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記者12日從農業農村部了解到的消息。
據了解,意見堅持市場主導、科學布局、科技引領、綠色生態、安全發展原則,圍繞深遠海養殖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提出加快推進深遠海養殖發展的重點任務,是我國首個關于深遠海養殖發展的指導性意見。
意見提出,要優化養殖空間布局,發展深遠海養殖要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養殖水域灘涂規劃要求,桁架類網箱及養殖平臺、養殖工船原則上布設在低潮位水深不小于20米或離岸10公里以上的海域,重力式網箱布設海域水深不小于15米。要推動全產業鏈發展,大力推行健康養殖,做精做好水產種業,積極發展水產品加工流通,培育區域性優質特色品牌,鼓勵創建深遠海養殖類型的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
意見指出,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遠海養殖項目要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措施要求。要推進產業科技創新,加大對先進養殖技術和設施裝備研發支持,完善技術體系和規范標準,提高深遠海養殖的安全性和經濟性。要落實檢驗登記要求,養殖工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按照養殖漁船進行登記,重力式深水網箱、桁架類網箱及養殖平臺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門制定規則進行登記。
意見提出,要強化安全生產措施,深遠海養殖生產經營者要落實主體責任,遵守相關規定,做好風險防范。要健全監管協作機制,建立由同級農業農村(漁業)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深遠海養殖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明確職能分工,形成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記者于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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