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進步法1993年頒布施行,并于2007年、2021年進行了兩次全面系統的修改完善,是我國科技領域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記者從2日在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科學技術進步法執法檢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獲悉,6月至7月,執法檢查組赴遼寧、安徽、湖北、湖南、貴州、陜西等6省開展實地檢查,同時委托吉林、上海、江蘇、山東、廣東、甘肅等6省(市)人大常委會同步對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進步法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據悉,執法檢查組將重點檢查八個方面內容:各地方各部門宣傳貫徹和推動實施科學技術進步法工作進展情況;強化基礎研究有關情況;加強應用研究與成果轉化、推動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有關情況;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設情況;完善科研機構體制機制、建立和完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體系的情況;科技人員培養、管理、激勵有關情況;區域科技創新實施情況;科技活動支持、保障、監督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9月上旬,執法檢查組將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總結執法檢查工作,形成執法檢查報告稿并進行修改完善。10月下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和審議關于檢查科學技術進步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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