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 為全面貫徹實施鄉村振興促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啟動鄉村振興促進法執法檢查。
2021年4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鄉村振興促進法,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記者從24日在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鄉村振興促進法執法檢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了解到,檢查組將于今年7月至9月分赴8個省(區)開展實地檢查;同時委托6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鄉村振興促進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據悉,檢查組將在全面了解鄉村振興促進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基礎上,重點檢查以下六方面內容:促進鄉村產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等法律規定貫徹實施情況;健全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促進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等情況;傳承農村優秀傳統文化,保護農業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法律規定執行情況;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保障農民合法權益、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等法律責任落實情況;建立鄉村振興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細化落實鄉村振興相關扶持政策措施情況;地方性法規和配套法規規章制訂情況,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深入推進法律實施的意見和建議等。
9月中旬,執法檢查組將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研究討論執法檢查報告稿。10月下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和審議關于檢查鄉村振興促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記者侯雪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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