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 記者19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應急管理部當日緊急預撥3.46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及地質災害救災工作。
其中,預撥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貴州7省(區)2.13億元,支持防汛救災工作,重點用于應急搶險救援和受災群眾救助;預撥河北、內蒙古、山東、河南4省(區)0.69億元,支持抗旱救災工作,重點用于解決城鄉居民用水困難,購買、租賃應急儲水、凈水、供水設備,組織人員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預撥福建、廣東2省0.64億元,支持地質災害救災工作,重點用于排危除險等應急處置、次生災害隱患排查和應急整治等工作。
財政部要求有關省(區)財政廳盡快將資金撥付災區,及時了解掌握災區應急救援資金安排和資金需求,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并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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