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北京9月10日電 近日,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提出要持續實施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加力推進老舊農機報廢更新,加快農機結構調整。
《補充通知》明確,各省份可在現行報廢補貼范圍基礎上,聚焦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結合實際自行確定不超過6個機具種類新增納入報廢補貼范圍。報廢20馬力以下拖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報廢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播種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按不超過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報廢并更新購置采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3萬元提高到6萬元。對自今年6月21日起提交報廢補貼申請的,按調整后的報廢補貼標準執行。
《補充通知》要求,要進一步優化完善農機報廢回收拆解工作流程,對提高補貼標準的機具要專門制定監管措施并進行嚴格監管。要推動加強農機報廢回收拆解體系建設,加快農機回收拆解企業培育和網點布局。要加強監督檢查,切實防范風險,嚴厲打擊騙補套補等違法行為。(記者郁靜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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