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一批耕地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進一步引導各級檢察機關加大耕地保護公益訴訟辦案力度,提升辦案質效,強化耕地司法保護。
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把耕地資源保護作為公益訴訟重點辦案領域,以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扛穩守牢耕地紅線政治責任,依法辦理了一批耕地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此次發布的案例包括河南省湯陰縣檢察院督促保護基本農田行政公益訴訟案等10件,檢察監督的對象涵蓋了施工單位未實施優良耕作層剝離、外來物種入侵破壞黑土地資源、在耕地上種植草皮的耕地“非糧化”“非農化”行為、非法取土破壞耕地資源、非法占用耕地用于工程建設項目、從事生產經營等多種違法破壞耕地的情形。各地檢察機關結合本地實際找準耕地保護切入點,實現對違法破壞耕地的精準監督。
司法實踐中,檢察機關辦理耕地保護領域的案件類型多為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這批案例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的有效協同配合。在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過程中,檢察機關在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同時,注重加強與行政主管部門的協作配合,發揮耕地保護合力。
對于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或制發檢察建議后仍不糾正的,檢察機關及時提起行政或民事公益訴訟,以“訴”的確認體現司法價值引領,增強檢察監督的剛性,促進依法行政、促使違法行為人修復受損耕地,強化公益保護。如河南省湯陰縣檢察院針對發出檢察建議后鎮政府既不回復也未整改的情況,以提起訴訟的方式推動鎮政府依法履職、全面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監督效果。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將耕地保護檢察監督置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謀劃和推進,推動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落細,切實保障糧食安全。(記者閆晶晶)
責任編輯:孫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