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廣泛依靠農民、教育引導農民、組織帶動農民,激發廣大農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投身鄉村振興,建設美好家園。近日,國家鄉村振興局、中央組織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印發《農民參與鄉村建設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明確了組織動員農民參與村莊規劃、項目建設和設施管護的工作要求,規范了農民參與鄉村建設的程序方法,為引導廣大農民用辛勤勞動建設美好家園提供了工作指引。日前,記者就基層干部和廣大農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采訪了國家鄉村振興局開發指導司負責同志。
問:《指南》出臺的背景和考慮是什么?
答: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鄉村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要牢記億萬農民對革命、建設、改革作出的巨大貢獻,把鄉村建設好;要發揮農民主體作用,真正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黨的二十大報告專門就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作出部署。《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完善農民參與鄉村建設的程序和方法。近年來,各地積極健全“四議兩公開”制度,引導農民參與村莊規劃和建設,創造了許多好經驗好做法。但我們也看到,農民參與鄉村建設的機制還不完善、程序還不規范、保障還不健全,一些地方鄉村建設工作中出現的好事沒辦好和干部干、農民看等問題,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沒有尊重農民意愿、沒能有效發動農民。我們在深入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總結各地經驗做法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這個《指南》,為組織農民參與鄉村建設提供了政策依據和行動指引。
問:農民參與鄉村建設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答:《指南》提出,組織農民參與鄉村建設,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鄉村建設為農民而建的要求,堅持黨建引領、村民自治,尊重意愿、維護利益,程序規范、公開公正,強化保障、注重實效,全過程、全環節推動農民參與,使農民內生動力得到充分激發、民主權利得到充分體現、主體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引導廣大農民用辛勤勞動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逐步使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這里面,我們要把握好全過程全環節的工作要求、“三個充分”的工作目標,用辛勤勞動建設美好家園的奮斗精神。
問:組織動員農民參與鄉村建設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組織動員農民參與,關鍵是完善三大機制。一是完善基層黨組織引領帶動機制,對涉及村莊規劃、建設、管護等鄉村建設重要事項,應由村黨組織提議,經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并及時公開決議和實施結果。二是完善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推動落實機制,對鄉村建設重要事項,由村民委員會組織農民充分討論、參與決策、投身建設和管護,村務監督委員會組織農民監督資金使用、項目建設、政策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結合實際組織成員承擔建設、管護任務。三是完善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協商推進機制,落實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要求,充分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這三大機制有關內容,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中都有體現,要結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抓好落實,引導農民在思想和行動上積極支持村莊建設,促進形成農民愿參與、會參與、能參與鄉村建設的生動局面。
問:如何引導農民參與村莊規劃?
答:推進村莊建設,要先規劃、后建設,科學規劃、依規建設,要把黨的領導作用、政府組織領導作用、農民主體作用、專業人員技術指導作用有機結合起來,圍繞“建設什么樣的村莊、怎樣建設村莊”,引導農民獻計獻策、共商共議。《指南》要求從五個環節推動農民參與。在規劃宣講上,要讓常住村民和在外村民都知曉規劃是村莊建設的主要依據,農民參與是規劃編制的重要前提,村民會議或者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是規劃審批的必要條件,審定批準的規劃必須嚴格執行,讓農民充分重視規劃,自覺遵守規劃。在規劃人員上,要吸納具有規劃知識、了解農村實際、熟悉鄉村文化的村民或在外同鄉參與規劃,村莊規劃編制專業人員應開展一定時間的駐村調研,充分聽取農民意見。在規劃編制上,要通過會議協商、入戶協商等方式,引導農民共議村莊建設定位、建設目標、建設任務、建設舉措。在規劃公示上,要按照“四議兩公開”制度規定履行審議程序,村莊規劃草案應在村內公示。在規劃公開上,要采取“上墻、上網”等多種方式向村民及時、長期公開,并將規劃成果轉化為簡明易懂的規劃圖表和管制規則,讓農民看得懂、記得住、好監督。
問:在帶動農民實施項目建設方面做了哪些規范?
答:實施村莊建設項目,必須先建機制、后建工程,更多采取以工代賑、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村民投工投勞、就地取材開展建設,吸納更多農民就地就近就業。《指南》從五個方面對農民參與項目建設進行了規范。在項目申請上,村“兩委”應組織農民議定村莊建設項目優先序,優先開展群眾需求強烈、短板突出、兼顧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條件改善的項目。在項目設計上,要吸納村民代表、返鄉創業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等參與項目策劃、方案設計。在項目施工上,明確戶屬設施項目由農民自主開展建設,技術要求簡單的村級小型公益設施項目可由村民委員會組織有能力、有意愿的農民開展建設,技術要求較高的專業設施項目優先聘用本地農民或通過村民委員會組織農民建設。在項目驗收上,要求村務監督委員會全程監督工程項目進度和施工質量,入戶或聯戶項目須由農戶簽字同意,村莊公共設施項目須由村“兩委”、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同意。在項目監督上,要求村民委員會將承建的鄉村建設項目收支情況,如實向全體成員公開,接受成員監督。
問:組織農民參與管護有哪些明確要求?
答:實施村莊建設項目,要堅持建管并重、長效運行,在深入落實地方政府主導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運營企業管護責任的同時,發揮村民委員會作用,支持農民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管護。《指南》對農民參與設施管護提出了四個方面的明確要求。明確了管護主體責任,村民委員會所屬的公共基礎設施可委托村民、農民合作社或者社會力量代管,戶屬設施由農戶負責管護,供水、電力等設施運營企業優先聘用當地農民開展管護。明確了管護方式方法,要求推行“門前三包”,組織受益者認領,組建使用者協會,設立公益性管護崗位,引導農民積極參與管護。明確了管護收費方式,要求健全農村準經營性、經營性基礎設施收費機制,充分考慮成本變化、農戶承受能力、財政支持能力,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引導農民自覺繳納有償服務費用。明確了管護公示內容,要求村“兩委”在村務公開欄內公示村莊公共基礎設施管護主體、管護責任、管護方式、管護費用及經費來源,接受農民監督。
問:農民參與鄉村建設有哪些具體保障措施?
答:農民參與鄉村建設,需要強化政策保障和要素支撐。《指南》提出了五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組織保障。將組織農民參與鄉村建設作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重要舉措,發揮縣級黨委“一線指揮部”作用、鄉鎮黨委“龍頭”作用和農村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用好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提高組織動員農民能力。二是人才保障。深入實施設計下鄉、“百校聯百縣興千村”“萬企興萬村”等行動,建立鄉村建設輔導制度,組織專業人員下鄉進村開展陪伴式規劃、設計和建設。三是投入保障。創新政府投入機制,對以工代賑項目可按照有關要求不進行招標,對農民投資投勞項目采取直接補助、以獎代補等方式推進建設。四是監督保障。定期調查評估農民參與鄉村建設情況,將項目實施前農民對鄉村建設政策和參與方式的知曉率,項目實施中農民以投工投勞、捐款捐物、志愿服務等形式參加建設的參與率,項目實施后農民對項目質量和建設效果的滿意度,分別作為項目批準立項、獎補資金撥付、竣工驗收的重要指標。五是宣傳保障。支持縣(市、區)選樹一批農民參與鄉村建設先進村、模范戶,開展“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鄉建設。(農民日報·中國農網記者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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