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并將其確立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報告莊嚴宣告,從現在起,黨的中心任務就是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著眼于這個中心任務,黨的二十大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其中一項就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經驗和教訓使我們黨深刻認識到,法治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亂。什么時候重視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時候就國泰民安;什么時候忽視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時候就國亂民怨。”我國之所以創造出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新篇章,至關重要的一條就是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的全方位依法之治。習近平法治思想蘊藏著中國共產黨百年法治實踐的深厚底蘊,與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開辟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新境界。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釋,“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司法為民”正是習近平法治思想中“以人民為中心”在司法領域的具體體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法治建設的要義宗旨、基本特征和活力源泉。當前,人民群眾的權利意識、公平意識不斷增強,對司法供給的專業化、個性化和精細化也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司法機關更要將“司法為民”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站穩人民立場,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執法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奮斗目標,始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難點痛點堵點問題,采取了包括立案登記制、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跨域立案服務、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等在內的系列改革措施。同時,強化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制度保障,加強對非法取證行為的源頭預防,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建立健全案件糾錯機制,有效防范和糾正冤假錯案,贏得了人民群眾的廣泛擁護,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信心和期待進一步增強。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不斷加強,依法辦事的要求更加嚴格,公民權利司法保護力度進一步提升。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根本前提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僅要求在程序方面體現公平正義,而且要求在實體方面辦案結果體現公平正義。司法機關辦理每一個案件,既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又要注重人民群眾的切身感受;司法案件是否辦得公正,既要由專門機關及專業的司法工作者判斷,又要經得起人民群眾評價。同時,司法審判工作既要滿足當事人勝敗之爭和利益分配的需求,更要讓當事人在司法過程中感受到法律對其人格尊嚴的關懷;既要在個案中判斷是非曲直以滿足個體需求,更要發揮司法在價值引導和規則樹立等方面的作用,從而滿足社會公共需求。
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這是由人民主體地位和司法機關人民性這一本質屬性決定的。我國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決定了我國司法機關必須堅持司法為民,使司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眾的創造性實踐中。司法權關乎人民群眾人身、人格、財產等基本權利,必須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人民感受和評判司法辦案的公正性就是展現其主體地位、監督司法權的一種有效方式。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更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標準”。在辦案過程中,既要查清事實、明辨是非,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贏得當事人對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使其勝敗皆明、贏輸皆服。要將法律語言轉換為符合法律精神的群眾語言,寫出敘事清楚、說理充分、老百姓看得懂的裁判文書。要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履行“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讓辦案過程成為向群眾宣傳法律、弘揚法治的過程,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三、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不斷實現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向往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深化法治領域改革,健全人權法治保障機制,實現尊重和保障人權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全鏈條、全過程、全方位覆蓋,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線。在服務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道路上,司法機關必須堅持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追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與廣大人民群眾一起,在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條件下,著力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斷實現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向往。
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優勢。司法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要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學、細悟、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緊緊圍繞黨的二十大作出的決策部署履職盡責,自覺在大局中定位司法、謀劃司法、推進司法,切實把黨的二十大的部署和要求落實到審判執行各領域各環節。牢記初心使命,全力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讓新時代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溫度。
服務高質量發展大局。黨的二十大報告將高質量發展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強調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立足新發展階段,以高質量司法服務高質量發展大局,是司法機關的職責所在,必須時刻牢記“國之大者”,自覺把司法工作置于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謀劃推進,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更好地彰顯司法工作價值。要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集資詐騙、傳銷等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犯罪,常態化打擊養老詐騙犯罪,保障老年人財產安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多措并舉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用司法服務打通經濟循環中的堵點、難點,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產權,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努力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司法力量。踐行“兩山”理念,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依法服務環境污染防治、生態系統修復以及碳達峰碳中和等重大部署,用最嚴密法治守護綠水青山,服務美麗中國建設。
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各級司法機關的權力源于人民,服務于人民,受人民監督。在司法實踐中,要弘揚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將全過程人民民主融入審判執行各項工作中。要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完善合議庭制度,杜絕“駐庭陪審員”“編外法官”“過場陪審”等情況,確保人民陪審員制度落地見效;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格局,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開放共享、多元共治的訴訟前端糾紛解決機制,服務和保障基層民主自治。依法及時實質公開,運用司法公開“四大平臺”,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權利,“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法藏身”。主動接受監督制約,加強與人大及其代表溝通協調,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支持檢察機關發揮法律監督職能,推進法檢協作不斷深化;注重律師的專業監督作用,從制度上確保全面回應律師提出的辯護、代理意見,尊重律師合法權利。
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力度。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作出了戰略部署。司法機關要走好中國特色司法為民之路,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力度。要深入貫徹實施民法典,持續更新為民服務清單,依法妥善審理涉教育、就業、醫療、住房等民生領域案件,加強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組織開展根治欠薪、保護弱勢群體等專項行動;深化家事審判改革,健全涉老年人、殘疾人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大力發展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和在線糾紛解決機制,持續釋放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效能,深入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方便群眾就近、高效、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以案結事了人和為最終目標,讓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案件傳遞出司法溫情。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完善網絡執行查控、失信聯合懲戒等機制,加快推進執行難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依法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做好涉訴信訪工作,按照“四個到位”的要求,加大涉訴信訪矛盾化解力度,及時回應群眾合法合理訴求,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堅定不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黨的二十大明確指出,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對司法體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時代新征程,司法機關要圍繞更好發揮我國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方向,以人民為中心堅定不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進一步細化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職責清單,強化院庭長對“四類案件”的監督管理職責,發揮好精準考核“指揮棒”作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更加公正高效權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深入實施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改革,推行“簡案速裁、普案快審、繁案精審、類案專辦”,深化智慧法院建設,推動各項改革更加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加快提升審判執行質效和司法公信力。規范司法權力運行,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推動健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促進優化司法職權配置,確保司法公正。
鍛造忠誠干凈廉潔擔當的司法鐵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確保做到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深化司法人員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法治專門隊伍管理教育和培養。要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繼續依法打擊執法司法領域腐敗行為,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黨性不純、作風不正、司法腐敗是背離人民立場、脫離人民群眾最大的危險之一。要實現公平正義,必須鍛造忠誠干凈廉潔擔當的司法鐵軍。新征程,司法機關要大力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機關理論學習和教育培訓的必修課,強化黨的政治建設,將政治建設與業務工作有機融合,深化干警思想認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強化正風肅紀反腐,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持嚴的主基調不動搖,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常態化長效化,以零容忍態度嚴懲司法腐敗;嚴格執行黨紀國法,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新時代政法干警“十個嚴禁”等鐵規禁令,扎緊制度籠子,讓制度長出“牙齒”。常抓能力建設,突出實戰、實用、實效導向,健全年輕化、專業化人才培養機制,選樹模范法官和先進典型,大力弘揚求真務實、埋頭苦干的新風正氣,提高群眾工作能力、增強群眾工作本領,永葆忠誠為民的政治本色。
(作者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責任編輯: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