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緊緊圍繞“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狠下功夫,突出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含道路、鐵路、民航、水上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氣、漁業船舶、工貿等重點行業領域,兼顧新業態新領域,聚焦可能導致群死群傷的重大事故隱患,特別是近年來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違規動火、外包外租管理混亂、不開展應急演練、員工不熟悉逃生出口等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排查整治行動,聚焦企業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帶動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落實,精準嚴格執法,務求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方案要求,要從企業、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三個層面推動開展專項行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完善排查整治內容,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按照階段安排有序壓茬推進。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建立調度通報、督辦交辦、警示建議、重點約談等工作機制,定期調度掌握排查整治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責任編輯:馬英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