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在中國湖北武漢和瑞士日內瓦同步拉開帷幕。本屆大會以“珍愛濕地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主題,正式通過了“武漢宣言”,呼吁各方以強烈意愿和實際行動,促進各類濕地的保護、修復、管理以及合理和可持續利用。這是中國加入《濕地公約》30年來首次承辦該國際會議。
大會在中國召開,與中國近年持續投入環境保護和濕地生態不斷改善密不可分。自1992年加入公約以來,中國政府帶領社會各界,努力踐行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理念,大力推進濕地保護修復,濕地生態狀況持續改善,為全球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作出了重要貢獻。
回溯30年歷程,我國濕地保護取得了哪些歷史性成就?作為會議東道主和今后三年的常委會主席國,我國應如何推動公約的發展?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國際濕地公約科技委員會主席、北京林業大學教授雷光春。
江蘇鹽城濕地珍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鸕鶿暮歸。陳國遠 攝
成就一:摸清濕地家底,架起法律保護“四梁八柱”
濕地保護管理政策法規不斷完善。簽署公約后,濕地保護受到了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1998年長江流域發生特大洪澇災害,國務院提出了“平垸行洪、退田還湖”等治水與濕地恢復相結合的綜合治理方針。這是長江流域綜合治理的轉折點,推動了將濕地保護與修復理念融入水法的修編。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將濕地保護納入國家議事日程。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濕地保護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自2013年起,歷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均強調要加強濕地保護。2015年中央在《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明確了中國濕地保護與管理的任務、目標。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的通知》明確了各級政府的責任,并納入考核指標體系;2018年,國務院《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濱海濕地保護的責任,并對歷史圍海的遺留問題給出了明確的處理意見。
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履約成果是2022年濕地保護法的實施,結束了多年來濕地生態系統不同要素的管理受制于不同資源要素法的狀態。
系統開展全國濕地資源調查。保護與合理利用境內所有濕地資源是《濕地公約》的核心。根據《濕地公約》國家報告,中國是全球唯一連續完成了3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的締約方。通過調查,系統掌握了全國濕地資源及其變化格局與驅動因子,確定了全國濕地保護的“8億畝基線”,為制定保護管理對策提供了重要的科學依據。
實施《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劃》。2000年,國務院17個部門以及《濕地公約》相關國際伙伴組織共同編寫的《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劃》公布實施,提出了建立完善濕地保護政策、法規體系,建立濕地保護協調機制和減緩濕地退化的24項優先行動,明確了全國濕地保護的重點區域和重點濕地名錄。2004年,國務院批準《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2004—2030年)》,明確了一段時期內濕地保護的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建設重點和主要措施。隨后,“十二五”“十三五”和“十四五”濕地保護工程規劃出臺,中央政府累計投入198億元,實施了4100多個工程項目,帶動地方共同開展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在此基礎上,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正式印發《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2020—2025年)》,明確對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現有紅樹林實施全面保護,推進紅樹林自然保護地建設。
成就二:實現分級管理,基本建成濕地保護體系
濕地保護地體系基本建成。《濕地公約》要求各締約方建立濕地保護體系,尤其是國際重要濕地的保護。目前,我國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初步建立,指定了64處國際重要濕地、29處國家重要濕地,建立了600余處濕地自然保護區、1600余處濕地公園(其中國家濕地公園899處)和為數眾多的濕地保護小區。
自2019年以來,我國開展了全國自然保護地體系優化整合工作,旨在建設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隨著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建立,國家公園將整合一批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公園。在全國首批5個國家公園中,三江源是面積最大的國家公園,面積12.31萬平方千米,包括重要濕地生態系統。在正在進行創建的國家公園中,黃河口國家公園、遼河口國家公園等均以濕地生態系統為主體。其他創建中的國家公園也整合了濕地生態系統,如祁連山國家公園整合了鹽池灣國際重要濕地、神農架國家公園整合了大九湖國際重要濕地等。未來,還會有更多國際重要濕地成為國家公園建設目標。
國際重要濕地規劃目標提前實現。我國現有64處國際重要濕地,總面積732萬公頃,約占我國濕地總面積的14%。涵蓋5大類濕地,尤其是湖泊濕地、沼澤濕地以及濱海濕地等關鍵類型。這些濕地生態狀況總體保持穩定,總體水質呈向好趨勢,生物多樣性豐富度有所提高,分布有濕地植物2258種、濕地鳥類約260種。今年,北京野鴨湖等21處國際重要濕地正在辦理相關程序。若全部完成列入程序,全國國際重要濕地的數量將達到85處,提前完成2030年80處的規劃目標。
擁有眾多其他國際保護地。在我國現有的世界自然遺產中,黃(渤)海候鳥棲息地(第一期)2處完全是濕地生態系統,可可西里、黃龍、九寨溝等3處以濕地生態系統為主體。此外,正在申報的黃渤海候鳥棲息地涵蓋上海崇明東灘、山東黃河口等9處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在東亞—澳大利西亞遷徙候鳥保護伙伴協定中,中國有19處濕地列入該網絡保護區。
擁有全球最多的國際濕地城市認證。《濕地公約》中濕地城市認證標準的出臺,為濕地保護修復、宣傳教育、城市發展提供了指南。在已經開展的2次濕地城市認證中,中國有13個城市順利通過認證,占全球已獲認證城市的30%。
成就三:加強國際合作,搭建多邊多領域交流平臺
開展合作保護遷徙水鳥及其棲息地。自1992年以來,中國先后與日本、澳大利亞等多國簽署了候鳥保護協定。1993年加入亞太遷徙水鳥保護委員會,系統開展水鳥及棲息地的調查、監測與保護行動,后該機制演變成為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飛區伙伴協定。2018年在北京林業大學建立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飛區伙伴協定秘書處科學部,為整個遷飛區的科學研究、監測、培訓和遷飛網絡保護區的評估提供技術支撐。
共享健康濕地生態系統。在黃海生態區建立了與韓國的大黃海生態系統保護機制,在興凱湖、達烏爾等地建立了保護地合作交流機制,在瀾滄江—湄公河流域建立了瀾湄合作機制,定期回顧合作成效,及時確定新的合作內容。
建立雙邊和多邊濕地保護融資機制。中國先后與日本、澳大利亞、法國等多個發達國家開展了濕地保護修復及保護地管理的合作項目,并與亞洲開發銀行、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等多邊機構開展數十項重大濕地保護修復與能力建設項目,不僅引進了資金,更重要的是引進了全球智力資源,有效提升了中國履約能力。
設立國際環保機構中國辦公室。《濕地公約》的主要國際伙伴組織——世界自然基金會、濕地國際、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均在中國設立辦公室。尤其是1999年世界自然基金會在中國啟動了“生命之河—長江保護與生態修復項目”,為中國流域綜合管理戰略的出臺提供了重要技術支撐,并為河流濕地恢復、退田還湖與濕地合理利用,促進退田還湖、社會轉型發展提供了創新模式。
開展南南合作,舉行援外培訓。近年來,商務部委托北京林業大學等機構舉辦了數十期面向發展中國家濕地保護管理機構的培訓班,分享了中國濕地保護管理經驗,交流了發展中國家在濕地保護管理的最佳實踐。
成功舉辦大型國際會議。中國先后舉辦了亞洲濕地論壇、國際濕地生態學大會、黃渤海濱海濕地保護、世界濱海濕地保護論壇等活動,為全球濕地保護與管理提供了交流與合作平臺。
成就四:提升履約能力,構建社會共同參與模式
建立了有效且全覆蓋的履約機構。2005年,中國成立了國際濕地公約履約辦公室和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2018年,濕地保護管理中心轉變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濕地管理司。目前,各省級林業和草原管理機構均設立了濕地管理處或管理中心,在全國形成了完整的履約管理體系,直接從事濕地保護管理事業機構已有2000多家。
建立了系統的履約科技支撐體系。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先后建立了國家濕地科技委員會、全國濕地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相繼頒布一系列的濕地保護技術規范、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在國家公園、國際重要濕地、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公園建立了一批長期野外生態定位觀測站、實時監控和信息管理平臺,并將其納入國家林草感知系統,通過高新技術實現監測、監管一體化。同時,相繼建立中國科學院濕地研究中心等一系列研究中心。
初步建立濕地科學研究與人才培養體系。目前,已形成了從本科到碩士和博士的多層次人才培養體系。中國生態學會濕地專業委員會隊伍不斷壯大發展。最能反映科學研究與人才培養的是論文發表數量的變化。數據顯示,近十年來中國科學家關于濕地科學的論文產出從全球第6位躍居第2位。
廣泛吸納社會力量參與濕地保護。中國濕地保護協會于2015年成立,一些具有廣泛籌資能力的公益組織,如阿拉善生態協會、紅樹林濕地保護基金會等也相繼建立,進一步推動社會力量參與濕地保護。
展望:推動公約發展增強人民福祉
廣泛參與并推動《濕地公約》發展。《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將通過一系列的大會決議,與“武漢宣言”一起為公約未來的發展指明方向。作為《濕地公約》常委會主席國,在今后3年中國將領導秘書處和各委員會的相關工作,這是充分展示中國智慧和領導力的關鍵時期,將對推動《濕地公約》與全球多邊環境公約的協同,以及在全球可持續發展議程的主流化作出積極貢獻。
建立面向全球的國際合作機制。中國將在這次締約方大會上與相關締約方共同提交涉及紅樹林保護與管理全球合作機制、濕地自然教育全球合作機制,以及目前執行中的《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徙伙伴》區域動議、南南合作框架下的培訓項目等,為履行《濕地公約》的國際合作義務提供新的機遇和空間。
推動國際濕地城市認證。《濕地公約》2017年啟動的濕地城市認證旨在促進濕地、城市和人民福祉的協調。通過濕地保護與修復,建設幸福、祥和與可持續發展的城市,是對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的創新實踐。因此,未來中國濕地保護與管理熱點將聚焦濕地城市創建,運用國際標準,建設人民自豪的城市。
建立健全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濕地保護法的順利實施,需要更嚴格的執法,需要更多的體制、機制與制度創新。這些創新將在現有成就基礎上不斷深化,確保中國濕地資源得到全面保護,造福全世界。
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責任編輯:宋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