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的本義就是催促,從古至今很多人在理解“欲飲琵琶馬上催”時都做此解。如清代王堯衢《古唐詩合解》中就說:“‘欲飲’又一頓,言主將尚未飲,而將士環立以待起身。‘琵琶馬上催’,將士不敢催促主將,只將琵琶在馬上撩撥,以代將士之催……”用彈琵琶代替口頭催促,似乎還挺文藝。但這種解釋顯然脫離了時代背景,細想之下也于理不合。
王翰善寫邊塞生活,為人任俠使酒,恃才不羈。這首《涼州詞》以“葡萄美酒夜光杯”開始,描繪了一派熱鬧的酒宴場景,后兩句“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寫了飲酒后的豪放姿態。再來看第二句,“欲飲”,酒還沒喝上呢!如果真是有人騎在馬上用琵琶聲催著出征,那就必須就此停杯了,哪還有后面的“醉臥沙場”之說?《唐詩鑒賞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8月出版)上就提出過質疑 “這里的‘催’字,有人說是催出發,和下文似乎難以貫通”。“難以貫通”正是“催人出發”之說最大的硬傷,了解琵琶的人斷不會認為它有此功用。
琵琶,本作“枇杷”,據漢代劉熙《釋名·釋琵琶》中的說法,該樂器“本出于胡中,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枇,引手卻曰杷,象其鼓時,因以為名也”。琵琶演奏在唐代發展到了一個高峰,是當時最盛行的樂器之一,各種宴會都少不了它。而且琵琶最初就是在馬上演奏的,邊塞地區的軍中,騎在馬上彈琵琶實屬平常之舉。唐詩中涉及琵琶的詩不少,如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中的“中軍置酒飲歸客,胡琴琵琶與羌笛”,同樣是邊塞詩寫軍中場景,琵琶顯然是酒宴上彈來助興的,絲毫不見“催促”之用。既然“琵琶”本是塞外酒宴上尋常的助興樂器,那“催”在這里似可作“彈奏”解。《唐詩三百首》(中華書局2009年7月出版)在對這首詩的解析中就寫道:“據劉熙《釋名·釋琵琶》說,琵琶是馬上彈奏的樂器。催,彈奏。”如此一來,詩的意思就好理解了:葡萄美酒盛滿了夜光玉杯,舉杯欲飲時又聞樂聲響起,那是馬上有人在彈奏琵琶助興。于是將軍對左右感慨,我要是醉倒在戰場上也請不要嘲笑,出征后生死難料,此時如何不飲?
其實,“催”作催促解釋未必不能說通,但應正確理解“催”的是什么。明代唐汝詢所著《唐詩解》中這樣解釋該詩:“此為戍客豪飲之詞。言注美酒于玉杯之中,既將飲矣,而適有琵琶以侑觴(yòushāng,勸人飲酒),可不稱快乎!于是語其同儕者曰:君無笑我之狂,觀古來戰士,生還者幾人,而可不飲乎?”這里的“催”固然是催促,但不是“催人出發”,而是“催人飲酒”。劉學鍇先生在撰寫《唐詩選注評鑒》(中州古籍出版社2013年9月出版)時也持這種觀點,他在注解時說:“第二句‘欲飲琵琶馬上催’,進一步用促柱繁弦、歡快熱烈的琵琶演奏聲,將軍中宴飲迅速推向高潮。正在主客舉杯欲飲的時刻,侑酒助興的馬上琵琶聲奏出了急驟熱烈的旋律,在催促參與盛宴的人們頻頻舉杯,開懷暢飲。”
同樣是催促,從“催人出發”改成“催人飲酒”,不但能契合詩中場景,而且更能體現詩人灑脫不羈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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