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之年。要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就必須補齊環保基礎設施短板,尤其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急需建得起、用得上。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廳長王波代表說,當前,全國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改、擴建了大批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覆蓋率不斷提高。然而,目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閑置比較普遍,常常淪為“曬太陽”工程。以四川省為例,2008年至2018年建設的11860套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轉率僅占52%,直接影響工程環境效益。
王波代表認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運行電費較高,占總運行成本的50%至70%,遠高于城鎮污水處理廠的40%至50%。
目前我國有四種電價類型:一般工商業用電、大工業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和居民生活用電,費用依次遞減。今年4月,四川抽樣調查了全省21個市(州)190套不同規模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其中,49.47%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是按照一般工商業用電收費,像城鎮污水處理廠一樣采取大工業用電類別收費的僅占4.74%,按居民生活用電計價的占23.68%。按照這三種收費類別,處理規模300立方米/天的污水處理設施,農村運行成本為3.3萬至3.8萬元/年,城鎮僅為2.6萬至3萬元/年。若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改用最低的居民生活用電計價,則只需要2.4萬至2.8萬元/年,比現行節約8500元至9950元/年。
王波代表分析,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電價政策優惠較少,現有國家層面政策主要針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僅有少數省出臺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用電優惠政策。
為確保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得起、用得上”,王波代表建議,國家出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優惠政策性文件,指導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電價;對經濟水平相對落后的中西部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基礎電價;實行分時電價優惠政策,可試行“高峰時段電價不上浮、低谷時段正常下浮”。(記者李曉東 周洪雙)
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