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公安機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對破壞生態安全犯罪堅持重拳出擊、露頭就打,持續深入開展“昆侖”“春風”等系列專項行動,對非法捕撈、非法采礦、污染環境、非法占用農用地、盜伐林木、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等犯罪活動保持嚴打震懾態勢,有力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負責人表示,生態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機關將認真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深入落實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關于打擊環境資源犯罪專項報告精神,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打破壞生態安全犯罪,進一步守牢美麗中國安全底線,努力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有力刑事司法保障。
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意識,公安部公布8起危害生態安全典型案例。
公安機關依法打擊破壞生態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1.山西平遙某綠化有限公司、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2023年5月,山西省平遙縣公安局根據自然資源部門移送線索,偵破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涉案耕地118畝。經查,2018年9月以來,晉中市平遙縣某綠化有限公司、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為謀取不法利益,在未辦理土地使用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侵占平遙縣5個村莊耕地,實施填埋施工,造成土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
2.遼寧大連某建材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2023年1月,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偵破一起非法傾倒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經查,2020年1月以來,遼寧省某建材有限公司從錦州某電力有限公司非法承接固體廢物處置業務,將200萬余噸粉煤灰(一般工業固廢)非法傾倒至義縣、凌海等多地,造成環境嚴重污染。
3.吉林安圖孫某明等人濫伐林木案
2023年3月,吉林省公安廳森林公安局安圖森林公安分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偵破一起特大濫伐林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6名,涉案林木2.85萬株,立木蓄積6500余立方米。經查,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犯罪嫌疑人孫某明雇傭村民采取未批先采、少批多采、偽造現場等手段,在龍井市某鎮集體林內肆意濫伐林木,造成經濟損失800余萬元。
4.上海張某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2023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根據工作中發現線索,偵破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經查,2023年2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駕船從上海市浦東、奉賢灘涂入海,在長江水域和東海投放網目尺寸小于國家規定的禁用漁網非法捕撈野生鰻魚苗,并將鰻魚苗銷往浙江臺州的鰻魚苗場,涉案非法捕撈鰻魚苗80余萬尾。
5.湖北洪湖黃某敏等人系列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2023年4月,湖北省洪湖市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偵破系列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2名。經查,2022年1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黃某敏、舒某訓等人在洪湖大湖螺山鎮官墩水域,組織他人大肆非法捕撈水產品。該案共查實非法漁獲物6.5萬余公斤。
6.湖南資興何某明等人系列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2023年3月,湖南省資興市森林公安局偵破系列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0名,查獲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黃腹角雉活體6只,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白鷴活體17只、水鹿1頭,以及王錦蛇、野兔、竹鼠等“三有”野生動物一批;扣押禁用獵捕工具獵夾358個,鋼絲鎖套243套,報警器145個,高壓電網獵捕機28套。經查,2021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何某明為牟取非法利益,大肆收購歐某和、李某忠等人非法獵捕的野生動物,并將收購的野生動物通過快遞物流、客車托運的方式出售給經銷商、餐館。
7.重慶大足某建材有限公司非法采礦案
2023年1月,重慶市大足區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偵破一起非法采礦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經查,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大足區某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林、股東尤某,在大足區古龍鎮白石村實施地質災害安全隱患治理期間,超越規定設計,擅自開挖山體面積約1.5萬平方米,非法開采建筑石料用灰巖36萬余立方米,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損害。
8.陜西岐山程某棟等人非法采礦案
2023年2月,陜西省岐山縣公安局根據工作中發現線索,偵破一起非法采礦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查扣石英砂680噸。經查,2022年9月以來,犯罪嫌疑人程某棟等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假借建設工程名義,在其租賃的場地內盜挖砂石16萬余立方米并出售牟利。
責任編輯:孫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