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組織內蒙古、江蘇、安徽、福建、廣東等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查辦宣稱有“減肥”功能的食品非法添加藥品、藥品衍生物或類似物系列案件,認定了檢驗方法,并出具了專家有毒有害認定意見。
《意見》指出,雙醋酚汀曾為地方標準批準的藥品,但并未獲得國家藥監管理部門批準作為藥品或原料藥品生產或進口;其類似物雙丙酚汀也未獲批作為藥品或原料藥品生產或進口;雙醋酚汀類似物酚酞雖曾為國家獲批的藥物,但由于其存在嚴重不良反應,國家藥監局于2021年發布了《關于注銷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藥品注冊證書的公告》。
《意見》明確,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不得添加藥物,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類衍生物或類似物等該類原料從未獲得批準作為食品添加劑或新食品原料及保健食品原料,因此,在食品中檢出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類衍生物或類似物,均屬于非法添加。
《意見》強調,由于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類衍生物或類似物與酚酞具有相同/相似的核心藥效團和臨床功效,具有類似屬性和危害性,因此,添加有上述物質的食品有對人體產生毒副作用的風險,影響人體健康,甚至可危害生命。(記者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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