創造偉力。歷史和實踐證明,人民的智慧是無窮的,人民是推動發展的根本力量。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過程同時也是發掘人民創造力的過程,要不斷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確保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以主人翁精神滿懷熱忱地投入到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來,推動各項事業不斷改革創新、取得更大發展。
(作者單位:山西大學)
責任編輯: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