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印發《關于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圍繞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協調配合、資源統籌、優勢互補、融合高效新格局的目標,對加強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工作作出部署。
《意見》明確,建立完善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工作機制。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與公益慈善力量合作,建立完善與公益慈善力量協調工作機制,及時開展溝通會商,全面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在政策、對象、信息、資源等方面的有效銜接。對暫不符合政府救助條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難的群眾,各地民政部門可積極尋找公益慈善資源,爭取慈善幫扶。對于民政部門轉介對象,慈善組織可簡化程序,及時予以幫扶。
《意見》要求,加強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民政部門與慈善組織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機制。依托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等業務信息系統,匯集困難群眾救助幫扶需求等相關信息。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建立信息對接服務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充分發揮民政服務站(原社工站)等作用,為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提出,創新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途徑方法。動員引導慈善組織依據章程、業務范圍和自身專長優勢,針對困難群眾實際需求設立慈善項目,聚焦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在加強物質幫扶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類救助幫扶。大力發展互聯網慈善,不斷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在每年9月5日“中華慈善日”主題活動期間,鼓勵支持慈善組織開展社會救助主題幫扶活動,打造一批面向困難群眾的特色慈善活動和品牌項目。
《意見》強調,落實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激勵支持措施。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多種方式支持社會救助領域慈善組織的啟動成立和初期運行,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費用減免和政府購買服務相關政策措施。通過“中華慈善獎”評選表彰、社會救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等方式,對貢獻突出的慈善組織和慈善項目給予激勵褒揚,并在等級評估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
為切實做好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銜接工作,《意見》在組織領導、監督管理和宣傳引導等方面提出了具體保障措施。(記者李玉梅)
責任編輯:陳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