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長江保護法有關要求,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等17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制定實施《行動方案》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是加強生態環境系統保護修復、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行動。《行動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夯實共抓大保護工作基礎,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色發展示范帶。
《行動方案》明確,到2025年年底,長江流域總體水質保持優良,干流水質保持Ⅱ類;長江經濟帶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7%,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化肥農藥利用率提高到43%,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提高到80%,農膜回收率達到85%。
《行動方案》聚焦持續深化水環境綜合治理、深入推進水生態系統修復、著力提升水資源保障程度、加快形成綠色發展管控格局四大攻堅任務,提出了28項具體工作,主要包括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深入實施工業污染治理、深入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和農村污染治理、強化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深入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強磷污染綜合治理、推進錳污染綜合治理、深入推進尾礦庫污染治理、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長江流域水生態考核機制、全面實施十年禁漁、鞏固小水電清理整改成果,切實保障基本生態流量(水位)、嚴格國土空間用途管控、完善污染源管理體系、防范化解沿江環境風險、引導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等。
為確保各項攻堅任務措施落地見效,《行動方案》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法治與標準保障、健全資金與補償機制、加大科技支撐、嚴格監督執法,構建全民行動格局,讓全社會參與到保護長江母親河行動中來。生態環境部將會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抓好《行動方案》實施,突出重點、協同聯動,扎實推進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各項工作,加大重點任務調度和指導幫扶力度,督促地方按期完成攻堅戰目標任務。
來源:生態環境部
責任編輯:譚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