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的通知。
《行動計劃》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開展區域協同治理,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遠近結合研究謀劃大氣污染防治路徑,扎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源頭防控,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行動計劃》明確了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目標指標。即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PM2.5濃度分別下降20%、15%,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達標,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內。
《行動計劃》提出,加強機制建設,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空氣質量未達標的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編制實施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達標路線圖及重點任務,并向社會公開。推進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2020年PM2.5濃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達標城市“十四五”期間實現達標;其他未達標城市明確“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階段目標。已達標城市鞏固改善空氣質量。
2013年9月,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大氣十條”,其中明確包含重點行業提標改造、地區產業結構調整、燃煤鍋爐整治、揚塵綜合整治等在內的35項舉措,實施5年后,“大氣十條”目標全面實現,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PM2.5濃度明顯下降。
為鞏固階段性成果,2018年6月,國務院發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能源結構調整、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全面統籌“油、路、車”治理,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等措施。實施3年后,PM2.5和優良天數均提前超額完成“十三五”目標任務,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顯著增強。
數據顯示,2013年至2022年,全國重點城市PM2.5平均濃度連續9年下降,累計降低57%,重污染天數減少了93%,空氣質量改善帶來了顯著的環境效益。
《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是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與《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之后,我國第3個國家級大氣污染治理行動計劃,將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指明方向,也將在推動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等方面發揮作用。(記者薛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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