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損傷是指由各類處方或非處方的化學藥物、生物制劑、保健品、膳食補充劑等所誘發的肝損傷,其發生率較高,預測性差,且無特異性的治療方案,對人體健康形成威脅。
藥物性肝損傷患者并不罕見。在所有住院肝病患者中,大約每10位肝病患者中就有1位以上患藥物性肝損傷。
藥物能“治”病,也能“致”病。凡是藥物都有毒副作用。肝臟是藥物濃集、轉化、代謝的“化學加工廠”,90%的藥物需要在肝臟中代謝,所以肝臟成為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的重要場所。而肝臟中代謝酶基因的多態性,決定了不同的個體對藥物的適應程度差異很大。
中老年人是藥物性肝損傷發生的重點人群。中老年人身體患病概率更大,用藥機會也不斷增多,甚至同時接受多種藥物治療,藥物的聯合使用容易出現藥物間相互作用。隨著年齡的增長,肝臟的藥物代謝能力逐漸下降,肝臟血流量減少,使得藥物在肝內代謝速度減慢,從而導致藥物在血液中停留的時間延長,因此增加了中老年人發生藥物性肝損傷的風險。對于中老年人,建議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對于本身存在慢性肝病的患者,其用藥則更應慎重,切忌自行盲目服藥或隨意加大藥物劑量。
如何識別藥物性肝損傷?服用可能引起肝損傷的藥物與導致肝損傷之間會有潛伏期。短則數天,常有過敏反應,長則1至9個月,常為代謝特異質性。潛伏期超過1年的情況常見于易慢性自身免疫肝炎樣的藥物性肝損傷。首先,需排除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相關肝損傷以及其他遺傳代謝的原因引起的肝損傷。其次,要鑒別基礎肝病,區分是藥物疊加引起,還是原有肝病加重。據不完全統計顯示,藥物性肝損傷患者有超過6%有既往肝病,而既往有肝病的患者有1%可出現藥物性肝損傷。
絕大多數藥物性肝損傷治療原則主要有:停用并避免再次使用可疑或同類藥物,但也要充分權衡后續原發病加重的風險;特定的解毒治療,比如N—乙酰半胱氨酸可治療對乙酰氨基酚中毒;根據肝臟受損特點,適當使用保肝、降酶、退黃等藥物;急性或亞急性肝衰竭等重癥患者,必要時可考慮緊急肝移植。
(作者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肝病醫學部主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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