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政務服務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就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推動各行業各領域政務服務電子文件從形成辦理到歸檔管理全流程電子化,從機制和流程上提出明確要求,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
《辦法》的公布實施,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深化政務服務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支撐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重要制度保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務服務效能提升“雙十百千”工程有關部署,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加快破解一批政務服務難點堵點,從機制和流程上規范政務服務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推動實現政務服務電子文件從形成辦理到歸檔管理全流程電子化管理,解決政務服務中電子文件單套歸檔“最后一公里”問題,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減輕基層負擔,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辦法》指出,來源可靠、程序規范、要素合規的政務服務電子文件,可以以電子形式歸檔并向檔案部門移交,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再以紙質形式歸檔和移交。電子檔案與傳統載體檔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電子形式作為憑證使用。
《辦法》明確,各級檔案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本級政務服務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工作,審查政務服務電子文件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各級政務服務機構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政務服務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工作,應當推動完善政務服務辦理系統歸檔功能,積極推進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做好政務服務電子文件形成、辦理、歸檔和政務服務電子檔案保管、利用、移交等工作。各級檔案館應當明確政務服務電子檔案移交進館要求,建設滿足電子檔案長期安全管理需要的信息化基礎設施、應用系統,保障政務服務電子檔案規范接收、長久保存和共享利用。
《辦法》要求,各級政務服務機構應當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積極推進政務服務辦理系統與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銜接。依據檔案管理相關文件以及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目錄等確定本單位政務服務電子文件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政務服務辦理全過程中形成和調用的證據性材料、程序性材料、結果性材料等應當納入歸檔范圍。政務服務電子檔案保管期限應不低于行政管理、訴訟、審計等活動所需的追溯年限。按照檔案管理相關要求,做好電子檔案登記、日常檢查、轉換、遷移、鑒定、銷毀等工作,并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檔案館移交。檔案館應當做好政務服務電子檔案接收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電子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記者孫廣見)
責任編輯: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