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北京4月15日電 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發布《關于發布2021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本次發布的2021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分為三種口徑,包括2021年全國、區域及省級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2021年全國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場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電量)和2021年全國化石能源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據介紹,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是核算電力消費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要基礎參數。本次發布的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可供不同主體核算電力消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時參考使用,是落實《關于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中“統籌推進排放因子測算”要求的重要舉措,為碳排放核算提供基礎數據支撐。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將建立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常態化發布機制。根據基礎數據更新情況,擬于2024年盡早發布2022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記者寇江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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