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 為穩定就業大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18日公布《關于進一步支持農民工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明確促進農民工及脫貧人口就業創業的五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穩定農民工就業崗位,全面落實社保費緩繳、穩崗返還、留工培訓補助、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重點支持農民工就業集中的建筑業、制造業、服務業企業渡過難關,組織暫時停工企業與用工短缺企業開展用工余缺調劑,保障好共享用工中勞動者權益。
二是引導農民工有序外出務工,探索組建區域勞務協作聯盟,健全跨區域就業服務機制,在農民工及脫貧人口輸出較多的市縣、鄉村和就業集中的地區合理設置就業服務站點,對組織農民工外出務工數量較多、成效較好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三是促進農民工就近就業創業,加快發展縣域特色產業,提升縣域就業承載力,大力實施以工代賑,盡可能增加勞務報酬發放規模,組建一批創業服務專家隊伍,為返鄉創業農民工提供專業化服務。
四是強化農民工就業服務保障,允許失業農民工在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進行失業登記,同等提供基本公共就業服務,支持有條件地區在農民工就業集中地區建立勞動維權咨詢服務點,指導企業不得以年齡為由“一刀切”清退大齡農民工,為有就業需求的大齡農民工免費提供公共就業服務。
五是實施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做好脫貧人口就業失業監測,實施優先就業幫扶,強化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搬遷大型安置區傾斜支持,統籌用好現有各類鄉村公益性崗位,不得在現有規定外另行設置年齡等不必要的限制條件,允許從事非全日制崗位人員同時從事其他靈活就業。(記者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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