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2022-11-15
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門14日發布通知明確,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為深入落實好穩經濟一攬子政策和接續政策,助力穩住經濟大盤,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業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與企業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通知明確,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完善貸款延期還本付息相關盡職免責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創新延期貸款產品和服務,為企業提供差異化貸款延期方式、線上續貸產品和貸款延期線上辦理渠道,提高小微企業辦理貸款延期的便利度。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對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貸款延期申請可“容缺辦理”,事后補齊。
為充分調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積極性,通知提出,人民銀行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金融監管部門落實好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等差異化政策;各級財政部門在考核國有控股和參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2022年經營績效時,應充分考慮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影響,給予合理調整和評價。同時,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有貸款延期需求的企業延長擔保期限,繼續提供增信支持。(記者 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